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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佛教史籍概论
编辑:myadmin    来源:乐清佛学网   时间:2011-03-17 21:41:37   浏览:0

中国佛教史籍概论
  陈垣 撰

  中国佛教史籍概论缘起

  中国佛教史籍,恒与列朝史事有关,不参稽而旁考之,则每有窒碍难通之史迹。此论即将六朝以来史学必需参考之佛教史籍,分类述其大意,以为史学研究之助,非敢言佛教史也。
  本论所及,大抵为士人所常读,考史所常用,及《四库》所录存而为世所习见之书。先取其与中国史事有关者,故以《出三藏记集》、《高僧传》等为首,而《释迦氏谱》,《释迦方志》等略焉。
  尤所注意者,《四库》著录及存目之书,因《四库提要》於学术上有高名,而成书仓猝,纰缪百出,易播其误於众。如著录《宋高僧传》而不著录《梁高僧传》,《续高僧传》,犹之载《後汉书》而不载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也。又著录《开元释教录》而不著录《出三藏记集》及《历代三宝记》,犹之载《唐书•经籍志》而不载《汉志》及《隋志》也。
  其弊盖由於撰释家类提要时,非按目求书,而惟因书著目,故疏漏至此。今特为之补正,冀初学者於此略得读佛教书之门径云尔。
  中国佛教史籍之范围,略依《阅藏知津》,将此土撰述中
  之目录、传记、护教、纂集、音义等各类,顺撰著时代,每书条举其名目、略名、异名、卷数异同、板本源流、撰人略历及本书内容体制,并与史学有关诸点。初学习此,不啻得一新园地也。
  一九四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新会陈垣

  中国佛教史籍概论卷一

  《出三藏记集》十五卷 粱释僧佑撰
  宋、元、明南北藏皆著录,清藏独缺。今尚无单行本,支那内学院仅由抽刻经序六卷。
  三藏者,经、律、论。《出三藏记集》者,记集此土所出翻译经、律、论三藏也。然自《历代三宝记》以来,即有引作“集记”者,故文廷式《补晋书艺文志》引此书凡三十二回,皆误作“出三藏集记”。
  明南藏十五卷,北藏十七卷。北藏无卷六,以卷六为卷七,又分卷十二为两卷,故有十七卷。嘉兴藏因之。
  僧佑,《梁高僧传》十一《明律》篇有传。名见《梁书》五十,《南史》七二文学《刘勰传》。勰与僧佑居处十余年,後出家名慧地。祐生宋元嘉二十二年乙酉,卒梁天监十七年戊戌,年七十四。所著尚有《释迦谱》、《弘明集》等,今存。
  祐以前经目有多种,今所存者以此目为最早。学者简称为《祐录》。《佑录》中常引《安录》,《安录》者,柬晋时释道安所撰经录也。

  本书之体制及内容
  本书为簿录体,在汉《艺文志》之後,隋《经籍志》之前。然其体制与外学目录书不同。《汉志》、《隋志》只一方式而已,所谓一方式者,志前有总序,中间分类排列书名、卷数、撰人,每一类毕,总其家数,条其派别而已。本书前有总序,与外学目录书同,中间分四方式:
  一曰撰缘记,一卷。所谓“缘记”者,即佛经及译经之起原。
  二曰铨名录,四卷。所谓“名录”者,即历代出经名目。此方式等於外学之艺文志,但不以经之内容分类,而以时代撰人分类。其次则为异出经、古异经、失译经及律部。又次则为失译杂经、抄经、疑经、注经等。异出经者,胡本同而汉译异者也。失译经者,遗失译人名字者也。律为僧佑专门,故特详律部。抄经者,撮举诸经大要者也。注经者,经有注解者也。疑经者,真伪未辨者也。
  三曰总经序,七卷。经序即各经之前序及後记。为文一百二十篇。支那内学院所单刻者即前六卷,後一卷则为此土纂集诸书,如佑自纂《弘明集》等。载序之外,复载各卷篇目。幸而《弘明集》今存,不幸而其书不存,吾人亦可据此篇目,略知其书之内容为何,此目录学家亟当效法者也。明智旭撰《阅藏知津》即仿此。旭俗名锺始声,字振之,苏州人,号蕅益大师。
  四曰述列传,三卷.列传即译经人之传。前二卷外国二十二人,後一卷中国十人。由後汉至萧齐。其史料虽为慧皎《高僧传》所采集,然此尚为今所存最古之僧传,可以考後来僧传之因革及异同也。

  本书之特色及在史学上之利用
  本书之特色,全在第三方式之经序,为其他经目所未有,可以考知各译经之经过及内容,与後来书录解题、书目提要等用处无异。其後记多记明译经地点及年月日,尤可宝贵,朱彝尊撰《经义考》,每经录其前序及後跋,即取法於此。《四库提要》释家类谓其取法《开元释教录》者,非也。
  至其中之经序及後记,皆为六朝人著作。严可均辑《全南北朝文》,将此书七卷全数采取,散人南北朝文中,可谓探骊而得其珠者矣。
  文廷式《补晋书艺文志》释家类,大抵采自此书。其不采《历代三宝记》及《开元释教录》者,以此书撰自梁代,去晋世最近,较可信据,特未思及其撰自偏安之朝,文献未为该备耳。
  朱彝尊之用此书,仿其体制;严可均、文廷式之用此书,则取其材料;各有攸当。姚振宗撰《後汉书艺文志》,集部末附释家类,全采《开元释教录》,盖未见此书。其最後一条《沙弥十慧经》,引严可均《全後汉文》编曰:“严佛调《沙弥十慧章句序》,见释藏迹字号十,又见僧佑《出三藏记》第十卷。”不知“迹字号十”即《出三藏记集》卷十,是一非二。严可均《後汉文》一〇六原注云:“释藏迹十、《出三藏记集》十”,无所谓又见也,即此可知姚实未见此书,且不知严所谓“释藏迹十”者为何语也。
  至於本书经序及列传中,有涉及各朝帝王及士庶者,均可为考史资料。如吴主孙权之於支谦,宋文帝之於求那跋陀罗,以及宋彭城王义康、谯王义宣、齐竟陵文宣王子良等,皆与诸僧应接。此书撰自裴注《三国志》後,为裴松之所未见,故魏、吴诸僧事,可补《三国志注》者尚多。杭世骏撰《三国志补注》,未能采此书一条,此杭君之疏忽也。
  明末李映碧清撰《南北史合注》,欲利用此等史料,合以八书,注《南、北史》,实为卓识。惜其采取未备,又不讲著书体例。窜乱延寿原书,至不为世人所重。然则此等史料之利用,尚有待于後人也。

  《历代三宝记》十五卷 隋费长房撰
  宋、元、明南北藏皆著录,清藏仅刻卷末叙目一卷。此书今尚无单刻本。
  《隋志》著录杂家类,作三卷,非字有脱讹,即是仅得其前三卷。然两《唐志》著录释家类,均作三卷,可知<<隋志》之误,由来已久。姚振宗撰《隋志考证》,未见此书,仅引《法苑珠林》、《开元释教录》并沈涛《铜熨斗斋随笔》七,知原书十五卷。
  此书亦名《开皇三宝录》,卷末有《上开皇三宝录表》,严可均收入《全隋文》二十八。《开元释教录》七、《法苑珠林》百著录,亦名《开皇三宝录》。《通志》六七《艺文略》释家类既出《开皇三宝录》,复出《历代三宝记》,焦竑《国史经籍志》四同,所谓见名不见书也。此书本为目录书,《阅藏知津》列入传记类,不合,应改入目录类。
  费长房与《後汉书•方术传》之汝南费长房同名,略历见《大唐内典录》五。《续高僧传》二附《达摩笈多传》:“成都人,本预缁流,因周武废僧还俗。隋开皇初召入京,为翻经学士。”此书开皇十七年撰,学者简称为《长房录》或《房录》。

  本书之内容及体制
  本书与梁僧佑《出三藏记集》之大分别:《佑录》仅详於南朝诸经,本书则兼详北朝诸经,因所处之时代不同也。本书有三方式:
  一为帝年,三卷:卷一周、秦,卷二前後汉,卷三魏、晋、宋、齐、梁、周、隋。
  每卷前有叙论,後列年表,年下间注时事、佛事,或所出经卷,颇便检阅。
  二为代录,九卷:卷四後汉录,卷五魏、吴录,卷六西晋录,卷七东晋录,卷八前後秦录,卷九西秦、北凉、魏、齐、陈五录,卷十宋录,卷十一齐、梁、周录,卷十二隋录。
  每卷前有叙论,次列经卷,经卷後为译人传,盖变《佑录》之体,将列传分隶各经之後,以便检阅也。
  三为人藏录,二卷:卷十三大乘经入藏目,卷十四小乘经入藏目。
  盖代录为历代所出之经,入藏录则隋代现存之经也,三方式毕,末为序目一卷第十五,犹是马、班以来遗法。

  本书之特色
  本书之特色在纪年。自司马温公著《通滥》,南北朝以宋、齐、梁、陈纪年,承学之士,以为当然。不知温公以前,《太平御览》、《册府元龟》等,犹以宋、齐、梁、陈为偏霸,为闰位。《元经》号称法《春秋》,尊中国,犹帝北魏而黜齐、梁,其他可知矣。《元经》真伪,另一问题,其纪年与《太平御览》、《册府元龟》等同一见解,《四库提要》据晁、陈二氏,指为宋阮逸作,亦非无故。但其所托名者为文中子,则与费长房正同时,故可与《历代三宝记》相提并论。清人勇於辨伪,而《四库》编年类特著录《元经》,即以其进元魏为中国,可以悦时主耳。
  《三宝记》独不然,其纪年乃尊齐、梁而黜北魏。其卷三年表,晋後即继以宋、齐、梁,梁後即继以周、隋。其卷八、九虽为前後秦及北魏、高齐等录,然每有论述,必冠以晋、宋齐、梁世,如晋简文世、晋安帝世、宋孝武世、齐武帝世、梁武帝世等。其意以为隋承周,周承梁,实得中国正统。周虽不出於中国,而能奉玺归隋,则已将取之中国者还之中国。此固非僧人之所知,实当时之一般心理耳。
  何以言之?《北齐书》廿四《杜弼传》:“弼以文武在位,罕有廉洁,言之於高祖,高祖曰:‘天下浊乱已久,今督将家属,多在关西,黑獭常相招诱,江东复有一吴儿老翁萧衍,专事衣冠礼乐,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。我若急作法网,恐督将尽投黑獭,士子悉奔萧衍,则人物流散,何以为国?’”《北史》五五《弼传》同。
  高祖者,高欢。此可以见北朝士大夫之心理,盖自晋室渡江後,南北分立者二百六十余年,中原士夫之留北者,始终以中国为未灭。隋之灭陈,中国之自相兼并耳,隋之灭周,乃为中国人复兴中国。故《历代三宝记》纪年之意义,实较《通监》纪年之意义更为重大。今失之於《元经》,而得之於《历代三宝记》,礼失求野,孔子所由问礼於老聃也。虽其中不无小误,如卷三以乙亥为魏甘露元年之类,误移前一年;又有开皇十八年以後甲子,显为後人附益,究与大体无伤,此本书之特色也。

  本书在史学上之利用
  本书卷四後汉录,有经二百五十九部;卷五魏、吴录,有经二百七十一部;卷六、七东西晋录,有经七百十八部;卷八、九前後西秦、北凉录,有经二百二十三部,皆可为补後汉、三国、晋《艺文志》者之用,惜乎利用之者尚未有其人也。
  《隋志》旧事类有《天正旧事》三卷,释亡名撰。天正者,梁末豫章王及武陵王年号,二人皆以天正纪元,时人谓“天者二人,正者一止”,二人一年而止也。语见《梁书》五五及《南史》五三。释亡名所撰,殆即梁末时旧事,亡名盖遗民之抱有国破家亡之痛者也。章宗源《隋志考证》此条下不着一字。姚振宗知为即别集类著录之周沙门释亡名,然因未见〈续高僧传》,不能道其详。不知《历代三宝记》亦有《释亡名传》,且为《续高僧传》七所自出,其史料尤为可贵。
  《三宝记》十一《周沙门忘名传》略云:武帝世,沙门释忘
  名,俗姓宗,讳阙殆,南阳人。为梁竟陵王友,梁败出家,改名上蜀。齐王人京,请将谒,帝以元非沙门,欲逼令还俗,并遣少保蜀郡公别书劝喻,报书言六不可。其後云:“乡国殄丧,宗戚衰亡,贫道何人,镯堪长久。诚得收迹山中,摄心尘外,支养残命,敦修慧业,此本志也。如其不尔,安能愦愦久住阎浮地乎!”
  齐王者宇文秦第五子宪,少保蜀郡公者尉迟迥,皆《周书》有传。讳阙殆者,取《论语》“多见阙殆”之义,言其讳已阙失也。《佛祖统纪》续藏本卅八,乃云:“梁补阙宗殆,以学行知名。梁亡,弃官出家,号无名。”频伽藏本《统纪》卅七,又作“梁补阙宗始”。按补阙之官,始於唐武后,梁时安得有补阙?僧人不学,殊可笑。
  忘名所著书尚有《至道论》、《淳德论》、《遗执论》、《不杀论》等,《三宝记》著录,大抵皆有关人心世道之书,而以佛教之言出之;集十卷,《隋志》以次後周仪同宗懔集後。宗懔者,亦南阳人,梁吏部尚书,梁亡入周,拜车骑大将军,仪同三司。著《荆楚岁时记》,今存於世。
  忘名即宗懔宗人,而姚氏引明冯惟讷《诗纪》,严可均《全後周文》,均误亡名为俗姓宋,殊失其义。明南北藏本皆误,惟丽藏不误,频伽本出於丽藏,亦不误。宗为南阳望族,《宋》、《齐》、《梁书》皆有闻人。赵明诚《金石录》十八,据宗资墓前刻石,知《後汉书》列传卅一之宋均,应作宗均。《铁桥漫稿》四《对王氏问》,引范书《南蛮传》作宗均,故《全後汉文》廿七亦作宗均,是也。《隋志》次亡名集於宗懔与王褒、萧伪、庾信之间,最为有意,曰:
  後周仪同宗懔集十二卷,
  後周沙门释忘名集十卷,
  後周少司空王褒集二十一卷,
  後周少傅萧伪集十卷,
  後周开府仪同庾信集二十一卷。
  诸人皆梁亡人周,腼然冠带,文人无节操至此,相形之下,和尚愧煞宗人矣。无锡丁氏编《全北周诗》,亦谓释亡名姓宋,且分无名法师与释亡名为二人,皆未能利用频伽本《三宝记》也。
  《隋志》别集类又有陈沙门释灵裕集四卷,姚氏引《法苑珠林》、冯氏《诗纪》,知为相州大慈寺沙门,是也。《历代三宝记》十二有《灵裕传》,裕久住相州,即今彰德,地属北齐。周既灭齐,复为隋灭,裕饱经忧患,乃杜门不出,“开皇十年降敕所部,追裕入京,至见阙庭,劳问殷重。到未几何,频辞请退,乃云不习水土,屡觉病增。十一年放还归邺。”盖亦沙门之有笃识高行者。所著有《安民论》、《陶神论》、《因果论》等,皆有关人心世道之书,而以佛教之言出之,与亡名同。《三宝记》著录。然裕未尝受陈供养,《隋志》列入陈朝,殆为错简,可以《三宝记》证之也。《续高僧传》九《灵裕传》,即本於《三宝记》而加详。
  又《隋志》医方类有《龙树菩萨和香法》二卷,姚氏未有考证。此书亦见《三宝记》九,一卷。注云:“凡五十法,梁武帝世,中天竺国三藏法师勒那摩提,或云婆提,魏言宝意,正始五年来,在洛阳殿内译。”卷九者元魏录,正始者元魏年,然必冠以“梁武帝世”者,所谓以梁为正朔,与《元经》异者
  也。《开元录》六以此方非三藏教,置诸应删之列。姚氏曾见《开元录》,特未注意此条耳。
  又《隋志》地理类《洛阳伽蓝记》五卷,今存,《四库》著录。近世吴若准集证本,号称最善,然杨衙之自序,见《三宝记》九,与今本异同数十字,皆比今本为长。其最关史实者,为今本“武定五年,岁在了卯,余因行役,重览洛阳”句。《三宝记》作”武定元年中”,无“岁在丁卯”四字,诸家皆未校出。据藏本,则此四字当为後人所加,惜吴氏未见《三宝记》也。严氏《全北齐文》二见之,而亦未校出,盖从前校书者多注意词句,而忽略事实也。

  《开元释教录》二十卷 唐释智升撰
  宋、元、明南北藏、清藏皆著录,南京刻经处有单行本。晁氏《读书志》及明北藏目录作三十卷,书实二十卷,不过中有一卷分为上下者耳。
  《旧唐志》悉本毋煚《古今书录》,止於开元,舆智升此录同时,故此录不见於《唐志》。《新唐志》载智升《续大唐内典录》一卷,而不载此录,《通志•艺文略》因之,皆不知有此录也。清《四库》著录释家类,《书目答问》亦载之,谓其有关考证。然释典有关考证者众矣,岂独此区区数种。
  智升,《宋高僧传》五有传。录撰於开元十八年庚午,距开皇十七年丁巳撰《历代三宝记》之时,凡百三十三年。

  本书之内容及体制
  本书分两方式:
  甲、总录 以译人为主,分十九朝代记之,末附诸家目录,凡十卷。
  卷一汉、魏,卷二吴、晋,卷三东晋、苻秦,卷四姚秦、西秦、前凉、北凉,卷五宋,卷六齐、梁、元魏、高齐,卷七周、陈、隋,卷八、卷九唐,卷十诸家目录。
  每朝代先记其国姓、都城、几帝几年、译者几人、所出经几部几卷、见存几部、亡几部,然後按人记其所出经及本传,凡一百七十六人。
  乙、别录 以经为主,分七类记之,末为入藏录,亦十卷。
  一、有译有本录。中又分三:曰菩萨藏,大乘教也;曰声闻藏,小乘教也;此外曰圣贤传记。
  二、有译无本录。名存本阙者也。
  三、支派别行录。大部之中抄出别行者也。
  四、删略繁重录。同本异名,或广中略出者,并删除之。
  五、拾遗补阙录。旧录阙题,新翻未载者,并详具之。
  六、疑惑再详录。《四库提要》误“再详”为“再译”。
  七、伪妄乱真录。大乘入藏录,小乘入藏录。

  本书之得失

  凡事创者难为功,因者易为力,著书亦然。《开元录》之
  前,已有诸家目录及僧传,此书集诸家之成,而补其阙漏,订其讹误。有旧录以为失译而并未失译者,有旧录未详时代而今已知其时代者,有旧录译人误而今特正之者,可称後来居上。
  又如总录卷四,於北凉之前,特补前凉一代,为前此诸录所未载。智升於所出《须赖经》后记及《首楞严经》后记发见之,乃补一代,略曰:
  “前凉张氏,都姑臧,从晋年号。自张轨永宁元年辛
  酉,至天锡咸安六年丙子,凡八主,七十六年。外国优婆
  塞一人,译经四部,六卷,见存一部,亡三部。优婆塞支施
  仑,月支人,博综众经,来游凉土,张公见而重之,请令翻
  译。以咸安三年癸酉,於凉州内正听堂後湛露轩下,出
  《须赖经》等四部。龟兹王世子帛延传语,常侍西海赵潇、
  会水令马亦、内侍来恭政三人笔受,沙门释慧常、释进行
  同在会证。”
  张轨者,《晋书》八十六有传。永嘉之乱,中原沦陷,凉土与中朝隔绝,张轨父子崎岖僻壤,世笃忠贞,虽困苦艰难,数十年间,犹奉中朝正朔,此最难能而可贵者也。智升为补一朝,殊有意义。近人撰《晋书构注》,於张轨孙张骏传,曾引近出之《流沙坠简》,书建兴十八年,知张氏迄骏之世,未尝建元,以证《玉海》谓骏改元太元之误。惜其未见《开元录》此节,张氏不独始称西晋愍帝建兴年号,其末仍用东晋简文帝咸安年号,此为希有史料,不必於地下求之,特学人未之注意耳。当中原云扰之日,凉州道俗,翻经不辍,试思湛露轩中,其好整以暇为何如也。此本书之特点也。
  惟本书注重翻译,而忽略本土著述,以故中土高僧言论,多被删除。如《历代三宝记》卷七东晋出经道俗凡二十七人,卷八前後秦出经道俗凡十六人,卷十一、十二齐、梁、周、隋出经道俗凡七十人。今本书东晋只取十六人,二秦只取十一人,齐、梁以後,删削尤多。以至最著名之高僧慧远所出经论十四部,支道林所出七部,道安所出二十四部,僧肇所出四部,周亡名所出十二部,隋灵裕所出八部,皆遭摈落。甚至唐代最有名而现存之《法苑珠林》百卷,亦不著录。《大唐内典录》卷十特有历代道俗述作一门,专载此土高僧及名人言论,本书总录既删《三宝记》,别录又不采《内典录》历代道俗述作一门,此其失也。

  本书在史学上之利用
  清人撰《後汉书艺文志》者五家:
  钱大昭、侯康不录释氏书。
  顾榱三於子部佛书,仅据《隋志》著录五部。
  曾朴於卷末附佛经四十部,卷数可考者,一百六十七卷。
  姚振宗於卷末附录佛经二百九十五部。
  曾书大抵从《梁高僧传》汉时译经诸人传鈎出所译经名,而以今本《嘉兴藏目录》考其卷数,观其所注藏经千文字号可知也。然佛经同名异译者甚多,今本《嘉兴藏目录》本为当时售经而作,故又名“经值划一目录”,每经只注价目,不注撰人,又安能据目即知为何人所译,因此误收及失收者甚多。如《嘉兴藏目》“龙”字至“字”字,《大宝积经》—百二
  十卷,本唐译,曾氏误以为後汉支谶译。夫後汉之时,安能一人出经一百二十卷,此常识也。曾氏因《支谶传》云:“《阿阗世王宝积》等十余部,似谶所出”,遂以《藏目》所载《大宝积经》为支谶出,此郢书燕说也。
  今《嘉兴藏目》有惟字《佛说阿阇世王经》二卷,支谶译也,曾氏反未能采入。且於支谶《阿阇世王宝积经》下注云:“藏经宝积部,龙字至字一百二十卷”,不知《藏目》所谓“龙字至字字”者,“龙师火帝”至“始制文字”十二字号也。今注曰“龙字至字”,盖未谙《藏目》千文之用者也。《藏目》大约每十卷一号,《大宝积经》百二十卷,故有十二号。姚书则全采《开元录》卷一之後汉录,有经二百九十五部,与顾、曾二家所得,不啻数倍乃至数十倍,知难行易,信然矣。
  清人撰《三国艺文志》者二家:
  侯氏不录释氏书。
  姚氏於卷末附佛书二百零一部,亦用此法。由此推之,则补《晋志》亦可用此法,然清人补《晋志》者五家,尚未有用之者,不能不推姚氏为捷足也。
  补《晋志》五家,谓吴士监、丁国钧、文廷式、秦荣光、黄逢元。丁、黄不录释氏。

  晁氏《读书志》正误
  晁氏<<读书後志》书目类云:“《开元释教录》三十卷,唐僧智升撰。智升在开元中,纂释氏诸书人中国岁月及翻译者姓氏,以《楞严经》为唐僧怀迪译。张天觉以怀迪与菩提流支同时,流支,後魏僧,其言殆不可信。”
  天觉者,张商英,宋观文殿大学士。喜谈禅,自谓得当时高僧兜率悦之传,《五灯会元》十八有传,媚之者至称为“相公禅”,见《避暑录话》上。曾撰《护法论》一卷,攻击儒家,俞文豹《吹剑录外集》谓此论为洪觉范假张名所著,是否另一问题。然明南北藏及清藏著录《护法论》,皆称张商英撰。商英与洪觉范往来,且见《宋史》三五一本传,其於佛教非门外汉可知也。
  菩提流支者,北魏僧,见《续僧传》一、《开元录》;菩提流志及怀迪者,唐僧,均见《开元录》九、《宋僧传》三。两流支虽同名,然相距三朝,垂二百年,商英乃混而为一,抑何陋耶!商英谓《开元录》之言不可信,吾谓商英之禅尤不可信。晁氏既采其说,马端临《经籍考》复采晁氏说,谬说相传,不容不辩。

  《四库提要》正误
  《四库提要》成书仓卒,谬误本多。惟释家类著录十三部,存目十二部,谬误尚少,此必稍通佛学者所为。吾尝考之,四库馆员中以佛学名者无几,吾颇疑其出於历城周书昌永年也。
  纂辑《四库全书》之议,虽发自朱竹君筠,然与周永年之《儒藏说》,亦颇有关系。乾隆三十七年正月,下令徵书。三十八年二月,依朱筠条议,於《永乐大典》中搜辑遗籍,命名《四库全书》。五月,令将各省进到之书,分别应刊、应钞、应仔目三项,汇为总目,并各撰提要。七月,诏将进士邵晋涵、周永年、余集,举人戴震、杨昌霖,调取来京,同司校勘。邵、
  周为刘统勋所保荐,周则统勋乡人也。
  尝阅王述庵昶《春融堂集》四十五《再书楞严经後》,有云:“今天下士大夫能深入佛乘者,桐城姚南青范、钱塘张无夜世荦、济南周永年书昌及余四人,其余率猎取一二桑门语,以为词助,於宗教之流别盖茫如。”
  此文撰於乾隆三十六年辛卯。昶时在云南军营效力,范以是年正月卒,世荦曾撰《楞严宗旨》,乾隆九年举人,当卒在前,永年则以是年成进士。越二年,即开四库全书馆。
  今《四库提要》《开元释教录》条下,注云“江西按察使王昶家藏本”,而存目《正宏集》条下,则注云“编修周永年家藏本”。吾因此颇疑释家类提要出永年手,故舛误尚不多也。
  《提要》好采晁氏说,独《开元录》条不然,最为有见。惟谓“佛氏旧文,兹为大备,亦兹为最古,所列诸传,尤足为考证之资”云云,则殊未尽然。撰者盖未见《出三藏记集》及《历代三宝记》等,故以此为最古;又未见慧皎、道宣等《高僧传》,故以此为无上考证之资。而不知《开元录》诸传,实采自皎、宣二家之书,智升所自撰者无几也。
  又谓“朱彝尊作《经义考》,多与此符”,其说亦不足据。《经义考》每经录其前序及後跋,盖取法《出三藏记集》。撰《四库提要》者只见《开元錄》,未见《出三藏记》,闻人言朱取法释家目录,遂以为《开元录》耳。《开元录》前十卷以译人为主,与《经义考》之以书为主者不同;後十卷虽以经为主,而不录经序及後记,又舆《经义考》不同,正不必强为附会。至谓“《隋书》载王俭《七志》,以道、佛附见,合为七门”。七门当为九门,王俭《七志》,道、佛固在《七志》外也。

  中国佛教史籍概论卷二

  《高僧传》十四卷 粱释慧皎撰
  宋、元、明、清藏皆著录。
  慧皎,《续高僧传》六有传,事迹不详。梁元帝撰《金楼子•聚书》篇,有“就会稽宏普惠皎道人搜聚”之语,则其富於藏书可想。
  又《高僧传》卷三末译经论有曰:“顷世学徒,唯慕钻求一典,谓言广读多惑,斯盖堕学之辞,匪曰通方之训。何者?夫欲考寻理味,决正法门,岂可断以胸衿,而不博寻众典。”则其主张博览,反对空疏又可想。
  《隋志》杂传类有《高僧传》十四卷,列宝唱《名僧传》后,题释僧佑撰,此今本《隋志》之误也。此书盖即慧皎撰,试分四节辨明之:
  一、何以知此书非僧祐撰?曰僧佑未闻著此书。宝唱为僧佑弟子,此书果僧佑撰,似不应列实唱书之後。
  二、何以知此书为慧皎撰?曰此书卷敷与皎书合。皎书本为不满“名僧”二字而作,今此书列《名僧传》後,故知为皎书。
  三、何以知古本《隋志》不误?曰两《唐志》於唐以前书多同《隋志》。今《唐志》皆作《高僧传》十四卷,惠皎撰,而无僧佑《高僧传》,以此知古本《隋志》不误也。
  四、何以慧皎能误为僧佑?曰慧皎与僧佑皆梁僧。僧佑行辈高,名器盛,著述存者较多;慧皎所著,存者仅此书,故易误为佑也。姚振宗《隋志考证》巳辨其误。《四库》不著录此书,未见此书也;《书目答问》载此书,以有海山仙馆刻本也。
  本书十三卷,叙目一卷在後,为十四卷。据叙,本书所载事迹,终於梁天监十八年,然慧皎至梁承圣三年乃卒,见本书後记。海山仙馆本将目录改在卷首,虽便检阅,究失古意。近年金陵刻经处有单刻本,题为初集,名亦不古。学者普通称为《梁高僧传》或慧皎《高僧传》,以别於後出之书。

  本书之主旨及内容
  本书以高僧为名,本有超绝尘世之意。当时僧众猥滥,拘俗者多,故慧皎之论,每为时所不喜。慧皎自序於历数诸家僧传之失後,特辩之曰:“前之作者,或嫌繁广,抗迹之奇,多所遗削,谓出家之士,处国宾王,不应励然自远,高蹈独绝,寻辞荣弃爱,本以异俗为贤,若此而不论,竟何所纪。”
  又曰:“前代所撰,多曰名僧,然名者实之宾也,若实行潜光,则高而不名;若寡德适时,则名而不高。名而不高,本作所纪,高而不名,则备今录。”故此书之作,实为一部汉魏六朝之高隐传,不徒详於僧家事迹而已。
  本书为类传体,凡分十门。每门之後,系以评论:一译经,三卷;二义解,五卷;三神异,二卷;四习禅,五明律,共一卷;六亡身,七诵经,共一卷;八兴福,九经师,十唱导,共一卷。
  自後汉至梁初,凡二百五十七人,附见者又二百余人。後之作者,都不能越其轨范。惜为时地所限,详於江左诸僧,所谓“伪魏僧”仅得四人,此固有待於统一後之续作也。

  本书在史学上之利用
  本书未有单刻本之前,只有藏本,学者少见。丁丙《善本书室藏书志》二十二有孙渊如藏抄本,嘉庆十二年丁卯孙星衍手记云:“慧皎《高僧传》,《四库全书》未及收。余读释藏於金陵瓦官寺见之,顷官安德,借录此本。僧人事迹,率多文人粉饰,然六朝士夫,无所自存,遁入释道,故多通品,辞理可观,且足资考史,地方古迹亦可借证,实为有用之书”云云。故孙星衍《续古文苑》十一有慧皎《高僧传序》,注云:“《四库书》未录《梁高僧传》,故此序不传。”其实何尝不传,特学者未之注意耳。
  《平津馆鉴藏记书籍》补遣又有明版姜家印行本,谓:“《通监》宋文帝元嘉十年,沮渠牧犍改元永和,此书《浮陀跋摩传》作承和,与《北史》同,足资考证。”按北凉沮渠牧犍,《魏书》、《北史》均作改年承和,《御览》一二四引《十六国春秋•北凉录》作永和,《通监•宋纪》元嘉十年条因之,故纪元诸书,多以永和为正。据此书卷三《浮陀跋摩传》茂虔承和五年丁丑,即宋元嘉十四年,舆《魏书》、《北史》合,则“永”实误文也。
  《世说新语》为说部最通行之书,其中关涉晋僧几二十
  人,此二十人中,见於《晋书•艺术传》者仅佛图澄一人,然十之九皆见《高僧传》。
  支道林在当时最负高名,《世说》中凡四五十见,应入《晋书•隐逸传》,然《晋书》遣之。《高僧传》四有长传,而支道林始末毕见。
  竺法深亦负高名,《世说》中凡五六见,刘孝标注谓:“法深不知其俗姓,盖衣冠之胤也。”据《高僧传》四,则法深者僧名潜;晋丞相王敦之弟,年十八出家。永嘉初避乱过江,年八十九卒。晋孝武帝悼之曰:“法师理悟虚远,风鉴清贞,弃宰相之荣,袭染衣之素,山居人外,笃勤匪懈。”何得谓不知俗姓,且法深卒年八十九,亦可订《世说》注七十九之误。
  又《世说•言语》篇,庾法畅造庾太尉条,注谓:“法畅氏族所出未详。”《文学》篇北来道人条注,引庾法畅《人物论》,亦作庾。《高僧传》四作康法畅著《人物始义论》,自当以康为正,今本《世说》因下文庾太尉句而误耳。魏晋沙门,依师为姓,故姓支、姓康者,皆外国姓,非本姓。《言语》篇支道林养马条,注谓:“支道林本姓关氏。”《文学》篇康僧渊初遇江条,注谓:“僧渊氏族所出未详。”正与康法畅同例。若果姓庾,则中国姓也,何云“氏族所出未详”?此严可均《全晋文》所以据《高僧传》而知今本《世说》误也。
  叶德辉辑《世说》注引用书目,於庾法畅《人物论》下云:“《高僧传》引作康法畅,两书必有一误。”而未断为谁误,盖未细考耳。
  范蔚宗被杀,门有十二丧,无敢近者,释昙迁抽货衣物,为营葬送,《宋书》六九、《南史》三三《范传》皆不载,亦见於《高僧传》十三《迁传》。
  《梁书》二十二《南平王伟传》:“伟,太祖第八子,初封建安王,天监十七年改封南平郡王。性多恩惠,尤愍穷乏,常遣腹心左右,历访闾里人士,其有贫困吉凶不举者,即遣赡恤之,太原王曼颖卒,家贫无以敛,友人江革往哭之,其妻儿对革号诉,革曰:‘建安王当知,必为营埋。’言未讫而伟使至,给其丧,事得周济焉。”《南史》五二同。
  江革见《梁书》卷三十六:“豫章王综长史,随镇彭城,城失守,为魏人所执。魏徐州刺史元延明,闻革才名,厚加接待,革称患脚不拜,延明将加害,见革辞色严正,更相敬重。时祖暅同被拘执,延明使暅作欹器漏刻铭、革作丈八寺碑,革辞以囚执既久,无复心思,延明逼之愈苦,将加箠扑,革厉色言曰:‘江革行年六十,不能杀身报主,今日得死为幸,誓不为人执笔。’延明知不可屈,乃止。 日给脱粟三升,仅余性命。值魏主请中山王元略反北,乃放革及祖暅还朝。”《南史》六十同。
  吾人读此二传,知南平王之高义,江长史之忠贞,然王曼颖何人,仅知其贫无以敛而已。夫天下贫士多矣,苟别无所表见,则贫何足尚。及读《高僧传》末附曼颖与慧皎往复书,乃知皎撰《高僧传》,曾与商榷义例,既成,曾请其掎摭利病,并称其“学兼孔释,解贯玄儒”,则曼颖不徒以贫见称,实为梁初之高士,宜江革与之为友。《广弘明集》廿四采此二书;孙星衍《续古文苑》八载曼颖一文,亦根据此传;严可均辑《全梁文》亦采之;姚振宗考《隋志》杂传类补《续冥祥记》,亦利用此等史料以考王曼颖,而王曼颖乃真不朽矣。

  《续高僧传》三十卷 唐释道宣撰
  明、清藏本四十卷。《大唐内典录》五、《开元释教录》八均作三十卷。《旧唐志》杂传类连出两部,一作二十卷,一作三十卷。《新唐志》释氏类重出三部,两作道宗,卅二卷;一作道宣,二十卷。晁氏传记类著录三十卷,曰:“唐僧道宣撰,《艺文志》作道宗”,则《唐志》之误已久。
  道宣,《宋高僧传》十四有传。尝隐终南山,与处士孙思邈至契。唐以来言律学者,莫不宗南山,故律宗又称南山宗焉,道宣即南山宗祖师也。乾封二年卒,年七十二。

  本书之体制及内容
  本书继慧皎书而作,故名《续高僧传》。今单刻本称《续高僧传二集》,既曰续,又曰二集,殊不词。
  本书体制,与皎书大略相同。亦分十科,改神异为感通,增护法,经师、唱导则合为杂科,故其数仍十:一译经,四卷;二义解,十一卷;三习禅,五卷;四明律,五护法,六感通,各二卷;七遗身,八读诵,九兴福,十杂科,各一卷。每一科毕,亦系以论述,与皎书同。皎书著於偏安之时,故多述吴、越,而略於魏、燕;《续传》著於统一之时,文献较备,故搜罗特广。
  道宣自序称:“始梁之初运,终唐贞观十有九年,一百四十四载。”此初成书之序也。今考本书记载,有至麟德二年者:卷四《玄奘传》,奘卒於麟德元年;明藏本卷廿八《明导传》,麟德元年犹未卒;《昙光传》叙事称“今麟德二年”;又卷卅五《法冲传》云:“今麟德,年七十九矣。”其他卒於贞观十九年後,永徽、显庆,龙朔年间者,二十余人。则是书实止於麟德二年,即宣公之卒前二年,距初成书之时,已二十年矣。
  自序又言正传三百三十一人,一作三百四十人,附见一百六十人。今考本书正传凡四百八十五人,附见二百十九人,与自序绝异,是当注意者也。普通撰提要者多据自序,而不数本书,往往失之。盖成书之後,续有纂入,事所恒有也。

  本书在史学上之利用
  当纷乱之世,道人虽离俗出家,然每与政治不能无关系。《续高僧传》卅《真观传》言:“开皇十一年,江南叛反,羽檄竞驰,时元帅杨素以观名声昌盛,谓其造檄,既被严系,将欲斩决,责曰:‘道人当坐禅读经,何因妄作檄书,罪当死不?’观曰:‘道人所学,诚如公言,然观不作檄书,无辜受死。’素大怒,将檄以示:‘是你作不?’观读曰:‘斯文浅陋,未能动人,观实不作,若作过此。’乃指摘五三处曰:‘如此语言,何得上纸。’素既解文,信其言,乃令作《愁赋》,释之。”今《全隋文》卅四所载《愁赋》,即出於此。
  《续高僧传》廿一《智文传》言:“智文姓陶,丹阳人。有陈驭寓,江海廓清,宣帝命旅,尅有淮、淝,一战不功,千金日丧,转输运力,遂倩众僧。文深护正法,不惧严诛,乃格词
  曰:‘圣上诚异宇文废灭三宝,君子为国,必在礼义,岂宜以胜福田为胥作之役,非止延敌轻汉,亦恐致罪尤深。’有敕许焉,事即停寝。”格词者,不服之词也。陈与周战,人夫不足,倩僧输运,文为词格之。《全陈文》十八选此文,亦本此传,而云“智文未详”,当是偶漏。
  《隋志》著录之书,有非《续高僧传》不能解释者,姚氏为《隋志考证》,因未见此书,遂多窒碍。如仪注类有《僧家书仪》五卷,释昙瑗撰;别集类又有陈沙门释昙瑗集八卷,此昙瑗见《续高僧传>>件一,云:“昙瑗,金陵人,才术纵横,子史周综,有陈之世,无与为邻。帝以瑗为国之僧正,令住光宅,苦辞以任,而栖托不竞,闭门自检,非夫众集,不妄经行,庆吊斋会,了无通预。每上锺阜诸寺,触兴赋诗,览物怀古。以太建年中卒,春秋八十有二。著《十诵疏》十卷,《僧家书仪》四卷、别集八卷,见行於世。”此正《隋志》所著录者也。《隋志》《书仪》多一卷。
  又《隋志》医方类,有《疗百病杂丸方》三卷、《论气治疗方》一卷,释昙鸾撰。此昙鸾为北魏时净土宗大师,见《续高僧传》六,云:“昙鸾或为峦,雁门人,家近五台山。时未志学,便即出家,承江南陶隐居方术所归,海内宗重,遂往从之。既达梁朝,时大通中也,乃通名云:‘北国虏僧昙鸾故来奉谒。’时所司疑为细作,推勘无有异词,以事奏闻,帝曰:‘斯非觇国者,可引入重云殿。’问所由来,鸾曰:‘欲学佛法,恨年命促灭,故来远造陶隐居,求诸仙术。’帝曰:‘此傲世遁隐者,比屡徵不就,任往造之。’鸾寻致书通问,及届山所,接对欣然,便以《仙经》十卷,用酬远意。辞还魏境,机变无方,调心练气,对病识缘,因出《调气论》,著作郎王邵随文注之。”据此,则今本《隋志》“论气”应作“调气”,近影印元大德本《隋志》已误,可以此传校之也。
  又《隋志》别集类,有陈沙门释洪偃集八卷,此洪偃见《续高僧传》七,云:“洪偃俗姓谢氏,会稽山阴人。风神颖秀,弱龄悟道,英词锦烂,又善草隶,故貌、义、诗、书,号为四绝。梁太宗在东朝,爱其儁秀,欲令还俗,引为学士,偃执志不回,属戎羯陵践,兵饥相继,因避地缙云,又寇斥山侣,遂越岭避难。俄而渚宫陷覆,便事东归,以天嘉五年终於宣武寺。偃始离俗,迄於迁化,惟学是务,每缘情触兴,辄叙其致,成二十余卷,值乱零失,犹存八轴,陈太建年学士何儁上之。”此即《隋志》所著录者也。
  又《隋志》楚词类,有《楚词音》一卷,释道骞撰。姚氏《考证》仅据本志序,言“隋时有释道骞,善读《楚词》,能为楚声,至今传《楚词》者,皆祖骞公之音”而已,此外无所发明。不知此道骞《续高僧传》卅作智骞,与作《一切经音义》之玄应同附《智果传》,略云:“沙门智骞,江表人。遍洞字源,精闲《通俗》,晚以所学,退入道场,自秘书正字,雠校著作,言义不通,皆谘骞决,即为定其今古,出其人世,变体诂训,明若面焉。造《众经音》及《苍雅》、《字苑》,宏叙周赡,达者高之,家藏一本,以为珍璧。”又《续高僧传》十一《法侃传》注言:“侃初立名,立人安品,後值内道场沙门智骞曰:‘侃之为字,人口为信,又从川字,言信的也。’因从之。”则骞为字学专家又多一证。本传虽未明言其著《楚词音》,然既通字学,复造《众经音》,其为《隋志》之道骞无疑。凡此皆有关於考
  史,不徒作僧传读而已。

  《全南北朝文》正误
  严氏《全南北朝文》,曾利用此书,然有极可笑者。盖卷轴既繁;虽号称缜密,亦不能无误,要在後学为之纠正耳。
  《续高僧传》一《拘那罗陀传》:“拘那罗陀,陈言亲依,译言真谛,谛止广州王园寺。时宗、恺诸僧欲延还建业,会扬辇硕望,恐夺时荣,乃奏曰:‘岭表所译众部,言乖治术,有蔽国风,可流荒服。’帝然之,故南海新文,有藏陈世。”此言真谛法师门徒僧宗、智恺等欲迎法师还建业,建业诸僧妬之,乃奏言真谛新译《唯识》等论,有乖冶术,可流荒服,不令其还都。时称建业为扬都,扬辇即指扬都。《全陈文》十七乃以扬辇为人姓名,而载其奏流拘那罗陀文,於扬辇略历,注云未详,不知扬辇非人名也。
  又《续高僧传》九《道庄传》,言:“道庄,建业人,初听彭城寺琼法师,禀受《成实》,宗匠师表,门学所推。琼後年疾相侵,将欲传绪,通召学徒,宗猷顾命,众咸揖谢於庄,允当遗寄,琼曰:‘庄公学业优奥,诚如弘选,然其首大足小,终无後成,恐其徙辙余宗耳。’遂不行众议。”此宝琼法师批评道庄不足当遣寄也。《全後周文》廿二引此,乃作“宗猷遣琼法师书”,而於宗猷略历,无一言注释,不知宗猷亦非僧名也。《真观传》言:“观声辩之雄,最称宏富,自尔词人,莫不宗猷於观。”宗猷犹言推举耳。严君因有“允当遗寄”句,将“寄”字连下读,遂以琼语作遗琼书,此大误也。
  《全唐文》亦尝利用此书,然时有错误。如卷九一六吉藏《上元宗遗表》,见於《续高僧传》十一,藏,武德六年临终遣表於帝,帝当指唐高祖。《全唐文》乃引作元宗,此是偶误,然相距百年矣。

  本书板本异同
  本书现在通行者有三种本:
  一为三十卷本,即高丽本及频伽本是也。
  一为三十一卷本,即宋、元本,碛砂藏本是也。
  一为四十卷本,即嘉兴藏本及扬州本是也。
  宋、元本於丽本卷二十及二十五後,各增一卷,又於丽本卷二十七、二十八合为一卷,故总数比丽本多一卷,是为三十一卷。
  宋、元本正传多丽本七十一人,附传多丽本七人。然今频伽本已将丽本所无者,悉照宋、元本增人,附於各卷之末。今将各卷所增人数列後:二十卷後增正传二十人,附三人;二十二卷增四人;二十三卷增二人;二十四卷增五人;二十五卷增一人;二十五卷後又增正传三十九人,附四人。
  明本与宋、元本内容相同,惟分为四十卷,与宋、元本异。唐元和中慧琳《一切经音义》卷九一至九四、晋天福中可洪《藏经音义随函录》卷二十七、二十八,为《续高僧传》音义,均作三十卷,且无卷二十与卷二十五後所增诸传之音。因此知增多七十余传,自宋始;分为四十卷,自明始。
  然此增多之材料何来?是宣公原文否?曰:宣公自撰《大唐内典录》五,於《续高僧传》外,尚有《後集续高僧传》十卷。《开元录》八只载《续传》三十卷,谓:“《内典录》更有《後
  传》十卷,寻本未获。”颇疑今宋、元本所增之七十余传,即《後集》之文,宋人取以入之《续传》,故其中多卒於贞观十九年以後、麟德二年以前,若不是宣公原文,则有卒於乾封二年以後者矣。又疑《旧唐志》何以连出《续高僧传》二部,其一部本为《後传》十卷,传写误也。
  然明本何以分为四十卷?则以此书自《开元录略出》以来,即分为四帙,编入内、左、达、承四号,宋元藏因之。慧琳、可洪《音义》均作三十卷四帙可证,明本盖每一帙分为十卷也。

  杨氏《访书志》质疑
  杨守敬《日本访书志》十六载《续高僧传》四十卷,注曰:“宋刊摺子本”,又曰:“此本亦宋嘉熙三年安吉州资福寺刊,即南北藏所从出。”此语殊不可信。晁氏《读书後志》一、《至元法宝勘同总录》十,著录此书,犹是三十卷,何得有宋刊四十卷之事,颇疑杨氏误以四帙为四十卷,否则绝非宋本也。
  杨氏又言:“此书终贞观十九年,正传三百三十一人,附见一百六十人。”此仍是宣公自序旧文。不知今本不止於贞观十九年,已如上述。至於人数,丽本正传四百十四人,已多於自序八十三人,附见二百十二人,亦多於自序五十二人。宋、元本正传又多七十一人,为四百八十五人;附传又多七人,为二百十九人,比自序增多甚众。撰提要者,当据书不当据序,即据序,亦当言明书与序不同,俾知後有增入也。
  杨氏又言:“《四库书目》仅载赞宁《宋高僧传》,近时海山仙馆刻慧皎《高僧传》,而此书仍沈霾释藏中,未终表彰。”云云。不知此书《四库》虽未收,然自乾隆季年,学者已渐知利用,故《全唐文》、《全南北朝文》均用之,只欠一单刻本而已。然嘉兴藏单印本,时有流行,藏书家所谓支那本者是也,因书口有“支那撰述”四字故。
  杨氏又附载此书自序,注云:“此序孙渊如《续古文苑》不载,知孙氏亦未见此书。”不知《孙氏祠堂书目》二已载此书,特《续古文苑》未之采耳。且此序《全唐文》九百十一已采入,未为希见,固不必张大其词也。

  《宋高僧传》三十卷 宋释赞宁撰
  宋、元、明、清藏及《四库》皆著录,丽藏独阙。扬州单刻本,称为《宋高僧传三集》。
  太平兴国七年奉敕撰,端拱元年十月书成,表上之。本名《大宋高僧传》,後人去“大”存“宋”,谓宋朝所修之《高僧传》,非谓宋朝高僧之传也。所载接道宣《续传》,迄宋之雍熙,卷七晤恩卒於雍熙三年,义寂卒於雍熙四年,即成书之前一年也。

  赞宁略历
  赞宁家世行事,见王禹称《小畜集》二十《通惠大师文集序》,略云:“释子谓佛书为内典,谓儒书为外学,工诗则众,工文则鲜,并是四者,其惟大师。大师姓高氏,其先渤海人,
  隋末徙居吴兴之德清县。以唐天佑十六年己卯生,後唐天成中出家。通南山律,为两浙僧统。太平兴国三年,忠懿王钱俶携版图归国,大师入朝,太宗素闻其名,召对滋福殿,赐紫方袍,寻改师号曰通惠。八年,诏修《大宋高僧传》,听归杭州旧寺,成三十卷,进之。居无何,徵归京师,住天寿寺,诏撰三教圣贤事迹,分领其事,著《鹫岭圣贤录》,又集圣贤事迹,凡一百卷。今上咸平元年,诏充右街僧录。年八十二,视听不衰,以述作颇多,叙引未立,猥蒙见托,不克固辞。总其篇题,具如别录,凡内典集一百五十二卷,外学集四十九卷,览其文知其道”云。
  《十国春秋》八九《赞宁传》,即本於此。然谓《高憎传》、内典集外,又著《鷲岭圣贤录》一百卷,则误读《小畜集》之文也。《高僧传》,《鷲岭圣贤录》即内典集之一种,内典集不过诸书之总名,序云:“总其篇题,具如别录”,则各书之子目也。

  本书之体制及内容
  本书体制,一如《续传》,惟《续传》仅每科後附以论述,此书则每人传末亦时有论述,或申明作者之旨焉,名之曰系,其有答问,则谓之通。系者法《张衡赋》,通则法《白虎通》,此与《续传》不同者也。
  本书十六《清彻传》:“系曰:彻公言行,无乃太简乎?通曰:繁略有据,名实录也。昔太史公可弗欲广三五之世事耶,盖唐虞之前,史氏淳略,後世何述,今不遂富赡,职由此也。又与弗来赴告不书同,诸有繁略不均,必祛诮让焉。”此所谓申明作者之意也,其法甚善。
  又古人著书,除类书外,多不注出典。此书所本,多是碑文,故每传末恒言某某为立碑铭或塔铭,此即本传所据,不啻注明出处。
  本书内容,亦分十科,舆《续传》无异:一译经,三卷;二义解,四卷;三习禅,六卷;四明律,三卷;五护法,一卷;六感通,五卷;七遗身,一卷;八读诵,二卷;九兴福,三卷;十杂科,二卷。正传五百三十二人,附传一百二十五人。“读诵”《四库提要》作“诵读”,此虽小节,然以今语改古语,为校勘学中一大忌,因〈续传》亦作“读诵”,非偶然也。
  唐时佛教最盛,《旧唐书•方伎传》尚有玄奘、神秀、慧能、一行等数人,《新唐书》—概删除。《通监》亦大都不载,故严衍《通监补》凡例,有补二氏一条。此书所载,十之九皆唐僧,可以补《唐书》、《通监》之阙矣。

  本书之特色及缺点
  本书最精彩者为《习禅篇》,因中国禅宗,起於初唐,至晚唐而极盛。会昌五年毁佛,教家大受挫折,惟禅宗明心见性,毁其外不能毁其内,故依旧流行。五代末,北宋初,佛教各派均已式微,独曹溪以下五宗,於此时渐次成立。五宗者,自六祖慧能後,分为二派:曰青原行思,曰南岳怀让。南岳复分二派:曰临济,曰沩仰;青原复分三派:曰曹洞,曰法眼,曰云门,是为五宗。今日惟临济、曹洞犹存,三宗早绝。本书除云门宗开山之云门文偃外,於各宗重要人物,皆有专传。云门匡真大师塔铭,本南汉大宝元年立,又碑铭大宝七
  年立,以僻在广东乳源县,故赞宁当日搜罗未获,今皆见《南汉金石志》。
  然禅宗自曹溪五宗以前,派别已极纷歧,斗诤甚烈,禅宗本身诸史,多讳而不言。赞宁本非禅宗,且博学多通,号称“律虎”,当时玄学,每斥讲家为数宝之人,见本书《习禅篇》总论。赞宁於禅宗斗诤之迹,亦不为之讳,故卷八《神秀传》论谓:“达摩没而微言绝,五祖丧而大义乖。”考唐代禅宗史者,固可於《宋僧传》求之,此本书之特色也。
  慧皎著书,提倡高蹈,故特改“名僧”为“高僧”。道宣戒律精严,对沙门不拜王者一事,争之甚力,皆僧人之具有节檗者,有专书名《沙门不应拜俗等事》。赞宁则本为吴越国僧统,入宋後,又赐紫衣,充僧录,素主张与国王大臣接近;本书又为奉诏而作,故不能与前书媲美。
  《宋高僧传》七五代《棣州开元寺恒超传》:“恒超姓冯氏,范阳人。挂鍚无棣,二十余年,节操高迈,前後州牧修名执刺相礼重者,止令童子辞以讲贯,罕曾接对,初有所慊,终伏其高。时郡守李君素重高风,欲飞章举赐紫衣,超闻惊愕,为诗曰:‘虚著褐衣老,浮杯道不成,誓传经论死,不染利名生。’且曰:‘如其复尔,则吾在卢龙塞外矣。’郡将闻而止。相国瀛王冯道闻其名,知是乡关宗人,先遗书序归向之意,超曰:‘贫道闲人,早舍父母,尅志修行,本期弥勒知名,不谓浪传宰衡之耳,於吾何益。’门人敦喻,不得已答书,具陈出家之人,岂得留心虚名薄利。瀛王益加郑重,表闻汉祖就赐紫衣,自此忽忽不乐,以乾佑二年,微疾终於本院。”此五代时高僧也。赞宁对之,宁无愧色。然赞宁於《恒超传》不便批评,乃於前卷《宗密传》论,发其意见,且藉以自解焉,在史法中所谓互见例也。
  《宋高僧传》六《宗密传》论曰:“或有诮密不宜接公卿而屡谒君王者,则吾对曰:教法委在王臣,苟与王臣不接,还能兴显宗教不!今之人情,见近王臣者则非之,曾不知近王臣人之心,苟合利名,则谢君之诮也,或止为宗教亲近,岂不为大乎,宁免小嫌,嫌之者亦嫉之耳,苟了如是义,无可无不可。”因此赞宁之书,不提倡高蹈,与慧皎异;又沾染五代时乡愿习气,以媚世为当,故持论与道宣又异。
  《宋高僧传》十五《义宣传》论:“或曰:今沙门姓既为释,名复不讳,言我不随俗谛,云何对君主称臣,莫西域有否?通曰:姓名不对王者,臣妾表疏合然。昔齐帝问王俭,遂令对见称名,至唐肃宗朝,始见称臣,由此沿而不革。良以沙门德薄,日就衰微,一往无复矣。又以法委国王,诚难改作,王谓为是,楷定莫移,故佛言虽非我制,诸方为清净者不得不行”云。言为心声,赞宁所言若此,故其书颇主张随俗浮沉,与时俯仰,不叙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之美,致使西山之节,郁而不彰。欧阳公生平深恶冯道,故对赞宁亦屡示不满。
  《归田录》第一条曰:“太祖幸相国寺,至佛像前烧香,问当拜与不拜,僧录赞宁奏曰:‘不拜。’问其故,曰:‘见在佛不拜过去佛。’赞宁者,颇知书,有口辩。其语虽类俳优,然适会上意,故微笑而颔之,遂以为定制”云。太祖当作太宗。呜呼!赞宁对宋帝之言,抑何与冯道对辽主之言相类也。欧《五代史》五四《冯道传》:“耶律德光问道曰:‘天下百姓,如何救得?’道为俳语对曰:‘此时佛出救不得,惟皇帝救
  得。’”赞宁之言,得毋学此。
  《六一诗话》又言:“吴僧赞宁,国初为僧录。安鸿渐尝街行,遇赞宁与数僧相随,鸿渐指而嘲曰:‘郑都官不爱之徒,时时作队。’赞宁应声答曰:‘秦始皇未坑之辈,往往成群。’时皆善其捷对。”鸿渐所道,乃郑谷诗,云“爱僧不爱紫衣僧”也。欧公对赞宁印像如此。若赞宁者,真可谓名僧也矣,以言乎高,则犹未也。此本书之缺点也。

  《四库提要》正误
  《四库》著录赞宁之书凡二种:一为谱录类《笋谱>>—卷,一为本书。又杂家类存目七载赞宁《物类相感志》十八卷,以与本题无关,不具论。
  赞宁略历,《提要》於《笋谱》述之,谓:“咸平中,加右街僧录,至道二年卒。”此大误也。至道年号,实在咸平之前,不知何以不考至此,《释氏疑年录》六已辨之矣。至本书《提要》之误,则有四点:
  一、《提要》谓:“《高僧传》之名,起於梁释惠敏,分译经、义解两门,释慧皎复加推扩,分立十科。”此谬说也。梁僧未闻有惠敏,更未闻有惠敏著之《高僧传》。“惠”与“慧”通,“敏”特“皎”之形譌耳。《提要》之说,盖本於晁氏《读书志》。《晁志》衢本传记类著录《高僧传》二部:一为六卷,梁僧惠敏撰,分译经、义解两门;一为十四卷,梁僧慧皎撰,分译经、义解等十科,此《提要》所本也。六卷本,袁本《晁志》入释书类,盖一不全本。因慧皎《高僧传》向分二函,可洪《藏经音义随函录》二十七,载《高僧传》一部,上帙六卷,下帙八卷,慧琳《音义》八十九、九十同。《晁志》著录释书类者,盖仅得前帙,因叙目在後,不知其不全,著录时又误慧皎为惠敏,衢本乃将两部并列。《通考•经籍考》释氏类因之,《四库提要》遂演为《高僧传》之名起於惠敏之说,不知惠敏固无是公也。周中孚《郑堂读书记》、丁丙《善本书室藏书志》,均循《提要》之误,谬说流传,不得不加纠正。《宋史•艺文志》有慧皓《高僧传》十四卷,岂慧皎之外,又有意皓耶?“皎”之误“敏”,亦犹是耳。《隋志》杂传类及杂家类重出虞孝敬《高僧传》六卷,姚氏《考证》引《法苑珠林•传记篇》,谓:“孝敬後出家,改名惠命,即晁氏之惠敏”云。按《续僧传》一,孝敬僧名道命,不作惠命,故今不取其说。
  二、《提要》谓:“唐释道宣《续高僧传》,蒐辑弥博,所载迄唐贞观而止。”并列举十门之名,似馆臣曾见皎、宣之书,何以不著於录,不知馆臣实未见皎、宣二传也。十门之名,亦据《晁志》及《通考》列之耳。不然,此唐以前史传岂有不录,而独录赞宁书之理,此其故,《简明目录》释家类曾微露之,曰:“佛氏之书,浩如烟海,非惟经论语录,不可胜数,即叙述释家故实者,亦难以赅载。故今惟即官库所有,择可录者录之,以见梗槩;官库所未收者,自有彼之佛藏在,无庸代为搜辑”云。然则今《提要》释家类所著录及存目者,特随手掇拾,以备一格,凡内府所未颁,及各家进呈所未及者,皆未尝按类以求,故皎、宣之书独阙也。
  三.《提要》谓:“赞宁此书,於武后时人皆系之周朝,殊乖史法。”不知此最合史法也。武后於载初二年九月,既改国号曰周,直至中宗神龙元年二月,始复国号曰唐,此十五年中,事实上为周,史家岂得称之为唐。即如释明佺於天册万岁元年撰《大周刊定众经目录》,後人为易於识别,易“大周”为“武周”可也,若必改为《大唐刊定众经目录》,岂非谬甚。赞宁博学,颇讲史法,吴处厚《青箱杂记》六,称其:“曾撰《非史通》六篇,为王禹称所激赏。”固未可以“乖史法”讥之也。
  四、《提要》谓:“本书所载,既托始於唐,而《杂科篇》中乃有刘宋、元魏二人,亦为未明限断。”不知本书继道宣书而作,固非断代之书也。前传有阙,後书补之,奚为不可,安得以“未明限断”讥之乎!且本书载唐以前人,不始於《杂科》,卷十八《感通篇》已有後魏、陈、隋五人,卷二十四《读诵篇》又有隋二人。赞宁曾於卷十八隋僧《钦师传》论发明其例,曰:“魏、齐、陈、隋舆宣年月相接,胡不入续传耶?通曰:有所不知,盖阙如也。亦犹大宋文轨既同,土疆日广,良难遍知,纵有某僧,其奈史氏未编,传家无据,故亦阙如,留俟後贤也。”此最合史法之论,撰《提要》者未之见耳。一部《宋高僧传》独阙云门偃禅师传,职是故也。

  中国佛教史籍概论卷三

  《弘明集》十四卷 梁释僧佑撰
  僧佑即撰《出三藏记集》之人,见《梁高僧传》十一。天监十七年卒,年七十四,黑白门徒,一万一千余人。东莞刘勰为撰碑。
  《出三藏记集》十二有《弘明集目录序》,以《牟子理惑》始,以佑自撰《弘明论》终,凡十卷。其後续有增入,为十四卷。两《唐志》、晁氏《读书志》皆著录。
  《四库》著录释家类第一部,《提要》谓:“梁以前名流著作,今无专集行世者,颇赖以存”云。

  本书之体制及内容
  本书为总集体,颇类《昭明文选》,故《旧唐志》入总集类。然以六朝佛教之盛,全部《文选》,关涉佛教者仅王简栖头陀寺一碑。此编所录,则概皆阐扬佛教之文,中以书启论述为多,铿然可诵。作者百人,又僧十九人,单第十卷作者已有六十三人,为严可均《全梁文》增益人数不少。序称:“道以人弘,教以文明,弘道明教,故谓之《弘明集》。”以今本舆《出三藏记集》所载目录互校,原本十卷,皆梁以前文,後
  所增人,多梁代文。今本第九、第十卷之梁武帝,高丽本作“大梁皇帝”,当是僧佑原文,称武帝者,後人追改也。

  本书板本及学人利用
  本书现在通行者,大别为两种本:一藏本,一单刻本。
  藏本又大别为两种:一嘉兴藏本,即所谓支那本;一频伽本。
  单刻本又大别为两种:一吴惟明刻本,即所谓汪道昆本;一金陵本。
  《四库》所著录者为吴刻本,《提要》言:“末有僧佑後序,而首无前序,疑传写佚之。”以是知为吴刻本也。
  藏本有前序,惟吴刻本无前序。周中孚《郑堂读书记》所著录者为支那本,即嘉兴藏本。记中所引者,亦即前序中语,然仍袭《四库提要》之说,谓“是书前无自序”,大可异也。
  《四部丛刊》所影印者,即吴氏两《弘明集》合刻本,封面题汪道昆本,循《郘亭书目》以来之误也,因卷首有万历十四年丙戌汪道昆序故。
  汪氏在隆、万间颇有名,然序中以梁裴子野为唐人,可谓一言不智。序中康虞之名凡数见:一则曰:“二集并入大藏,如海一沤,康虞抔而出之,易梵荚为儒荚。”再则曰:“二集所辑,具有羽翼功,幸得康虞为之胪传。”三则曰:“康虞之为是举也,殆将发墙面之蒙,解两家之难。”末则曰:“康虞得师达观,抑或可以语此,是集固将流通无间,恶用不佞之言。”
  康虞即吴惟明,与焦竑、冯梦桢友善,见《藏书纪事诗》三,紫柏老人弟子。汪序所谓达观者,即紫柏也。紫柏於万历八、九年间倡刻方册藏,改梵荚为方册,即後来所谓嘉兴藏。汪序所云。易梵荚为儒荚”,亦受紫柏影响。嘉兴藏《弘明集》刻於万历四十四年丙辰,吴氏捷足,先刻三十年,故万历间流通之《弘明集》,大半为吴刻。梅鼎祚辑《释文纪》、张溥辑《汉魏六朝百三家集》,皆曾利用之。《释文纪》二十八载僧佑《弘明集》前序,云:“见《出三藏记集》,《弘明集》不载。”知所据者为吴刻也。
  《四库提要》撰者既未见藏本,又未见《出三藏记集》,故不能补僧佑自序。张金吾《爱日精庐藏书志》所收为嘉兴藏本,而所录之自序,则为後序,此自是张氏之疏,非嘉兴藏本无前序也。陆心源《丽宋楼藏书志》因之,乃亦以佑後序为自序。其实今《弘明集》卷末所载僧佑後序,本名《弘明论》,不名後序。《出三藏记集》载《弘明集》目录,明题此为《弘明论》,本论前数行亦自称《弘明论》,藏本前序亦谓附论於末,则此非後序明矣。然自《四库提要》以来,诸家均莫能正之,奇也。一误吴刻为汪刻,二误後序为自序,三後序固非自序,亦非後序,实乃《弘明论》。

  《牟子理惑》问题
  《弘明集》卷一载《牟子理惑》,撰者失名,今本有题汉牟融撰者,盖本之《隋志》。《隋志》儒家类有《牟子》二卷,题後汉太尉牟融撰。然太尉牟融乃後汉初人,著《理惑》之牟子乃後漠末逸士;太尉牟融所著之《牟子》是儒家,後漠末逸士
  所著之《牟子理惑》是释家。《隋志》著录太尉牟融书,何以置於後汉末人荀悦、魏朗之後。《旧唐志》著录《牟子》,出之儒家,入之释氏,何以仍循《隋志》题牟融撰,与《出三藏记》所载《弘明集》目录不合,因《三藏记集》目,只作《牟子理惑》,不著撰人名字。宋咸淳间,志磐撰《佛祖统纪》二十六,犹云“牟子不得其名”,则今本《牟子理惑》题汉牟融撰,实不可据。
  梁任公以此论为伪,见《任公近著》第一辑;周叔迦、胡适以此论为真,见周著《牟子丛残》,《胡适论学近著》第一集。据吾所考证,今所传《牟子理惑》,本名《治惑》,如扬雄《解嘲》之类,初无“论”字,唐人改为《理惑》,後人又加“论”字。牟子为後汉逸士,失其名,今本《理惑》前,有苍梧太守《牟子传》,题曰:“一云苍梧太守牟子博传。”颇疑“博”者误文,“传”譌为“博”,回改为“传”,而未去“博”字,後人因牟子无名,遂题曰:“苍梧太守牟子博传。”但《出三藏记集》十二已如此,其来已古。苍梧太守《牟子传》者,苍梧太守所撰之《牟子传》也,故以此为牟子自传者非,称牟子为牟子博者亦非,直以牟子为苍梧太守者尤非,以为汉有两牟融,则调停之说也。
  《牟子传》所言时、地、人事,皆见於史。
  一、笮融与豫章太守朱皓,见《後汉书》列传六三《陶谦传》、《吴志》四《刘繇传》。
  二,笮融与刘彦及交州牧朱符,又见《吴志》八《薛综传》。
  三、豫章太守朱皓,又见《後汉书》列传六一《朱儁传》。
  四.交州牧朱符,又见《吴志》四《士燮传》。
  可见此传不伪。但《理惑》文中数称佛经、佛道,佛之名称为後汉末所无,当时概称佛为浮屠。假定今本《牟子理惑》为真後漠时作,亦必经後人改窜,不尽原文也。明末天主教人著书,恒译天主为上帝,自康熙时,教廷禁称上帝,教会翻刻明末书籍,遂悉将上帝等字改为天主,亦其例也。
  孙星衍得此篇於《弘明集》,以为汉魏旧帙,录出别行,刊入《平津馆丛书》,属洪颐煊考校其事,颐煊以为非牟融作,是也。然卷首仍题汉太尉牟融撰,以为因隋、唐之旧,不知僧佑采此,未尝作牟融撰,有《出三藏记集》及《大唐内典录》可证。宋、元藏亦云未详作者,明藏始题牟融撰,故谓因明藏之旧则可,谓因隋、唐之旧,则《隋、唐志》之《牟子》,未必即今本《牟子理惑》。且此篇在明万层间梅鼎祚辑《释文纪》时,已从《弘明集》中录出,亦不始於孙星衍也。

  《广弘明集》三十卷 唐释道宣撰
  道宣即撰《续高僧传》之人,《宋高僧传》十四有传。
  宋、元、丽藏皆三十卷,明南北及清藏四十卷。《四库》著录者三十卷,与《弘明集》同为纪昀家藏。《弘明集》《四库》用吴惟明刻本,知此书亦用吴刻,因吴氏两《弘明集》合刻也。吴刻出於宋、元藏,时在万历十四年丙戌,嘉兴藏出於明北藏,《广弘明集》先刻,在万历三十八年庚戌,《弘明集》后刻,在万历四十四年丙辰。

  本书体制及学人利用
  本书体制与《弘明集》略异,故不曰“续”而曰“广”。《弘明集》不分篇,此则分十篇:一归正,二辨惑,三佛德,四法义,五僧行,六慈济,七戒功,八启福,九悔罪,十统归。每篇前各有序。
  又《弘明集》皆选古今人文,自撰仅卷末《弘明论》一首。此则每篇恒有道宣叙述及辩论列代王臣对佛法兴废等事。故《弘明集》仅选辑而已,此则叙述辩论舆选辑并用者也。
  作者缁素共一百三十余人,内南北朝一百余人,唐近三十人,尚有在道宣叙述中所引用者未计。如卷六例代王臣滞惑解》,列举兴隆佛教者十四人,毁灭佛教者十一人,皆佛教史上重要史料。明冯惟讷编《古诗纪》,梅鼎祚编《古文纪》,张溥编《汉魏六朝百三家集》,皆曾利用之,三书皆自上古至隋。《四库提要》于此书卷三搜得阮孝绪《七录序》,矜为瑰宝,实则明人早巳见及,特明人纂述,不尽注出典,即注出典,亦不注卷数,方法不如後人之密,故每为清人所轻,而严可均《全汉魏南北朝文》遂称独步矣,此时代风气之赐也。

  本书板本及两本卷数对照
  本书板本,通行者大别为两种:一、三十卷本,吴刻及频伽本属之;一、四十卷本,嘉兴方册藏及常州本属之。
  《郑堂读书记》著录者为嘉兴藏本,而称三十卷,二者不相应,亦沿《四库提要》而误耳。《四库》用吴刻本三十卷。《全南北朝文》引《广弘明集》,除《全宋文》用四十卷本、《全南北齐文》用三十卷本外,余皆两本参用。
  《全晋文》一五七,支遁《八关斋会诗序》引《广弘明集》三十上,用三十卷本。《释伽文佛像赞》引《广弘明集》十六,用四十卷本。
  《全梁文》简文帝文引《广弘明集》,皆用三十卷本。独十三《菩提树颂》引《广弘明集》十七,用四十卷本。
  《全梁文》五七,刘孝标《与举法师书》引《广弘明集》廿四,用三十卷本。《金华山棲志》引《广弘明集》廿七,用四十卷本。
  《全後周文》廿二,释慧命《详玄赋》引《广弘明集》廿九上,用三十卷本。《酬济北戴先生书》引《广旷弘明集》廿七,用四十卷本。
  此事《全南北朝文》曾自言之。《全後周文》廿二,释昙积《谏沙汰僧表》引《广弘明集》二十七,云:“一本在二十四。”又《全陈文》十八,释惠津《与瑗律师书》及昙瑗《答津律师书》引《广弘明集》三十二,云:“一本在二十七上。”此两本参用之证。不明乎此,必以为所注卷数有误矣。应将两本卷数对照,列表如後,今从略。

  《全南北朝文》拾遗
  《全南北朝文》於《广弘明集》作者缁素一百三十四人中,除唐二十八人及《後汉书•郊祀志》、《魏书•释老志》、齐竟陵王子良《净住子》等有专书行世者外,几於全部收入。然亦偶有遗漏:
  如丘道护撰《支昙谛诛》,见《广弘明集》二十六,《全晋文》一四二目有而文阙。
  又《全齐文》二十五有虞羲文,而《广弘明集》二十三虞羲撰《庐山景法师行状》,凡千字,独阙。
  又《全北齐文》七有樊逊文,而《广弘明集》二十四樊孝谦撰〈答沙汰释李诏表》,凡五百字,亦阙。
  又《广弘明集》十九有梁都讲法彪《发般若经题论义》一首,凡二千三百余字,《全梁文》亦阙。
  右四文当补。
  又梁僧法云《与王公朝贵书》,见《弘明集》十,《上昭明太子启》,见《广弘明集》二十一,《全梁文》七四均重出。
  右二文当删。

  沙门同名易混例
  沙门同名,事所恒有。《广弘明集》二十三有《法纲法师誄》,宋释慧琳撰,又有《玄运法师誄》,南齐释慧琳撰,二人同名,同在一卷。卷二十五有《福田论》,隋释彦琮撰,又有《沙门不应拜俗总论》,唐释彦悰撰,琮、悰不同,而刊本通作“琮”,亦同在一卷。慧琳未见有误,彦琮则《全唐文》、《全隋文》皆混,此不可不注意者也。今分别说明之:
  彦琮,隋上林园翻经馆沙门,《续高僧传》二有传,大业六年卒。所著今存者有《辩正论》,见《续高僧传》二;《通极论》,见《广弘明集》四;《福田论》,见《广弘明集》二十五;《合部金光明经序》,见频伽本黄九。
  彦悰,唐京兆大慈恩寺沙门,《宋高僧传》四有传,玄奘法师弟子。所著今存者有《佛顶最胜陀罗尼经序》,见频伽本成五;《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》,见频伽本阳二;《法琳别传》,见频伽本致八,“悰”误作“琮”。《集沙门不应拜俗等事》,见频伽本露七,《广弘明集》二十五所引者,即此书之总论。
  唐《艺文志》释氏类,彦琮凡二见:
  一、载彦琮《崇正论》六卷,《集沙门不拜俗议》六卷,《福田论》二卷。按《沙门不拜俗议》,唐彦悰撰,何以夹在隋彦琮所撰《崇正论》、《福田论》之间,此《唐志》之误也。
  二、《唐志》又载彦琮《大唐京寺录传》十卷,《沙门不敬录》六卷,注云:“龙朔人,并隋有二彦琮。”按此说是也。然《沙门不敬录》即《沙门不拜俗议》,何以分为二书而重出之。
  且隋彦琮从“玉”,唐彦悰实从“心”。据《宋高僧传》四《彦悰传》:“或有调之曰:‘子舆隋彦琮相去几何?’对曰:‘赐也何敢望回,虽长卿慕蔺,心宗慕於玉宗,故有以也。’”然则彦悰与隋僧同名,当时已有人注意,不知《唐志》既知之,何以复混之也。
  《全唐文》九O五以《合部金光明经序》及《通极论》、《福田论》为唐彦悰作,官书之误,不足奇。《全隋文》三十三以《沙门不应拜俗总论》为隋彦琮作,则殊可异,盖因《广弘明集》两彦琮同卷,而刊本又通作“琮”,偶未细考耳。
  近人孙德谦撰《汉书艺文志举例》,有人名多混加注条,引《唐志》《大唐京寺录》注隋有二彦琮为例,此又误解《唐志》者也。《唐志》言“并隋有二彦琮”,谓并隋计之耳,今省略
  “并”字,则是隋有二彦琮。试思隋僧也,何能撰《大唐京寺录》耶!一字之不可省如此,亦学者所宜注意也,彦悰撰《大唐京寺录》,见《内典录》五及《开元释教录》八之末。

  《四库提要》正误
  《四库提要》谓:“道宣隋末居终南白泉寺,又迁丰德寺、净业寺,至唐高宗时乃卒。”其说未为大误。然宣公一生居止,前在终南,後在京师西明寺。西明寺初就,即诏宣充上座,玄奘法师至止,又诏与翻译,遇敕令僧拜王者等事,宣上启争持甚力,又所撰著及删补律仪等,二百二十余卷,皆在西明寺。故不言丰德、净业二寺则已,如言丰德、净业,则不可不及西明寺。《新唐志》先著录道宣《大唐贞观内典录》十卷,後又著录《大唐内典录》十卷,云;“西明寺僧撰”,即不知道宣为西明寺僧故,则西明寺一节,不可省也。
  《提要》又谓:“其书采摭浩博,如梁简文帝《被幽述志》诗,及《连珠》三首之类,颇为泛滥。”按诗及《连珠》见卷三十上,然应采与否,纯属主观,实无标准。惟其书於梁简文《与广信侯书》,《与慧琰法师二书》、《答湘东王书》,既载於卷十六,复载於卷二十一及卷二十八,是为重出。撰《提要》者不于此纠正,而批评其应采与否,未免轻重倒置。《提要》又引《神僧传》六,称道宣为僧佑後身。按《神僧传》乃明初撰集之书,其《道宣传》全采自《宋高僧传》十四,《宋高僧传》《四库》著录,《提要》何以不引宋传而引明传,可知其随手翻检,未尝一究史源,实为疏陋。
  《提要》又称:“道宣卒於乾封二年,而书末有《游大慈恩寺》诗,乃题高宗之溢,殊不可解。”不知此乃《提要》所据刊本之谬,与道宣无涉,犹《史记》之有《武帝本纪》云尔。原本《广弘明集》唐高宗皆作“今上”,频伽所据丽本尚可为证。且不始於卷末,卷二十二《述三藏圣教序》及《答法师玄奘谢启书》,卷二十五《沙门致拜君亲敕》及〈停沙门拜君诏》,原本皆称“今上”,有何不可解,而致其讥评耶!

  《法苑珠林》百卷 唐释道世撰
  本书《大唐内典录》五著录,《开元录》不载,慧琳、可洪两家《音义》亦无此书。此书之入藏,实自宋始,见绍兴初周敦义《翻译名义集序》。然宋、元、明、清藏皆百卷,独嘉兴藏改为百二十卷,《四库》著录者即嘉兴藏本,《四部丛刊》影印者亦嘉兴藏本。道光间,常熟蒋氏刻本回复为百卷,常州天宁寺刻本、频伽本亦百卷。

  道世略历
  道世《宋高僧传》四有传。字玄恽,避太宗讳,以字行,《内典录》著录是书,称沙门玄恽撰,《宋高僧传》始回复为道世,而著明其称字之由焉。《越缦堂日记》十六册谓:“道世之名,不避太宗之讳,殊不可解。”盖未见《宋高僧传》也。唐时译经不避讳,僧名仍避讳。
  仪凤四年正月,译进《佛顶最胜陀罗尼经》,庙讳、国讳皆隐避,如“世尊”为“圣尊”,“世界”为“生界”,“大势”为“大
  趣”,“救治”为“救除”之类。上读讫,曰:“既是圣言,不须避讳。”见永淳元年五月沙门彦悰序,频伽本成五。此初唐故事也。
  道世早岁出家,贞观未曾预玄奘法师译事,後又召居西明寺,与道宣律师同居止。道宣《大唐内典录》成於麟德元年,《法苑珠林》成於总章元年,相距才四载,故《内典录》五具载道世所著之书,《珠林》卷百亦具载道宣所著之书。《续高僧传》早成,《珠林》引据尤众,即所称《唐高僧传》是也。
  《珠林》卷百《传记篇》述意部言:“吾少习周、孔之文典,晚慕黄、老之玄言,俱是未越苦河,犹沦火宅,可久可大,其为佛教,遂乃希前代之清尘,仰群英之远迹,归斯正道,拔自沈泥。”似道世之出家在暮年,然《宋高僧传》明云:“道世年十二出家。”《珠林》总章元年李俨序亦谓:“道世幼疑聚沙,落饰彩衣之岁。”知《传记篇》云云,盖托词耳。

  本书之体制及内容
  本书为类书体,将佛家故实,分类编排,凡百篇。篇各有部,部又有小部,均以二字为题。总六百四十余目,引经、律、论分隶之。
  每篇前有述意部,述意犹言叙意,以俪体行之。每篇末或部末有感应缘,广引故事为证,证必注出典,与其他类书体例同。除引经论,必以书名在前,曰“依某经某论曰”。引传记则书名或在前或在後,在前者如卷四《日月篇》引《河图》、《礼统》、《帝王世纪》、《三五历纪》等三十余种,卷二十八《神异篇》引《述徵记》、《临海记》、《地镜图》、《述异记》等十余种,卷三十六《华香篇》引《异苑》、《幽冥录》.《许迈别传》、《扶南传》等三十余种,皆书名在前,曰“某书曰”;其在後者,则注曰“出某书”,或“见某书”;数条同出一书者,则云“右若干条同出某书”。间有失载,则传写脱落也。
  凡近代耳闻目击之事,无记载可述者,亦必注明某人所说。如卷五《阿修罗部》引《西国志》,云:“余见玄策具述此事。”玄策者,王玄策也。又引玄奘法师云:“其人具向奘法师述此。”卷十四《观佛部》引麟德二年事,卷四六《思慎篇》引龙朔三年事,皆云:“京城道俗共知,不别引记。”卷十八《敬法篇》引贞观五年事,云:“西明寺主神察目验说之。”又引昙韵禅师事,云:“西明寺道宣律师以贞观十一年曾至彼中,目睹说之。”卷五七《诤讼篇》引永徽五年事,则云:“左近村人同见说之。”卷六五《救厄篇》引武德初年事,则云:“道年幼自见琬师说之。”卷七六《绮语部》引永徽六年事,则云:“因向僧忏,具说此言。”皆表示其说有徵,不为虚构,甚合史法,故清代汉学家特重其书。

  本书之流行舆汉学
  本书在类书中,与《北堂书钞》、《艺文类聚》同时。所引据典籍,除佛经外,约有百四十余种。其中徵引最多者,为王琰《冥祥记》,凡百四十次,干宝《搜神记》百余次,唐临《冥报记》七十次,颜之推《冤魂志》四十次,郎余令《冥报拾遣》三十五次,《续搜神记》及刘义庆《幽明录》、刘敬叔《异苑》、祖冲之《述异记》各十余次。其徵引三五次者,当另撰《法苑珠林》引用书目。
  《四库提要》释家类於《广弘明集》後即著录此书,谓:“佛法初兴,惟明因果,达摩东迈,始启禅宗。因果如汉儒之训诂,悉求依据,其学核实而难诬;禅宗如宋儒之义理,可以臆测,其说凭虚而易骋。此书作於唐初,去古未远,在彼法中犹为引经据典,较後来侈谈心理者固有间”云。
  自《四库》著录以来,此书遂为汉学家所注意,各家藏书志亦渐有其书,然所收者悉为支那本,即嘉兴藏本,与古本卷数不合,常熟蒋氏乃有百卷本之刻,《书目答问》亦以其有关考证而著录之矣。
  刘毓崧《通义堂文集》十二有《书法苑珠林後》,云:“陈隋以上旧籍,唐初存者较多,其无传书者,可以为搜讨之用;其无足本者,可以为校补之资,於艺苑学林,自有裨益,不得因异端当斥,而遂不节取之”云。书之显晦固有时,然苟不与汉学家气味相投,亦焉能登之儒藏也。

  本书板本及两本卷数对照表
  本书通行者有二本:一、百卷本,常熟蒋刻及常州本,频伽本是;一、百二十卷本,嘉兴藏本及《四部丛刊》本是。
  本书《传记篇》及《大唐内典录》著录此书,均百卷,明南北藏亦百卷,独万历十九年嘉兴藏刻本改为百二十卷,此最无理之举。今《嘉兴藏目录》仍作百卷者,目循明藏之旧,而书巳析为百二十卷也。然《四库》著录者即此本,盖当时方册本,舍此别无他本故。
  此本以目录二卷为第一、二卷,以第一卷为第三卷,变乱古法,《提要》犹以《经典释文》比之,不知《经典释文》第一卷乃叙录,非目录。叙录犹总论,当然可作第一卷,今乃目录,岂可谓舆《释文》同例,此《提要》之谬论也。
  道光七年,常熟蒋氏回复为百卷,最为有识。蒋名因培,山东齐河县知县,道光元年以事遣戍,其妾董姝,发愿刻此,冀得佛力护持,并普告闺人,共襄是举。今每卷後题出赀重刻者姓名,皆妇女也,故可称为闺阁本。卷末有琴川申林女子董姝跋,卷首有万善花室女弟子吕琴姜骈体序文。万善花室者,大兴方履签,卷三十二题方履签母冯氏刻,知方氏舆此本有缘也。《越缦堂日记》十八册言吕为方继室,阳湖人。此文见《万善花室文集》六序言:“世所行旧椠本,曾经明人改窜,妄析为百二十卷,全舆新书《艺文志》著录百卷不符,以致简叶违错,章段崩离,字句之间,亦多脱误。清信女士董申林,因披藏本,用勘此书,始知万历之讹,曾非恽上之失,遄发宏心,谋赀众悦,同时名闺淑仪,咸分华鬘襄助,共得百人,费凡干镒,校雠精察,镂造精严。”
  夫与《新唐志》不符,未为大病,因《新唐志》误者多也;若简错章离,则真大病矣,如卷十一《乳糜部》言:“宣律师感应因缘,在第十卷《灌带部》述之。”今第十卷已改为第十六卷,幸犹有《灌带部》目可寻。卷三十五《法服篇》言:“西明寺道宣律师感应因缘,具在第十卷。”卷次既乱,所谓第十卷者,从何检之?无怪女史吕琴姜斥之为妄也。
  然今蒋氏本仍时有脱误,未满人意,恐所据藏本已如此。卷一百後题奎文阁典籍,元和顾千里妻韩道映刻,顾君为校勘学名家,疑此本曾经顾君策画。惟此书卷帙巨,徵引繁,自唐以来,校读者即少,且非儒、释兼治,未易问津,其不
  足为善本宜也。
  蒋刻之後,常州天宁寺本及频伽本,皆百卷。最可惜者,《四部丛刊》影印此书时,未能上溯摺子本,仍以嘉兴藏本为佳本而采用之也。今当以一九三六年上海影印碛砂藏本为最古,两本卷数对照表从略。

  《一切经音义》二十五卷 唐释玄应撰
  《新译华严经音义》二卷 唐释慧苑撰
  二书自《开元录略出》以来,即二部同帙,宋、元、明北藏,亦二部同函,今故合论之。惟清藏及频伽藏二书独阙。

  玄应略历
  玄应,清人多写作元应,与道宣、道世同时,而先卒。刘毓崧《书法苑珠林後》谓:“唐代僧徒,能读儒书者,为元应、道世二人,而元应年辈稍後。”以卷一百《传记篇》道世之书列前,元应之书列後为证。然《大唐内典录》五著录玄应《众经音义》则在道世书前,称:“应博学字书,统通《林》,《苑》,周涉古今,括究儒、释。昔高齐沙门释道慧为一切经音,不显名目,但明字类,及至临机,搜访多惑,应愤斯事,遂作此音。徵覈本据,务存实录,即万代之师宗,亦当朝之难偶也。恨叙缀才了,未及覆疏,遂从物故。”
  《内典录》撰於麟德元年,则应卒在麟德以前矣。《续高僧传》撰於贞观十九年,以玄应附卷三十《智果传》,云:“京师沙门玄应,亦以字学之富,皂白所推,通造经音,甚有科据。”而未言其卒,本书序言“法师以贞观末历,敕召参传”,则应当卒在贞观以後。
  《开元录》八著录此书,改名《一切经音义》,其略传悉据《内典录》及本书序。清人叙述玄应者,乃不据《内典录》及本书序,而多据《开元录》。《内典录》其所未见,本书序则未得撰者之名也。
  唐《艺文志》载僧彦琮《大唐京寺录传》,玄应《大唐众经音义》,玄恽《法苑珠林》,玄范《注金刚般若经》等,四人所撰,凡十二部。其书名、人名次第,与《大唐内典录》所载,悉数相符,可为《唐志》此四节采自《内典录》之证。然乾隆间庄炘刻本书序,开口即云:“释元应《一切经音义》,唐《艺文志》改名《众经音义》”,岂非倒果为因。玄应惩高齐释道慧一切经音之失,乃作此音,仅得其半,四百四十余部,未可称一切。《内典录》称为《众经音义》,甚有分寸,《开元录》复以《—切经音义》名之,似未会宣公之意也。
  本书序署名终南太一山释氏,此即道宣也。今丽本《释迦氏谱》,《释迦方志》,犹署是名,然清儒知者极鲜。《学海堂初集》七黄子高《一切经音义跋》言:“方氏《通雅》卷首小学大略,称焦弱侯引释广宣《诸经音义序》,语与今本合,广宣当即太一山释氏之名,疑焦氏当日亦尝见之。”不知明季士夫,类喜谈佛,曾见《一切经音义》,自不足奇,特不解何以误道宣为广宣耳。《郑堂读书记》亦误作广宣。《全唐文》九百九本有道宣文,而《众经音义序》特附於九二二僧人之末,题曰“终南山僧”,此清儒之陋也。
  刘申叔生近代,然《左盒集》四《书华严经音义後》,亦只据《全唐文》终南山僧所作《众经音义序》,知玄应为贞观时人,而不知终南山僧即道宣。则诸儒之引《开元录》,而不引本书序,亦固其宜也。

  慧苑略历
  慧苑《新译华严音义》,《开元录》九著录,云:“慧苑,京兆人,华严藏法师上首门人。勤学无惰,内外兼通,华严一宗,尤所精达。以新译之经,未有音义,披读之者,取决无从,遂博览字书,撰成二卷,俾读之者,不远求师而决於字义也。”《宋高僧传》六《慧苑传》即本於此。
  《华严经》开元以前有二译:一、东晋义熙末佛陀跋陀罗译,六十卷,玄应《音义》卷一所音者是也;二、唐武后证圣间实义难陀译,八十卷,慧苑所音者是也。曰新译,即对东晋旧译而言。而有清诸儒,多忽略“新译”二字,不考所谓新译者何时译,遂并不知慧苑为何时人。
  臧镛堂嘉庆四年刻本书序云:“慧苑无考,此书引李善《文选注》、欧阳询《艺文类聚》,则在元应之後,盖生唐之中叶者。”若知《新译华严》为武后时译,则在玄应之後,又何待言。
  本书慧苑自序称:“少翫兹经,索隐从师,十有九载。”其师何人,亦应注意。《开元录》、《宋僧传》,皆《四库》所著录,清儒不考,故不知慧苑为华严藏门人。华严藏者,今称华严宗三祖,《宋僧传》五有传。名法藏字贤首,康居人,以唐先天元年卒,年七十。同时有净域寺法藏,姓诸葛,吴县人,开元二年卒,年七十八,塔铭见《金石萃编》七十一,《全唐文》九百十四载华严藏文,而冠以净域藏传,阅〈释氏疑年录》四之五叶、六叶,即知其谬。慧苑既为华严藏门人,则盛唐时人也。
  守山合钱熙祚本书跋谓:“《杜牧之集》有敦煌郡僧正慧苑除临坛大德制,苑、牧同时,则在元应後。殆见应《华严音义》,寥寥数简,故别为专书。”《徐星伯小集•华严音义跋》,曾有此说。此制见《樊川文集》二十,苑作别体菀。杜牧生中晚唐之间,与盛唐相距百年,何得混为一人;玄应所音《华严》是东晋译,慧苑所音《华严》是唐译,又何得混为一本。
  刘申叔《书华严经音义後》,讥徐星伯以《杜牧之集》之慧菀为著《音义》之慧苑,是也;然又循《全唐文》之谬,以净域寺法藏为华严藏,所谓楚则失矣,齐亦未为得也。沙门同名易混,即此可得二例。慧苑之苑,《开元录略出》四亦作菀,难怪徐君之误也。
  粤雅堂伍崇曜本书跋仍谓:“慧苑事迹未详,俟考。”惟同时《铁琴铜剑楼书目》已知慧苑《宋高僧传》有传,特未知《宋僧传》实本诸《开元录》耳。
  慧苑於《华严音义》外,尚有〈华严疏刊定记》二十卷,不尽守师说,故每为澄观之《华严玄谈》所诃,《佛祖统纪》言:“法藏既亡,慧苑悉叛其说。”指此也。今《刊定记〉见影印续藏,不全。

  二书之体制及内容
  二书为《经典释文》体,将经文难字录出,注音训於其
  下,并广引字书及传记以明之,故比《经典释文》为详。其所引书,自释典外,百数十种,今多亡佚,即未亡佚,亦每有异文,足备讎校。以故清代小学家、校勘家,辑佚家,皆视此二书为瑰宝,此亦时代风气使然。譬之裴注《三国》,前此本无盛誉,刘知几且诋为烦芜,延至清朝,其价值遂舆陈寿书等。
  嘉庆初,阮元抚浙,采购《四库》未收书,各撰提要进呈,赐名《宛委别藏》,贮养心殿,凡一百六十种,《一切经音义》即在其中。自此以後,各家书目多著录,不以释典视之矣。《[硏/手]经室外集》二有《一切经音义》提要,云:“元应通晓儒术,著书该博,所引群籍,如郑康成《尚书注》,《论语注》,《三家诗》,贾逵,服虔《春秋传注》,李巡,孙炎《尔雅注》,以及《仓颉》,《三仓》,葛洪《字苑》,《字林》,《声类》,服虔《通俗文》,《说文音隐》,多不传之秘册”云。
  同时张秋水监有手抄《华严经音义跋》,见《冬青馆甲集》五,云:“辛酉春,纂修《两浙监法志》,开局於西湖昭庆寺,寺故有藏经,因借得《华严经音义》,爱之,录其副,为亡友刘疏雨假去未还。乙丑夏,在琅嬛仙馆覩是本,复竭四昼夜之力录之。所引书如张揖《埤苍》,杨承庆《字统》,李彤《字指》,阮孝绪《文字集略》,世不经见,说经家如《孝经》郑注,《孟子》刘熙注,《国语》贾逵解诂,《月令》蔡邕章句,《周易》刘献义疏,《尚书》王肃传,《诗》韩婴传,《庄子》司马彪注,尤足宝贵。此书出,其为当世见重宜何如。”辛酉,嘉庆六年;乙丑,嘉庆十年。玩其词意,似未见臧氏所刻之书,而琅嬛仙馆即阮元斋号,不知此书何以不偕玄应书进呈也。今考其书,与玄应书略异,玄应书兼音群经,故其书简;此书专音一经,故其书较繁。光绪初,张之洞撰《书目答问》,以二书附经部小学类,曰:“二书所引古书及字书,古本甚多,可资考证,故国朝经师多取资焉,於彼教无与也。”

  玄应书板本
  玄应书板本,可大别为藏本与儒本。
  藏本二种:一、二十五卷本,宋、元、明南藏等属之;一、二十六卷本,明北藏及嘉兴藏属之。莫友芝《郘亭遗文》二,有《一切经音义》写本序,谓:“此书乾隆以前,淹在彼教,不过梵典视之。《四库》释家,仅取内府之储,不搜释藏,故未与《宏明》、《法苑》著录文渊。後此诸儒,益盛小学,广求唐以前书,始偕慧苑《华严》,大显於世。自玉林、子田诸家徵引後,重之殆中允《释文》,崇贤《选注》等。道光庚子,假观西来寺正统北藏本。癸卯夏,主者趣归,乃命写官多录,复假禹门寺万历南藏本,诸弟分校一过。南本第三卷,北本析为二,故北本二十六卷,南本二十五卷。乾嘉诸老,引证记卷,悉是南本,知北本之不足据也。闻贵筑黔灵山更有支那本,远不能借校。”
  南藏洪武刻於南京,北藏永乐刻於北京。序中所谓正统北藏者,谓正统刻成时所颁;万历南藏者,谓万历续刻时所颁。支那本方册藏,亦万历间刻,但非官板耳。
  此序所举人名,有大误者,玉林是臧琳,与阎百诗同时,臧在东镛堂之高祖,镛堂曾刻《华严音义》,故误在东为玉林。至谓南藏本二十五卷,北藏本二十六卷,不误。谓南本
  第三卷,北本析为二,亦误,实则南本第三、四卷,北本析为三、四、五卷也。
  《日本访书志》四言:“释元应《一切经音义》二十五卷,自《开元释教录》以下,至明北藏皆同,南藏始分第三、第四、第五三卷为四卷,遂为二十六卷。嘉庆间武进庄氏以北藏本校刊行世,臧氏言从咸宁大兴寺得善本,不言何本,今据其本校之,实北藏本”云。杨氏所志,误点尤多,最误者以南藏为北藏,北藏为南藏,志中“南”“北”字,均须互易。又庄氏刻是书,在乾隆五十一年,非嘉庆;庄氏亦非臧氏;大兴善寺非大兴寺;南北藏分卷,亦非分三卷为四卷也。
  藏本之外有儒本,儒本者,以其非为佛教而刻,若孙渊如者,且曾撰《三教论》,反对佛教,故特名之为儒本,《书目答间》所谓“於彼教无与也”。儒本三本,皆二十五卷。
  一、武进庄圻本,乾隆五十一年丙午刻。庄炘序云:“唐释元应撰《一切经音义》,今存释藏中,自唐以来,传注类书,皆未及引,通人硕儒,亦未及见。阅千余年而吾友任礼部大椿著《字林考逸》,孙明经星衍集《仓颉篇》,始见此书,成其撰述,予闻而美之。顷宰咸宁,至大兴善寺,求其卷帙,善本犹存,乃施五百金刊而行之。”注中有庄炘及钱坫、孙星衍诸人校语,所据盖南藏本也。乾隆丙午,下距道光庚子已五十四年,莫氏竟未见其本,而求之各寺,可见前人得书之难,何如吾辈今日得书之易也。
  二,海山仙馆本,道光末刻。海山仙馆刻书,例无年月及序跋,据其书总序,撰於道光二十八年戊申,只可称为道光末刻,其所据者即庄刻本。在儒本中,此最通行,而多谬误,如卷一《华严音义》,即阙五十四以下数卷也。
  三、杭州曹籀本,同治八年刻。《越缦堂日纪》十三册言:“曹据庄氏校证本,授杭州尼明净翻刻。曹本妄人,又年老不知校勘,故貤谬满纸。”《日本访书志》言:“近日杭州曹籀重刻是书,言汉阳叶氏有影宋本,为某所乾没,竟不出,至疑之雷击,不知宋藏原本,犹在天壤间。”此即同治间撰《龚定盒文集》题词之曹籀,《定盒续集》四有“纵难送曹生”,即其人。

  慧苑书板本
  慧苑书板本,亦大别为藏本与儒本。
  藏本二种:一、二卷本,宋、元、明南藏等属之;一、四卷本,明北藏及嘉兴藏属之。此书自《开元录》著录,以迄明南藏,皆二卷,明北藏始以一卷分作两卷,嘉兴方册藏因之,故有四卷。
  臧镛堂刻本书序言:“镛堂寓吴门时,故友王西林为毕秋帆宫保掌经典,从借唐以前遗书,西林以《华严经音义》四卷写本见示,盖宫保抚陕右时所得释藏本也。读之如获一海外奇珍,旬日间尽录之。後宫保抚山左,招镛堂课孙,学使阮芸台一见首问此书,并出北藏板二卷,属为校讎。始知西藏本为後人改窜,远不及北藏之真,兹悉以北藏为正。”
  此序以四卷本为南藏,二卷本为北藏,大误。又生造一西藏之名,乱人耳目。夫所谓南北藏者,指刻板之地,非指藏书之地,若其书得自陕右,即称之为陕右本可也,岂能谓之西藏,况所谓西藏者即北藏耶!自镛堂刻此书以来,竟播
  其误於众,诚为可惜。
  守山阁钱熙祚刻此书跋亦谓:“陈氏所校二卷本为北本,未见远胜西藏,此为嘉兴楞严寺所刊支那本,卷目舆西藏同,视北本尤完善。”
  南北倒置舆臧同,今守山阁所刻者实嘉兴本,而云“卷目与西藏同”,益可证臧所谓陕右本者即北藏也。故凡臧、钱序跋中“南”“北”字样,均须互易,而西藏之“西”字,亦须改为“北”也。
  铁琴铜剑楼藏者二卷,当为南藏,亦误称为北藏。惟粤稚堂所刻四卷本为北藏,伍崇曜跋独不误,且声明二卷本为南藏焉,此伍氏之特识也。闻伍跋多出谭莹玉笙手,故其误尚少。
  慧苑书儒本五本:
  一、臧镛堂本,二卷,叙录一卷,嘉庆四年刻。所刻者为南本,而序误为北本。叙录又有乾隆五十八年录此书序,时所录者为北本,曰:“《大方广佛华严经音义》四卷,唐京兆静法寺沙门慧苑撰,近同里孙渊如编修辑《仓颉篇》,兴化任幼植主事辑《字林》,徵引《一切经》、《华严经音义》,而二书始见知於世。《唐志》载元应《众经音义》,而慧苑书未著录,余见而嗜之,手自纂录,凡属梵言,悉从省节,有涉儒义,并列简编,仍存其卷第篇目,俾後人可考也。”
  此序与庄炘《玄应书序》,实相呼应,惟将孙、任二君名次互易,知孙渊如曾争此二书发见权也,将於下文述之。臧本与藏本及诸儒本大异者,凡音译之文,悉被删削,仅存义译之文,故诸家称此本为删节本,以其变乱古书也。惟此本刻於粤,板式甚精,最近日本京都研究所将《拜经堂丛书》影印,此本在焉。
  二、陈氏丛刻本,二卷,道光间江宁陈宗彝刻。
  三、守山阁本,四卷,道光间刻。出自嘉兴藏本,而跋以为视北本尤完善,不知嘉兴藏本即北本也。全书案语均误以二卷本为北本。
  四、粤雅堂本,四卷,咸丰四年刻。自言出北藏本,似尚未见臧氏、钱氏之书也。
  五、曹籀本,二卷,即取臧氏节录本与玄应书合刻。

  二书新印古本
  二书板本,现以碛砂藏本为最古。碛砂藏者,苏州陈湖延圣院所刻之藏也。藏刻於宋、元之交,其板久废,一九三一年发见西安开元、卧龙两寺有藏本,上海影印宋板藏经会乃集资二十五万,改梵荚为方册印行之,一九三五年出版。
  先是庄炘宰咸宁,得大兴善寺明南藏本玄应书刻之;毕秋帆巡抚陕西,又得明北藏本意苑书传之。曹籀言:“汉阳叶润臣有影宋本玄应书,为人所乾没,遂不传。”不知西安开元、卧龙二寺,与咸宁大兴善寺同在一城,而陕抚又即驻西安城内,其中即有宋、元佳本,乃瞠目而不之见,必待百余年後,始获见之,岂非吾人大幸。
  此本之佳处,在一语一行,朗若列眉,最为清楚。二书原编“阶、纳,陛、弁”四号,即今影印本之四五八至四六一等四册,弁册之後半,即为慧苑书。惜碛砂藏无影印单行本,不可谓非失察。

  二书之流行及利用
  二书久在释藏,然未有人注意。焦竑《国史经籍志》释家类收罗释典最多,二书独不著录;乾隆初,翻刻全藏,二书亦独被遣落。乾隆四十七年,任大椿撰《字林考逸》,始利用之,然任书出後,归安丁小疋杰谓曾著是书,稿存任子田处,子田窃而刻之,作书遍告同人,事见江藩《汉学师承记》六。然《字林考逸》为谁作,乃另一问题,最初利用两《音义》者为《字林考逸》,则尚无异议。
  乾隆四十九年,孙星衍刻《仓颉篇》辑本序,言:“顷礼部仪制司任君大椿集《字林》八卷,索之弥月,始获一见。星衍以戊辰之岁,读书江宁瓦官寺合,游览内典,见元应《一切经》并慧苑《华严经音义》,引《仓颉》为多,随加钞摭,兼采儒书,阅五年矣,粗具条理,刊而行之,庶亦小学之助。”
  据此序,孙君之意,以为发见两家《音义》者自我,非得之《字林考逸》也。然所谓戊辰者何年,谓乾隆十三年乎?则孙尚未生;谓嘉庆十三年乎?则序作於乾隆四十九年。序中所谓阅五年者,无非显明其在《字林考逸》之先,而未察“戊辰”二字之无著也。岱南阁本《仓颉篇序》如此,《问字堂集》四载此序亦如此,二者均孙君所自刻,何谬误若此!吾欲为孙君解释,谓戊辰为乾隆四十三年戊戌之讹,则在《字林考逸》之前矣,而舆阅五年之说不合。张绍南为君撰年谱,以阅藏事隶乾隆四十五年庚子,与五年语合矣,然何解於自序之戊辰。《仓颉篇》辑本初稿,乾隆四十六年辛丑曾篆刻於西安,其本今罕见。其自序则北平图书馆印《孙渊如外集》收之,中有“猎於儒书,以及异端”之句,疑曾采藏经音义,然吾未见其本也。北平馆跋语误以乾隆四十六年为二十二年,孙君以乾隆十八年癸酉生,是时才五岁,何能著书?推其致误之由,盖以辛丑为丁丑也。然对戊辰之解释,终无所补益,则姑以疑案存之可也。
  乾隆四十九年孙君序又谓:“元应、慧苑之书,世多不传,南宋人博雅如朱子、王应麟,亦未之见。中引古书尤多,足舆陆德明《经典释文》并垂於世,星衍又尝揄扬其实,属友刊行焉。”则其後两书之刻,孙君亦自以为功,可见其念念不忘两书之发见权也。平情论之,两《音义》之流行,《字林考逸》、《仓颉篇》辑本,均不可谓无功。然自宋以来,两《音义》具存,未尝亡佚,儒家诸本,迭经写刻,终不如藏本之古。今後学人所当致力者,一则慧琳《音义》复出,已将两《音义》收入其中,可资校勘;二则丽本所传两《音义》,与宋、元、明本大异,亦堪互证。日本缩刷藏,支那本与丽本并收,最为有见,惜乎频伽本以两《音义》外间多有,竟将丽本削而不收也。

  中国佛教史籍概论卷四

  《一切经音义》百卷 唐释慧琳撰
  《续一切经音义》十卷 辽释希麟撰
  琳书与玄应书同名,凡《开元录》入藏之经,悉依次音之,有旧音可用者用旧音,余则自撰。麟所续者,《开元录》以後至《贞元录》之经,续琳书,非续玄应书也,故合论之。
  二书在清末为显学,其内容体制与玄应,慧苑书同,而部帙数倍之,其可贵自不待言。兹特略其内容,而言其历史。二书通行者有日本板,及频伽藏影印本。

  慧琳希麟略历
  慧琳,《宋僧传》五有传:“唐京师西明寺僧,姓裴氏,疏勒国人。始事不空三藏,印度声明,支那训诂,靡不精奥。尝引《字林》,《三仓》,诸经杂史,撰《大藏音义》一百卷,起贞元四年,迄元和五载绝笔,贮其本於西明藏中,以元和十五年庚子卒於所住,春秋八十四矣。迨大中五年,有奏请入藏流行,近高丽国偏尚释门,周显德中,遣使齎金入浙中求慧林《音义》,时无此本,故有阙如”云。
  疏勒为汉时旧地,在今新疆南路喀什噶尔。《通典》言:“唐时其国王姓裴,侍子常在京师。”颇疑裴姓乃中国人,国於此地,慧琳其支属也。博通梵汉,综贯玄儒,在唐代西北耆旧中,当首屈一指。宣统初纂《新疆图志》,其人物传绝不闻有此类之人,殊可诧也。传中有可注意者,贞元四年始撰《音义》时,琳五十二矣,至元和五载书成,琳已七十四,中间凡二十三年,老而不倦,为可敬也。惟此据《宋僧传》言之,赞宁未见其书,当另有所本。据本书景审序,则言建中末年创制,迄元和二祀而成,舆《宋僧传》所言,相差数岁。然费时二十余年,书成时年过七十,则二说尚无大异。
  《宋僧传》谓:“周显德中,高丽国遣使入浙,求其书不得。”所谓浙,指吴越国,赞宁讳言之。《宋僧传》廿五《行蹈传》谓:“慧琳《音义》不传,瑫述《大藏经音疏》,行於江浙”,亦指吴越国。然当时中国不统一,吴越无其书,未必他处无其书也。试以希麟之书证之,麟所续者琳书,使麟不见其书,则又从何续起。希麟者,燕京崇仁寺沙门,其自序谓:“唐建中末,有沙门慧琳,棲心二十载,披读一切经,撰成《音义》总一百卷。依《开元释教录》,从《大般若》,终《护命法》,所音都五千四十八卷。 自《开元录》后,相继翻传经论,及拾遣律传等,从《大乘理趣六波罗密多经》,尽续《开元释教录》,总二百六十六卷,前音未载,今续者是也。”据此,则麟曾见琳书,知燕京有其本也。希麟序无年月,然卷五“旃蒙岁”条下,谓:“旃蒙为唐代宗永泰元年乙巳,到今统和五年丁亥,得二百二十三年。”则麟书实撰於宋雍熙四年,与《宋僧传》同时。江浙无是书,燕京何得有是书,言宗教不能不涉及政治矣。
  《慧琳音》,大中中虽曾奏请入藏,然广明之後,长安迭经兵燹,经典自易散亡,燕京地处边隅,人习“诡随之俗”,金世宗所谓:“辽兵至则从辽,宋人至则从宋,故屡经迁变,而未尝残破。”《琳音》舆圆照《贞元续开元录》之能保存,及传至高丽者,亦以此,此谈政治,文化者所不可忽也。

  二书之流行及利用
  乾隆五十一年,庄炘刻玄应《音义序》已知《宋高僧传》有慧琳《音义》,但恨其不传。然乾隆二年,日本已有刻本,清人不知也。《书目答问补正》謂:“其书见唐《艺文志》,乾隆七年日本重刻。”均不确。光绪初,中日通使,馆员始发见其书,认为舶来佳品,渐有以相馈赠者,会稽陶方琦即利用之以补辑《字林》、《仓颉》;《越缦堂日记》于光绪六年十二月及八年十月、九年十二月,皆曾记是书;十四年陆心源刻《唐文拾遣》,卷二十七采本书景审序,二十九采本书顾齐之序;十八年山阳顾震福利用之以撰《小学钩沉续编》;二十二年陈作霖撰本书《通检》;二十七年杨守敬刊《日本访书志》,於是士林无不知有是书矣。
  惟光绪二十二年缪荃孙辑《辽文存》,独不收希麟《续音序》,盖不省为辽僧也。三十年王仁俊辑《辽文萃》,卷二补希麟序,乃举五证以明之,实则麟之为辽僧,本书卷五已自言,无烦多证也。
  辽时文化本陋,惟燕云十六州为中华旧壤,士夫多寄迹方外,故其地佛教独昌,观缪、壬二家所辑遣文,属佛教者殆十之六七。京西大觉寺,有辽咸雍四年《清水院创造藏经碑记》,言:“有南阳邓公,舍钱五十万,募同志印《大藏经》,凡五百七十九帙。”足为辽有藏经之证。其数比《开元录》之四百七十九帙,且有增加,故慧琳、圆照.希麟之书,不载於宋藏者,均存於辽藏。《辽史》廿三《道宗纪》:“咸雍八年十二月,赐高丽佛经一藏。”此高丽所以有慧琳、圆照之书也。然元至元二十二年撰《法宝勘同总录》,卷十,慧琳、圆照、希麟之书,皆已著录编号,是元时本有其书,不待清末始复得之日本也。
  至日本之得是书,当在明天顺间大将军源义政向朝鲜请得全藏之时,见本书卷首纪事所引《善邻国宝记》。陈作霖《通检序》谓:“历千载而云遥,寄三韩而亡恙,直至明神宗之代,倏遭平秀吉之师,人府先收图籍”云云,非事实也。今将琳、麟两《音义》流行表录後:
  西八一O 元和五年,《慧琳音义》成。
  八五一 大中五年,奏请入藏。
  八八O 广明元年,黄巢入长安,《慧琳音》存京师
  者亡。
  九三六 後唐清泰三年,《慧琳音》存燕京者,随燕云
  十六州入契丹。
  九五五 周显德中,高丽求《慧琳音》于浙,不获。
  九八七 辽统和五年,燕京沙门希麟续《慧琳音》。
  一O七二 辽咸雍八年,高丽得《慧琳音》于辽。
  一二八五 元至元二十二年,《法宝勘同总录》著录《慧
  琳音》。
  一四五八 明天顺二年,日本得《慧琳音》于朝鲜。
  一七三七 清乾隆二年,日本翻刻《慧琳音>>。
  一八八O 清光绪初,中国复得《慧琳音》于日本。
  一九一二 民国元年,频伽精舍复印《慧琳音》。
  罗振玉《面城精舍杂文》甲篇有《慧琳音义跋》,云:“昔孙伯渊得玄应书,已诧为秘册,今慧琳书又数倍於玄应,九原可作,当以此夸示孙伯渊,其快意为何如。”惜乎清人所谓小学,至是已成强弩之末,罗君乃利用之以考史,如敦煌发见慧超《往五天竺国传》,首尾残阙,罗君据《琳音》卷一百所标难字,知为慧超书。吾人近考《四库提要》惠敏《高僧传》之譌,利用此书卷八十九,知为慧皎书之前帙,皆在声音训诂之外,亦在乎善用之而已。

  《汉孳室文钞》正误
  《琳音》复出,陶方琦用之甚早。陶光绪二年进士,曾督学湖南,卒於光绪十年。所著《汉孳室文钞》,有《绍兴先正遗书》本,关涉两《音义》者,不止一首,其中有偶误者,不得不加纠正,非敢掎摭前人,欲借此为轻於立言者戒耳!陈东塾尝言:“吾党切不可轻易立说,立说而误,又烦後人驳正,此书籍所以日多也。”书多亦何妨,但本无事而自扰之,诚可不必。
  《汉孳室文钞》四,有《书〈众经音义〉中〈大般湟盘经〉及〈妙法莲华经音〉後》曰:“唐释元应《众经音义》卷二有《大般涅盘经》四十卷,卷六有《妙法莲华经》八卷,相传为释元应撰。近余读《大藏音义》,知《大般湼盘经音义》两卷,乃释云公撰;又音《妙法莲华经》八卷,注云沙门大乘基撰。是二经音义,非元应书也。”
  正曰:《湼盘》、《法华经》有玄应音,又有云公及大乘基音。慧琳《音义》卷二十五《湼盘经》用云公音,二十七《法华经》用大乘基音,而不用玄应音,事本平常,安得因此遂谓玄应书之二经音义,非玄应撰也。
  《文钞》又谓:“元应之书,初无自序,其序乃终南太一山释氏撰,而不得其名。今观《大藏音义》,於《大般湼盘经》前有题序一行云:‘开元二十一年壬申,终南太一山智炬等集。’是云公,乘基之音训,智炬合之於元应《音义》中。《众经音义》序首所云终南太一山释氏,即智炬也。考唐《艺文志》中,有智炬《宝林传》十卷,注云‘姓张氏,南阳人,贞观末’,以时考之,想即其人。”
  正曰:终南太一山释氏为道宣,本无问题,今存道宣所著书,以此题名者不一,最易证明者,为《续高僧传》末结论,称“终南太一山沙门京兆释道宣敢告法属”云云是也。然清人终不识之,至陶君而附会支离更甚。今《慧琳音》卷廿五《湼盘经》前题“开元二十一年壬申岁,终南太一山智炬寺集”,此云公《涅盘经音义》原题也。“二十一年”四字,当为後人旁注,不然,“壬申”下“岁”字可省。开元壬申,是二十年,非二十一年,此《琳音》刻本之误也。终南山智炬寺,见《续高僧传》廿四《明瞻传入陶君以“寺”为“等”,误一。
  慧琳所采云公、大乘基之音,与玄应音不同,玄应《湼盘经》及《法华经音》具在,陶君并未一勘,遂谓智炬合之元应音中,误二。
  且所谓智炬寺集者,是单指云公之音,与大乘基之音无
  步,今乃并为一谈,误三。
  智炬是寺名,非僧名,今乃以终南太一山释氏为即智炬,发千古之奇闻,误四。
  唐《艺文志》智矩《宝林传》十卷,法常《摄论义疏》八卷,又《玄章》五卷,注云:“姓张氏,南阳人,贞观末。”所谓姓张氏者指法常,见《续僧传》十五,非指智炬。今不知法常为僧名,而谓注者为智矩,误五。且唐《艺文志》作“智矩”,亦非作“智炬”也。
  贞观末,下距开元壬申凡八十余年,贞观未能著书,至开元壬申,至少当百有十岁。《宝林传》今尚存七卷,《释氏通监》十谓其书撰於贞元十七年,去贞观末且百五十年矣,岂得轻为附会。陶君之文,至是乃无一当也。盖仅据一舶来《音义》,而於《内典录》、《开元录》、《续高僧传》诸书,未尝寓目,故有此误。《十驾斋养新录》十六言:“文集须良友删削。”陶君卒年仅四十,《文钞》之刻,不得直谅多闻之友为之删削,亦一憾事也。
  大乘基即玄奘法师大弟子窥基,见《宋僧传》四。今称乘基,亦非。云公者,疑是牛云,见《宋僧传》二十一:云名亡上字,承文殊记识,前生为牛,故时号之。开元二十三年乙亥卒,年六十三。《湼盘音义》集於开元壬申,时云当六十矣。姑以存疑,不敢以为是也。

  《辅行记》四十卷 唐释湛然撰
  本名《止观辅行传弘决》,为天台宗解释摩诃止观之书。以其中所引古籍,尚是唐时旧本,可以为校勘辑佚之用,遂与《一切经音义》等同为学者所注意,在清未曾流行一时。明南北藏及嘉兴藏皆著录,频伽本阳字五、六、七凡三册,宋、元、丽及清藏阙。
  湛然,《宋僧传》六有传,常州荆溪人,建中三年卒,年七十二,为天台宗九祖。天台宗立於隋智者大师,尊龙树为第一祖,北齐慧文、南岳慧思为第二、第三祖,智者为第四祖,湛然则智者之五世孙也。
  智者大师说摩诃止观,弟子章安灌顶记之。十卷,卷分上下,凡二十卷。至唐代宗时,湛然为之注,名曰《止观辅行传弘决》,十卷,卷分为二至六不等,凡四十卷。
  摩诃者,大也;止观犹言定慧,犹言寂照,其义不一;辅行之行,与解对;传弘二字连读;决犹要决,犹决择,其义亦不一。或称《辅行记》,乃略名,见本书普门子序;或称《弘决》,则俗称,非本义也。
  《辅行记》为注疏体,注释音义之外,兼及古德遣事,故所引外学之书,自经部小学外,并有子史集部,其范围更广於《众经音义》。乾隆间,任大椿撰《字林考逸》,卷六马部曾一引之,而未尽其用。嘉庆十年,臧庸受王引之之属,掇录所引古书为二卷,未见刊行,仅存其序於《拜经文集》卷二。
  然臧刻《华严音义》,刊落过甚,未惬人意,此书若传,亦未必胜於其所刻《华严音义》也。
  《辅行记》卷首比丘普门子序,称“永泰首元,兴唐八叶之四载”,臧庸:“考《唐书》代宗广德二年甲辰,明年正月改元永泰,为乙巳,则永泰首元,乃八叶之三载,称四载者,误。”不知代宗以壬寅年建巳月即位,至永泰元年乙巳,正为兴唐八叶之四载,原序不误,臧氏自失考耳。清代经生,囿於小学,疏於史事,此其一斑。同冶八年,绩溪胡澍从明北藏本录所引古书为一册,即名《辅行记》,刻入《滂喜斋丛书》,潘祖荫为之序。光绪八年,江都张心泰以胡辑尚多漏略,复辑为二册,亦称四十卷,刻入《梦梅仙馆丛书》。然湛然书藏本多有,不必以节本为重也。又杨嘉有《辅行记校注》,见《墨香簃丛编》。
  《日本访书志》四有《弘决外典钞》四卷,钞於宋太宗淳化二年,其本甚古。“外典钞”三字,切当不易,惟“弘决”二字非本义,颇嫌割裂,若名“辅行记外典钞”,则大善矣。一九二七年德富苏峰氏有影印本行世,可见此书之时髦也。

  《景德传灯录》三十卷 宋释道原撰
  元、明、清藏著录,丽藏阙。宋、元皆有单刻本。今通行者有常州本,《四部丛刊》三编景宋本,一九一六年贵池刘氏覆刻元延佑本,一九三五年影印碛砂藏元泰定本。
  景德,宋真宗年号,灯能照暗,以法传人,譬犹传灯,故名。晁氏《读书志》释书类云:“其书披奕世祖图,采诸方语录,由七佛以至法眼之嗣,凡五十二世,一千七百一人,献於朝,诏杨亿、李维、王曙同加裁定。亿等润色其文,是正差缪,遂盛行於世,为禅学之源。夫禅学自达磨入中原,凡五传至慧能,慧能传行思、怀让,行思、怀让之後有五宗,学徒遍於海内,迄今数百年,临济、云门、洞下,日愈益盛。尝考其世,皆出唐末五代兵戈极乱之际,意者乱世聪明贤豪之士,无所施其能,故愤世疾邪,长往不返。而其名言至行,犹联珠叠璧,虽山渊之高深,终不能掩覆其光彩,故人得而著之竹帛,罔有遣轶焉。”
  《晁志》撰於绍兴二十一年。晁氏之意,谓政治混乱之时,有气节之人,做事固不易,说话亦不易,只可出家做和尚去,此禅宗所以盛於五代也。一部《景德传灯录》,不啻一部唐末五代高逸传,惜乎欧、宋二公皆不喜佛,故《新唐书》及《五代史》皆阙失此等绝好资料焉。

  《景德录》之体制及内容
  灯录为记言体,与僧传之记行不同。《弘明集》亦记言,然《弘明集》实记文,灯录乃真记言也。
  灯录又为谱录体,按世次记载,与僧传之传记体不同。且僧传不限於一科,灯录则只限於惮宗,在《宝林传》未发现以前,《景德录》为禅宗史最初之一部。 自灯录盛行,影响及於儒家,朱子之《伊洛渊源录》,黄梨洲之《明儒学案》,万季野之《儒林宗派》等,皆仿此体而作也。灯录谓释迦牟尼以前为七佛,犹儒家谓孔子以前,有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、周公
  也。以摩诃迦叶至菩提达摩,为西土二十八祖,以达摩至慧能,为东土六祖。慧能之下,分南岳、青原二派,南岳下出鸿仰、临济二宗,青原下出曹洞、云门、法眼三宗。
  宋时灯录著名者有五家:一、即《景德传灯录》,二、《天圣广灯录》,三、《建中靖国续灯录》,是谓北宋三灯。四、《联灯会要》,五、《嘉泰普灯录》,是谓南宋二灯。合五灯为一者,有《五灯会元》,将别论之。
  灯录记载世次方法,各录不尽同:有从本身计起者,如以青原思为大鉴之二世是也,《建中靖国续灯录》、《联灯会要》等属之;有从下一代计起者,如称马祖为南岳下一世是也,《景德录》、《天圣广灯录》,《嘉泰普灯录》及《五灯会元》等属之。

  著者道原宗派
  道原为天台韶国师之嗣,法眼清凉益之孙,故本书记青原诸宗特详,其二十五、二十六两卷,又皆法眼儿孙也。
  总计本书记南岳法嗣者凡八卷,记青原法嗣者凡十三卷。其记临济,至汾阳善昭止,记法眼,至长寿法齐止。长寿法齐者,道原之侄禅师也。然本书记韶国师法嗣四十九人,独无道原之名,何也?此与《南齐书•豫章王嶷传》记豫章王诸子,不载子显之名,同一例耳。
  《天圣广灯录》二十七於韶国师法嗣下,特补入苏州承天永安院道原一章;《传法正宗记》八记韶国师法嗣五十一人,亦於最末列苏州承天道原名,以是始知道原为韶国师之嗣也。
  端拱元年赞宁上《宋高僧传》,卷十三有《韶国师传》,其塔铭亦即赞宁撰,以同在吴越,相知易详也。然禅宗五家,《宋僧传》独阙云门偃传,则以越、粤不相接,而宁与偃又异宗也。
  本书距《宋僧传》不过二十年,於十九卷详载云门句语,於二十二、二十三卷又详载云门法嗣六十一人,可补《宋僧传》之阙。此岂有党於所亲,亦以支派近,见闻真,史料易於搜集耳。而後世尚有谓此书非道原撰,实出於临济者,殊可笑也。

  《景德录》板本
  本书於景德间进呈,曾韶杨亿等删定颁行,见本书杨亿序。当时应有刊本,今不可得见。近《四部丛刊》三编所影印者,号称宋代旧刊,合三本而成。据卷首《西来年表》,达摩至中国说,系取《传法正宗记》为定。《正宗记》成於仁宗嘉佑六年,尚在《天圣广灯录》之後,则此本非道原、杨亿原本可知也。
  又景德间撰《册府元龟》,其纪年以宋、齐、梁、陈为闰位,司马温公撰《通监》,始矫正之。今此表纪年与《册府》异,与《通监》同,其撰著当在元丰七年《通监》既出之後,则此本非道原、杨亿原本,益可知也。
  惟此本虽非原本,其大体尚为道原、杨亿之旧,观书中小注可证。本书小注,可分三种:一、为道原、杨亿旧注,多半属此。二、为宋刻本附注,如卷三《达摩章》末注云:“凡此年代之差,皆由《宝林传》错误,而杨文公不复考究耳。”据此
  则知宋时刻本对原书认为差误者,尚不敢擅改原文,只加注说明而已。三、为元延佑本附注,如卷六《越州大珠慧海章》末注云:”此下旧本有洪州百丈山《惟政禅师传》,今移在第九卷百丈山海和尚下。”是也。据此知延佑本对原书认为不合,而有改变者,亦加注声明,不任便改动也。
  又延佑本卷十一《邓州香严智闲章》“动容扬古路,不堕悄然机”二句,注云:“此句旧本、福邵本并无,今以《通明集》为据。”又卷十四《荆州天皇道悟章》,附寂音梦堂详注两段,信伪丘玄素碑,谓有两天王,其说至谬。然对原本并未敢增益,仅附注说明,尚为慎重,此本书之幸也。
  又卷九等延佑本附黄檗希运禅师《传心法要》,卷三十末附杨亿《寄李维书》,叙师承本末,皆《丛刊》本所无,当亦後人所加。然与原书划然不混,且有此附录,可助研究者之探讨,於本书有益无损。碛砂藏泰定本卷首无年表,亦无校正年代差误等注,疑所据者乃一较早之本也。杨亿与撰《天圣录》之李遵勖,同出临济,见《天圣录》十八。

  《景德录》撰人问题
  本书著者为吴僧道原,本无问题。外学书如淳熙间龚明之所撰之《中吴纪间》,卷二谓:“《传灯录》为永安禅院僧道元著”,元、原虽殊,然非有二人也。惟延佑本有绍兴二年长乐郑昂跋,忽持异论,谓:“《景德传灯录》本住湖州铁观音院僧拱辰撰,书成将游京师投进,途中与一僧同舟,因出示之,一夕其僧负之而走,及至都,则道原者已进而被赏矣。此事与郭象窃向秀《庄子注》同。拱辰谓吾之意欲明佛祖之道耳,夫既已行矣,在彼在此同,绝不复言。拱辰之用心如此,与吾孔子‘人亡弓,人得之’之意同。又得杨文公为之删定,其书所以可信,舆《续灯录》遣僧采事,而受金厕名以乱真者有间”云。
  此跋可称毒箭,欲以一矢贯双雕,而不知其说之无稽也。道原为韶国师之嗣,前文已具。今以拱辰世系考之,拱辰者,金山昙颖之嗣,李遵勖之侄禅师也。金山颖、西余辰之名,始见《建中靖国录》四及八。道原之名见《天圣录》,又见《传法正宗记》,先於《建中靖国录》者凡八十年。《景德录》十三.《正宗记》八,记临济之嗣,皆止於拱辰之前二代,尚未有金山颖之名,拱辰更无论矣。
  道原、拱辰确实卒年无考,然两家先世卒年幸存,亦略可比较。韶国师卒於开宝五年壬申,年八十二,道原当生於五代之时。金山颖卒於嘉佑五年庚子,年七十二,後韶之卒,凡八十九年。则辰与原实不相接,何由有同舟相遇之事乎!杨亿序明言:“裁定此书,周岁方毕”,既系同途入都,何能进呈被赏如是之速乎!今频伽藏总目,於此书下设为疑词,云“旧题宋道原纂”,已受昂跋影响。频伽藏盖用延佑本也,碛砂藏元泰定本无郑昂跋。延佑本闽刻,碛砂本吴刻,後延佑本八年。
  窃尝思之,拱辰未必有是言,郑昂亦未必造此语,必当时有此传说,郑昂不察,遽以入跋。《四部丛刊》三编本张菊翁跋,遂亦信之,谓:“著此书者名道原,而实拱辰也。”呜呼!君子可欺以其方,吾恐复有被欺之君子,故不得不辞而辟之。
  然何以有此谣?必欲张临济之军者所为也。然何以实之拱辰?则以拱辰曾著《祖源通要》三十卷,舆此书体制相类也。何以谓郑昂之跋,欲以一矢贯双雕?则以其既攻法眼之道原,并攻云门之惟白也。《续灯录》为佛国惟白撰,今谓《续灯录》遗僧采事,受金厕名,此非忌云门者之词乎!惟白者,云门六世孙也。北宋三灯撰者:一法眼,一临济,一云门,若以青原、南岳别之,则青原二,南岳一也。斗诤之源,有关於此,将另详之。

  《五灯会元》二十卷 宋释普济撰
  清《四库》著录。有重刻宋宝佑本及元至正本。五灯者:
  一、《景德传灯录》,法眼宗道原撰,见前。
  二、《天圣广灯录》,临济宗李遵勖撰。天圣距景德不远,各宗世次,增加无几,惟於《景德录》章次,略有更易,人数及句语,略有扩充,故不名续而名广。
  三、《建中靖国续灯录》,云门宗惟白撰。建中距景德近百年,其书志在续道原书,故名《续灯录》。
  四、《联灯会要》,南宋淳熙十年临济宗悟明撰。距建中靖国约八十年,其书志在合北宋三灯为一书,而续其所未备,故曰《联灯会要》。
  五、《嘉泰普灯录》,云门宗正受撰。嘉泰距建中靖国约百年,距淳熙不过二十年,然此书实未见《联灯》。因天圣、建中二录,不载师尼及王臣,故特补之,曰:“灯之明不择物而照,何独收比丘而遣帝王公卿,师尼道俗耶!”惜其照之不普,故著书名普。
  右五灯各三十卷。中多重复,普济删繁就简,合五灯为一,故名曰《会元》。

  《会元》之体制及内容
  自《景德录》颁行後,不满二十年,而李遵勖即广之;不满三十年,而王随复删之为《玉英集》十五卷。据袁本《晁志》:“随以《传灯录》繁冗难观,删为此录,景佑甲戌上之,诏书奖答。”有致堂胡氏序,见《斐然集》十九,名《传灯玉英节录序》;又见《通考•经籍考》。陈氏《解题》于《雪峰广录》条下,谓:“随与杨大年,皆号参禅有得者。”是知《灯录》之编,不能尽如人意。今《玉英集》有《宋藏遗珍》影本,《广灯录》有续藏经影本,均未见能胜《景德录》,则改编亦殊不易也。
  五灯除《联灯》外,北宋三灯晁氏皆著录,《普灯》陈氏亦著录,且皆见收於《通考》。陈氏曰:“本初自谓直指人心,不立文字,今四灯总一百二十卷,数千万言,乃正不离文字耳。”陈氏对释家态度,与晁氏不同,故辄为微词。然五灯总一百五十卷,叠床架屋,诚有归并删除之必要。譬之儒书,则五灯者犹宋、齐、梁、陈诸史,而《会元》则李延寿之书也。
  《十七史商榷》五十三谓:“《新唐书》过誉《南、北史》,平心观之,延寿只是落想佳。因南北八史,合有鸠聚钞撮之功,延寿适承其乏,人情乐简,故得传世。”吾今於《五灯会元》亦云然,自《南、北史》行,而八史多残阙;自《五灯会元》
  出,而五灯遂少流通,同一例也。
  《会元》由一百五十卷,缩为二十卷,表面似减去原书七分之六,而内容实减原书二分之一耳。《会元》卷厚,清藏改方册为梵荚,析为六十卷,其原卷之厚可知也。
  五灯向以南岳、青原分叙,以下不复分宗。世次既多,支派繁衍,大宗难於统摄,自应分立小宗,以为之枢纽,庶阅者沿流溯源,易得要领。《普灯录》於南岳、青原之下,复注小宗,较为明晰。然每於一卷之内,南岳、青原间出,转觉迷离。《会元》後《普灯》约五十年,各卷宗派分明,其法更为进步,故内学、外学,均喜其方便,元、明以来,士大夫之好谭禅悦者,遂无不家有其书矣。惟诸本皆有目录,无总目,不便观览。今揭其总目如下:
  卷一 七佛至东土六祖
  卷二 四、五、六祖法嗣及应化圣贤
  卷三、四 南岳让至五世
  卷五、六 青原思至七世及未详法嗣
  卷七、八 青原下二世至九世
  卷九 南岳下二世至八世冯仰宗
  卷十 青原下八世至十二世法眼宗
  卷十一、十二 南岳下四世至十五世临济宗
  卷十三、十四 青原下四世至十五世曹洞宗
  卷十五、十六 青原下六世至十六世云门宗
  卷十七、十八 南岳下十一世至十七世黄龙派
  卷十九、二十 南岳下十一世至十七世杨岐派
  最可异者,法眼宗成立最迟,应列云门之後,今乃列临济之前,颇为世所讥议。试解释之:盖以法眼先绝,止於青原十二世,不溯其始,而计其末,应列在临济之前也。清顺治初,曹洞宗永觉元贤撰《继灯录》凡例,则以此为抨击《会元》口实矣。曰:“五宗次序,《景德录》及《正宗记》俱先青原,後南岳,大川乃私党己宗,以南岳先青原,又恐人诤论,故复以法眼先临济,紊乱极矣”云云。大川即普济。其实《景德录》於各卷叙述,亦先南岳後青原。惟卷五叙六祖法嗣时,青原先於南岳耳。此固无聊之争,而斤斤不已,亘数百年而未息也。

  普济派系
  普济,四明奉化张氏子,与撰《联灯》之悟明,同出於临济之杨岐派,为大慧杲三世孙。大慧杲者,绍兴十一年,因上堂说法,招秦桧之忌,被编置衡州者也。以世法论之,济与明为同曾祖昆弟,然济并不党於明。《联灯》卷十九於石头迁法嗣大颠和尚下,增入韩文公问师语句,《会元》卷五仍之;《联灯》卷二十复以韩愈为大颠法嗣,并有语句四则,颇为识者所笑,《会元》卷五则删之矣。又北宋云门盛时,与云门竞者伪造天王碑,以天王嗣马祖,《会元》卷七以此事附小注,而不敢公然列天王於马祖之下。如後来《佛祖通载》等所为,亦足见其审慎。康熙初,洞下著《法门锄宄》,谓:“此注为越州开元业海清公於元至正甲辰重刻《会元》时添入,大川原本从无是注,清公不考真伪,惑世误人,可谓业海”云。不知此说著於北宋末《林间录》,纵使《会元》不加附注,人岂不知,未足为《会元》病。且此注宋实佑本已有,不待元时始
  添入,今竟以此罪业海,岂不冤哉!读书不能不多聚异本,此亦一证也。

  《会元》板本及撰人问题
  本书向传元至正本,即所谓业海清公重刻本是也。卷首有释廷俊序,言:“本书为宋季灵隐大川济公集学徒所作,板毁,今会稽开元业海清公重刊之”云云。
  明嘉靖、万历间,此书迭有刊本,然未尝入藏。嘉兴续藏第六十及六十一函,虽有是书,究非官板。其正式入藏,自清龙藏始。清藏析为六十卷,然自明以来,诸本皆从至正本出。光绪初,宋本始由海外归来,卷首有淳佑十年王子冬普济题词,又有宝佑改元王墉序,卷未有宝佑元年武康沈净明跋,是为宋宝佑本。自此本出,而本书撰人又生问题矣。
  本书汇集五灯而成,於史料搜集一层,全不费力,所费力者,特编排联缀之工而已。此种编排联缀之工,苟有老师为之主持,发凡起例,即可令学徒从事纂辑。至於去取标准,随时禀承,自可就范。
  普济为当时老宿,据今存《大川语录》附大观撰《行状》,大川卒於宝佑元年癸丑正月八日,年七十五,弟子七十余人。是此书刻成之年,即大川卒年,在本书题词後一二月耳。 .
  本书题普济撰,向无异议,光绪二十八年壬寅,贵池刘氏覆刻宝佑本跋,始以为非普济撰,而为慧明撰。刘君矜为创获,曰:“《四库提要》以为灵隐寺僧释普济字大川者所撰,按此本王墉序,独云慧明首座,萃五灯为一集,则撰人名慧明,非作序之普济。当是内府本无王墉序。非此宋本复显,订正撰人之误,後世谁复知慧明所著,是尤见宋本之足贵”云。光绪三十一年乙巳,况周仪撰《蕙风簃随笔》卷二,於《五灯会元》条下,即采其说。
  一九三O年庚午,长沙复将宝佑本影印,刘善泽跋亦云:“焦竑《经籍志》、钱氏《补元史艺文志》著录此书,并作普济撰,藉非宋椠复出,踵譌[貝*(/也)]谬,殆终无订正之时。检嘉靖本释廷俊序,云:‘宋季灵隐大川禅师济公以五灯为书浩博,学者罕能通究,乃集学徒作《五灯会元》。’廷俊此序作於元至正甲辰,距宋宝佑癸丑,相去才百年,已不知为慧明书,而漫焉不加考覈,斯为疏矣”云。然吾以为廷俊岂不知,序明言集学徒为之,慧明即学徒之一也。普济卒於宋宝佑元年,钱氏之误,在误以本书入元《艺文志》,其以为宋末灵隐寺僧普济撰,未尝误也。钱氏未见普济《行状》,不知普济卒年,据廷俊序以为宋末人,当卒於元初,故以入元《艺文志》,史料不备,推想如是,亦未为大误。
  宝佑本沈净明跋言:“禅宗语要,具在五灯,卷帙浩繁,颇难兼阅。谨就灵隐禅寺,命诸禅人集成一书,以便观览。”则是书实发起於沈氏,慧明盖诸禅人之一,普济其主编也。若必以此书为慧明撰,恐诸禅人未必心服。且当时大川并不以《会元》重,故《行状》略不及之,而《五灯会元》則反藉大川以行也。
  慧明不知何许人,王墉序称为首座,则为当时小师可知。吾友莫天一撰《五十万卷楼藏书目》巻十四,据《新续高僧传•净读篇》,谓:“慧明字无晦,盐官人,晚居常照寺,持
  弥陀号,日数万声,庆元五年春累足而逝”云。此亦沙门同名易混之一例也。庆元五年,下距宝佑元年凡五十四载,枯骨何能著书?莫先生目录印行後,吾始得见,未及为之追改矣。

  中国佛教史籍概论卷五

  《宝林传》十卷 唐释智炬撰
  一九三五年,《宋藏遣珍》影印本名《双峰山曹侯溪宝林传》,唐《艺文志》著录。宝林者,韶州曹溪宝林寺也,六祖真身在焉。智炬《唐志》作“智矩”,传写误也。
  此书为禅宗史惟一史料,《景德录》及《传法正宗记》均取材於此。惟其言不雅驯,荐绅难言,故《正宗记》用之而复贬之。正如吾人今日欲考中国天主教史,不能不用传教士所著之书也。
  然此书自明以来,已不见著录。元末虞集序《佛祖通载》,谓“宝林等传,世久失传”。《宋史•艺文志》有《宝林传录》—卷,云“不知作者”,当是一残本。《至元法宝勘同录》作九卷,想已缺一卷。又题曰“宋陵沙门智炬集”,“宋陵”为“朱陵”之譌,朱陵者南岳也。
  宋咸淳间,本觉撰《釋氏通监》,系此书於唐贞元十七年条下,曰:“金陵沙门惠炬,天竺三藏胜持,编次诸祖传法偈谶,及宗师机缘,为《宝林传》。”《释氏稽古略》因之,又改金陵为建康,盖皆未见原书也。《释门正统》卷八《义天传》,言:“辽国曾令义学沙门诠晓等,再定经录,《六祖坛经》、《宝林
  传》,皆被焚。”此亦传本稀少之一因。
  始吾读《释门正统》,《佛祖统纪》等天台宗撰述,数攻击此书,求之久而未获。一九三三年,日本发见一写本,仅存第六卷,以为奇宝,先在《东方学报》发表,复由东方文化学院东京研究所珂罗版印行。一九三四年,吾人亦在山西赵城县广胜寺,发见卷子刻本一部,存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八等六卷,为金初民间刻本,在宋则为绍兴间也。一九三五年收入《宋藏遣珍》,改为方册本,影印以行。兹揭其内容如下:
  卷一 释迦牟尼及一祖。前缺三纸,每纸约二十三行,行约十四字。
  卷二 二祖至八祖。刻藏时已缺,取《圣胄集》补之,今《圣胄集》亦佚。
  卷三 九祖至十七祖。
  卷四 十八祖至二十二祖。
  卷五 二十三、二十四祖及师子弟子。前缺一纸。
  卷六 二十五、二十六祖。缺,以日本藏写本补之。
  卷七 缺。
  卷八 二十八至三十祖。
  卷九 缺。
  卷十 刻藏时已缺。
  《至元法宝勘同录》著录九卷,当即此本。盖原缺第二、第十两卷,第二卷以《圣胄集》补之,仍缺第十卷也。
  数十年来,若敦煌、若海外、若地下、若古寺院,遗珍迭出,学者眼福,百倍前人。惟《宝林传》原书并不佳,不过取其为古本而已。《传法正宗记》虽采此书,然《正宗论》卷上,亦谓:“其文字鄙俗,序致烦乱,不类学者著书,或错误差舛,殆不可按,是必所承西僧,泛传不审,而传之者又不能裁之”云云。
  今观其书,即以年代一节论,舛误者十之八九,盖依据一俗陋年表所为,而《景德录》仍之,如一祖至十三祖各章是。有经《景德录》改正者,如十六、十七、十八、十九、二十、二十二祖各章是。有《景德录》改而仍误者,如二十一、二十四祖各章是。此《正宗记》所以遇有年代处,则尽删削之,知其不足取信也。
  其卷八载:“达摩以梁武帝大同二年丙辰十二月五日丁未终於洛州禹门,二十八日庚午,昭明太子奉敕撰祭文,时魏太和十九年十二月”云。按梁大同二年,不当魏太和十九年。梁大同二年十二月丁卯朔,其五日非丁未,二十八日亦非庚午。据《梁书》八,昭明太子以中大通三年辛亥四月薨,年三十一。大同二年,昭明卒已五年矣,何能为达摩撰祭文,此真可为喷饭者也。同卷又有二十九祖(即东土二祖)可大师碑,题唐内供奉沙门法琳撰,法琳见《续高僧传》二十四,又有唐彦惊撰《法琳别传》。法琳未闻掌内殿道场,何云内供奉。据赞宁《僧史略》,内供奉授僧,始自唐肃宗,唐初何能有内供奉沙门,此谬之显然者。且法琳著述存於今者,尚有《破邪论》,《辩正论》等,其风格绝与可大师碑文不类。
  碑又有“东山之法,於是流焉”之句。因东土四祖信与五祖忍,并曾住蕲州东山寺,後人始目其法为东山法门。四祖卒於永徽二年,五祖卒於高宗上元二年,琳先以贞观十四年卒,何能於二祖碑预有东山法门之语,此皆不足信者也。
  惟其书撰自中唐,传世已古。一九三五年河北省磁县出土之元和十二年李朝正重建梁武帝达摩碑,其文即出於此。又其所载师子以後世系,与今本《坛经》全同,皆足资考证,正不必以其鄙俚而废之也。
  一九二九年,胡适撰《荷泽大师神会传》,一九三四年记北宋本《六祖坛经》,均谓:“今本《坛经》所载师子以後世系,为契嵩和尚所改。”并谓:“今本《景德录》,亦依契嵩说追改,非《景德录》原本”云云。时《宝林传》尚未复出,故推论如此,其实今本《坛经》与《宝林传》同,其说远在中唐,为《景德录》、《正宗记》等所依据,不自契嵩始也。至谓今本《景德录》为依嵩说所追改,亦非,因《景德录》後尚有《天圣广灯录》,所载亦舆《宝林传》同,能改《景德录》,未必能改《天圣录》,更未必能改《宝林传》也。

  《北山录》十卷 唐释神清撰
  一九二一年景印宋刻本。唐《艺文志》作《参元语录》,《宋志》作《北山参元语录》,焦竑《国史经籍志》《参元语录》与《北山语录》重出,《季沧苇书目》作《宋辽北山录》,则因卷首有沈辽序而误也。
  神清,《宋僧传》六有传,梓州慧义寺沙门,元和中卒。传称其:“好著述,都百余轴,并行於代。就中《北山参玄语录》,博综三教,最为南北鸿儒名僧高土之所披翫。寺居郑城之北,长平山阴,故名北山;统三教玄旨,实而为录,故名参玄”云。以是知《唐、宋志》所著录者即此书也。
  是书为理论体,颇似周秦诸子。以三字或二字为题,如《天地始》、《圣人生》、《异学》、《外信》等,凡十六篇。会萃孔、老、庄、列、荀、杨、班、马之言,而折衷以释氏。书甚古雅,惟因其中有关涉禅宗世系之说,颇为禅者所攻击。契嵩《坛津集》有《评北山清公书》,即指此。
  此书未经入藏,传本甚少。民国初年,发见两残本:一存一至三、七至十卷,为项氏天籁阁旧藏,西蜀草玄亭沙门慧宝注,前有钱唐沈辽序,後有殿中丞致仕丘濬後序,皆熙宁元年撰。一存一至六卷,为华亭朱氏文石山房旧藏,附《注解随函》二卷,仪封县平城村比丘德珪撰。同人乃剧赀合两本影印行世,其原本後归南海潘氏宝礼堂。
  慧宝注,卷三末有开宝六年事,卷十有宋太宗登极时事,则北宋初人。德珪注颇纠宝注之失,第四篇引《传灯录》,第七篇引《僧史略》,则又在赞宁《僧史》、《景德传灯》之後矣。书有差误,注辄为纠正,而不改原文;注有差误,《注解随函》亦正之,而原文不动,最为合法。惟《随函》卷末有刻主题名一叶,称:“宣授讲主心印,广福大师全吉祥,谨施长财,陆续重刊”云云。字体圆柔,不似本书之方劲,乃知为元初重刻宋本,苟无此叶,则全书均可充宋本矣。僧称吉祥,惟元有之,详《十驾斋养新录》九。
  神清为义学憎徒,博极群书,对禅宗时致不满,卷六《讥异说》篇尤甚,谓:“《付法藏传》止有二十四人,其师子後舍那婆斯等四人,并余家之曲说,又第二十九名达磨多罗,非菩提达磨也。”以是颇为禅者所诟病。
  明教嵩撰《传法正宗论》四篇,即为对神清而发,《正宗记》卷二末,《评北山清公书》云:“唐高僧神清,不喜禅者,自尊其宗,乃著书而抑之。固哉清也,徒肆己所爱恶,而不知大谬先圣,虽能编连万世事,亦何益乎!书曰‘记问之学,不足为人师’,清之谓也。”嵩虽掊击清书,然与嵩并世之台宗僧徒,亦对嵩书还击,胜负未分也。清攻击禅者,谓师子後舍那婆斯等四人,并余家曲说,未明指何书,慧宝注以为指《宝林传》,德珪注又谓舍那婆斯名悮,应云婆舍斯多。此皆知有《宝林传》,而不知《宝林传》之外,尚有诸书,如《历代法宝记》之属也。作舍那婆斯者,乃诸书根据《达摩多罗禅经》及《出三藏记》萨婆多部目录而来,非悮也。《宝林传》以达摩为二十八代,今清书谓达摩多罗为二十九代,是《历代法宝记》之说,非《宝林传》之说也。慧宝以甲作乙,德珪又以不悮为悮,非敦煌发见《历代法宝记》,赵城发见《宝林传》,吾人又何从而正之?则新史料之发见,不可不刻刻留心也。

  《传法正宗记》十卷、《正宗论》二卷
  宋释契嵩撰
  宋、元、明、清藏著录。嵩所撰尚有《辅教编》三卷,晁氏及《宋志》、明、清藏皆著录;又有《坛津集》十九卷,明北藏著录,前三卷即《辅教编》重出,盖万历时续入藏者,明南藏及清藏无《坛津集》。
  《坛津集》,《四库》别集类五作二十二卷,盖由弘治本出,即今《四部丛刊》三编所影印者是也。与藏本分卷不同,而内容次第无异,盖同出於永乐本。惟《四库提要》谓王士禛《居易录》十七载《坛津集》十五卷,当另一本。
  《坛津集》卷首有陈舜俞撰《明教大师行业记》,言:“嵩所著书,自《定祖图》而下,谓之《嘉佑集》。”今卷末附录诸师著述,有惠洪《礼嵩禅师塔诗》,见《石门文字禅》五,而《文字禅》十九有《嵩禅师赞》,附录却未收。附录又有无名序一篇,永乐、弘治两次刊本,均疑为著《湘山野录》之莹道温作,而不知即《文字禅》二十三之《嘉佑集序》,亦可见明代僧徒之陋也。

  契嵩生平
  契嵩字仲灵,藤州坛津人,今广西梧州藤县,熙宁五年卒,明教其赐号也。行迹具陈舜俞撰《行业记》及《禅林僧宝传》二十七。
  《东坡志林》三言:“契嵩禅师常瞋,人未见其笑;海月慧辩师常笑,人未见其怒。予在钱塘,亲见二人,皆趺坐而化。嵩既茶毗,火不能坏者五;海月比葬,面目如生,且微笑,乃知二人以瞋喜作佛事”云。
  海月慧辩,与辩才元净皆天台宗,明智祖韶弟子。海月熙宁六年卒,辩才元佑六年卒,其塔铭皆苏子由撰,见《欒城後集》二十四。《东坡後集》十六有祭龙井辩才文,曰:“呜呼!孔、老异门,儒、释分宫,又於其间,禅律相攻。我初适吴,尚见五公,讲有辩、臻,禅有琏、嵩,後二十年,独余此翁,今又往矣,後生谁宗!”
  此翁谓辩才,辩、臻则海月慧辩与南屏梵臻也。臻亦天台宗,四明知礼弟子,视慧辩为侄。释可观《竹庵草录》诸宗立祖条言:“昔日南屏臻老,曾与嵩仲灵往复辩正”,即其人。盖与嵩异派相攻者也,而东坡则并交之。
  琏者,大觉怀琏,与嵩皆云门四世孙,所谓同高祖昆弟也,《禅林僧宝传》十八有传,元佑五年卒。北宋云门之盛,琏与嵩皆其中健将。是时天台与云门旗鼓相当,工力悉敌,复有士大夫周旋其间,故特形其盛。天台派《佛祖统纪》十五尝论之,曰:“智者之为道也,广大悉备,为其徒者自尊信之,未足以信於人,惟名儒士夫信而学焉,斯其道为可信也。智者之世,有徐陵、柳顾言;荆溪之世,有梁肃、李华;明智之时,有晁以道、陈莹中。是数君子,不特知道,又能立言以赞之,故智者之道愈光也。”
  此明智名中立,与祖韶同赐号,而後卒五十余年,亦得士夫之信仰者也。然吾以为岂独士夫赞之能致其光大,士夫毁之亦能致其光大也,特患人置之不论不议之条耳。何以言之?晁以道尝言之矣,《景迂集》十四日:“予尝怪韩文公,欧阳公力排浮图,而其门多浮图之雄,如澄观、契嵩辈,虽自能传於後世,而士大夫今喜称道之者,实二公之力为多也。往年孤山智圆,凛然有名当世,读书甚博,性晓文章经纬,师法韩文公,常责其学者不如韩能有功於孔氏;近则嵩力辩欧阳之谤,有占义士之风。是二人者,忘其雠而慕其善,又一反也。”
  此所谓相反而实相成也,孤山智圆为台宗之山外派,台宗有山家、山外之分,将另论之。智圆著书满家,其文集名《闲居编》,取法乎韩,契嵩著书名《非韩》,而文实学韩。《坛津集》十有《上欧阳侍郎书》,曰:“今天下之士,指阁下之门犹龙门,而阁下之门难升,又过於李膺。若某者,山林幽鄙之人,无状以书奏天子,因而得幸下风,不即斥去,引之与语,温然,乃以读书为文见问,此特大君子与人为善,诱之欲其至之耳。”
  嵩固非韩者也,何其声之似韩也。然惟其似韩,故当时禅讲虽不相能,嵩舆辩又瞋喜不同道,而辩竟有求嵩之事,是亦学韩之力也。《坛津集》十五有《慈云式公行业曲记》,式公者遵式,天台大师,慧辩之祖,而明智祖韶之父也。其文曰:“蒙识韶公几三十年,晚山中与其游益亲。韶公耆年淳重,名德之师也。尝以大法师实录命余笔削,始以敝文不敢当,及蒙奏书还,而韶公已物故,方感慨,今辩师益以录见托,愿成就其师之意。辩师端审善继,又明智之贤弟子也,会余避言山中,嘱之愈勤,顾重违其师之意。姑按韶公实录而论次之,命曰《曲记》,盖曲细而记其事也。”一行业记耳,何人不可为,而必有待於嵩者,以其声之似韩也。智圆而在,或无所求於嵩,嵩卒後一年辩卒,嵩而在,辩塔铭亦或无所求於子由也。因论嵩生平,而连类及之如此。

  《正宗记》之内容及得失
  《正宗记》为传记体,其书在《景德》、《天圣》二录之後。於唐以来禅宗二十八祖世系,宗《宝林传》,而求古籍以证明之,解释之。嘉佑六年进之朝。
  卷一 为《始祖释迦如来表》。名为表,实非旁行斜上
  之体也,盖一世谱而已。
  卷二至六 为迦叶至东土六祖大鉴止。
  卷七、八 为《正宗分家略传》。记大鉴以下至十二世,凡一千三百四人,其有行迹可纪者,以见於《景德》、《天圣》二录及《宋高僧传》,故略其行事,只叙其世次。嵩为大鉴十一世,然卷八记云门之嗣,至嵩本师洞山晓聪而止,不及本身,亦犹《景德录》道原之意也。
  卷九 为《旁出略传》。叙六祖以前旁支世系,凡二百五人。又《宗证略传》十人,皆本书所据各说之译者著者,不分缁素,故裴休、刘昫在焉,以曾采裴撰《圭峰传法碑》及《旧唐书•神秀传》也。
  卷十 为《传法正宗定祖图》。绘三十三祖传法故事,今藏本则有说无图矣。
  《正宗论》二卷,四篇,则阐明达摩之法,的有师承,以破神清《北山录》及《付法藏传》之说,曰:“後魏毁教时,僧昙曜於仓皇中,单录诸祖名目,亡於山野,会文成帝复教,前後更三十年。当孝文帝之世,昙曜进为僧统,乃出其所录,诸沙门因之为书,命曰《付法藏传》,其所差逸不备,盖自昙曜逃难致然也。”
  其重要之根据,则在《出三藏记》之萨婆多部师承目录及《达摩多罗禅经》。然二书只有达摩多罗,无菩提达摩,故《景德录》於菩提达摩下曰“本名菩提多罗”,《正宗记》改曰“初名菩提多罗,亦号达摩多罗”。又於《定祖图》菩提达摩下注云:“其名称呼不同,如达摩多罗,凡三四说。”其所以必须如此解释者,盖就已成之说而弥缝之、补救之,以求合於古籍,亦煞费苦心矣。
  其必不可掩饰,如《宝林传》所纪年代,十误八九,《景德录》改而仍误,《正宗记》则一概芟夷之,曰:“《宝林》、《传灯》二书,皆书天竺诸祖人灭之时,以合华夏周秦之岁甲。然周自宣王以前,未始有年,又支、竺相远,数万余里,其中渺茫隔越,吾恐以重译比较,未易得其实,辄略其年数甲子,而存其帝代焉。”
  此亦坚壁清野之法,欲使人无所藉口也。然因史学常识不丰富,每以不误为误。如卷五《达摩传》注云:“《传灯录》诸书旧说,并云达摩来梁在普通八年,今按史书,普通只七年,惟今王佑《长历》甲子数或有八岁,可疑”云云。不知普通八年三月十一日,始改元大通,明著梁史。《长历》列有八年,有何可疑。轻於立论,未免为识者所笑耳。
  年历之外,《宝林传》所载文献多不足据,如梁武帝撰《达摩碑》及昭明太子撰《达摩祭文》等,《景德录》均削而不载,盖其慎也,而《正宗记》反采之。当《宝林传》未复出时,吾不知其所本,今二文均见《宝林传》八,乃知《正宗记》实本於此也。
  《宝林传》又有二十九祖可大师碑,题唐内供奉沙门法琳撰,中有“东山之法,於是流焉”之句,以内供奉授僧及称禅宗为东山法门事皆在法琳以後,此碑之伪显然。《正宗记》探其中之传说可也,据此碑以攻《唐僧传》不可也。今《正宗记》六《可大师传》后,评《唐僧传》云:“《唐僧传》谓可遭贼断臂,与予书曷其异乎!余考法琳碑,师乃雪立数宵,断臂无顾,投地碎身,营求开示。然为《唐传》者,与琳同时,琳之说
  与禅者书合,而宣反之,岂非其采听之未至乎,故其书不足为详”云。此可见嵩於史料真伪之鉴定法,殊未注意也。
  然嵩不特攻《唐传》,且并攻赞宁。《正宗论》四云:“初宣律师以达摩预之习禅高僧,降之已甚,复不列其承法师宗,蒙尝患其不公。赞宁僧录,继宣为传,论习禅科,尊达摩之宗,及考宁所撰《鹫峰圣贤录》,盖亦傍乎《宝林》、《付法藏》二传,非有异闻,其所断浮泛,终不能深推大经大论,而验实佛意,使後世学者益以相疑,是亦二古之短也。”
  嵩盖工於为文,疏於考史,又往往为感情所蔽,於伪史料既不能割爱,於前辈复肆意讥评。《四库》《坛津集》提要谓其恃气求胜,东坡谓其常瞋,未见其笑,盖天生性格使然,无足怪矣。

  《正宗记》板本
  《正宗记》吾所见嘉兴藏本.频伽藏本。扬州砖桥刻经处本,《定祖图》皆无图,惟碛砂藏本,图绘甚精。其卷首记云:“平江路碛砂延圣寺大藏经局,今依福州开元禅寺校定元本《传法正宗记》一十二卷,重新刊板流通。其明教大师所上之书,及人藏剳子,旧本皆在袠尾,今列於首,庶期展卷,备悉所从。延佑二年乙卯五月日,住持传法比丘清表题。”
  所谓福州开元寺本,即南宋隆兴二年甲申所刊者也,今藏本皆由隆兴福州本出。据宋濂《学士文集》卷三十,有《传法正宗记序》,云:“唐兴,曹溪大弘达摩之道,传布益众,义学者忌之,而神清为甚,乃据《付法藏传》所列,谓师子遭难,绝嗣不传。犹以为未足,诬迦叶为小智,不足承佛心印,指禅经实後来傅会,难以取徵。而好议论之徒,纷纷起矣。宋明教大师契嵩读而痛之,博采《出三藏记》,洎诸家记载,为《传法正宗记》,以辟义学者之妄。其卫道之严,凛凛乎不可犯也。”是为洪武甬东本,吾未之见,仅介宋序如右。

  《释门正统》八卷 宋释宗监撰
  《佛祖统纪》五十四卷 宋释志磐撰
  二书皆天台宗所撰之佛教史。《正统》撰於嘉熙间,《统纪》撰於咸淳间,相距不过三十年。後书大抵以前书为蓝本,增加史料而改造之,然前书未可废也,故合论之。

  二书之体制及内容
  二书皆仿“正史”体,有本纪、世家、表、志、列传、载记等名目。天台宗立於陈、隋间智者大师,尊龙树为高祖,後人又以智者为四祖,唐时荆溪湛然为九祖。会昌毁佛,教典沦佚,吴越王求遗书於高丽,斯道复振。北宋初四明知礼,遂致中兴,赐号法智,天圣六年卒,自是天台子孙皆法智之後矣。
  《释门正统》者,以天台宗为正统,立释迦牟尼.龙树为本纪,天台东土诸祖为世家,又有八志,志之後为传,末有载记,仿《晋书》十六国例,以天台以外诸宗人载记。
  《佛祖统纪》则稍变其例,自释迦牟尼、西土二十四祖、东土九祖,以至四明知礼,凡十七祖,均立本纪,以诸祖旁出
  为世家,旁出者犹“正史”之诸王传也。世家後列传十二卷,《四库提要》此书附存目,作列传十三卷,误。传後为表,表後立九志,三十卷,居末,仿《魏书》例也。有《山家教典志》,犹诸史之艺文,专载天台宗著述目录;有《名文光教志》,犹地方志之艺文,专载有关天台宗之文;有《诸宗立教志》,载天台以外诸宗:有《法运通塞志》,其体为编年;有《历代会要志》,其体为类事,则不独天台一宗之事,凡考求佛、道二教交涉,及摩尼、火袄诸教历史者,均可取资也。

  台禅二宗之争
  先是《景德录》二十七载禅门达者,虽不出世,有名於时者录十一人,智者大师顶焉。台宗人见之,大不谓然。故《释门正统》卷一《智者世家》云:“彼焉知大师岂止禅门达者而已。”此静之所由起也。《释门正统》,本庆元、嘉定间皑庵吴克己撰,宗监著书,仍袭其名,故恒引鎧庵之说。鎧庵尝著论攻击《宝林传》,本书卷四《兴衰志》云:“唐德宗之末,金陵沙门慧炬撰《宝林传》,夸大其宗,至与僧传所纪如皂白冰炭之不相入。迨及我宋,吴僧道原进《传灯录》,李遵勖集《广灯录》,皆以《宝林》为口实,故鎧庵论之曰:‘《宝林》说诡,非特达磨、慧可事迹与僧传不同,其最虚诞无稽,而流俗至今犹以为然者,七佛说偈、世尊拈花是也。七佛缘起,所经刼波,前後隔远,岂有遞相说偈付法之事,纵若有之,未审吾佛何处举似,梵僧何年译至此土也。”
  又曰:“世尊将入涅盘,宣正法眼藏,分付摩诃迦叶,良以迦叶头陀第一,能为四众作依止,可以匡持法藏故也,岂待涅盘会上,重新微笑而受法耶!然名公钜卿,如杨内翰,黄侍读,皆为其所愚,一则《俧灯》作序,一则庐阜书石,乃知邪说移人,虽豪杰之士,有所不免。”庐阜书石,谓山谷数为丛林书七佛偈刻石也。《豫章集》二十五有《七佛偈跋》言其事,僧家甚以为重。
  《兴衰志》又言:“仁宗嘉佑二年,钱塘长老契嵩进《定祖图》、《正宗记》,自慧炬撰《宝林传》,称有二十八祖,及此土六祖,厥後《传灯录》复踵其讹,嵩遂取小乘禅经及《宝林传》等定之,以谓〈付法藏传》可焚。吴门子昉法师著论辩之,去其伪谬四名,复准《付法藏传》,止二十四代。”按嘉佑二年,当作嘉佑六年。子昉者,净觉仁岳之嗣,所谓山外派也。
  《释门正统》八述《防师辩祖书》云:“宣律师《续高僧传》,载达摩理行二种,固其真法。其後智炬於曹溪门下,出《宝林传》,诡说百端,以惑无识,如只履西归、立雪断臂等,皆舆僧传不同。由是夸衒《宝林》之凭虚,灭没僧传之纪实,巴人一唱,属而和者,滔滔皆是,如何通未详省!”
  《佛祖统纪》二十二《子昉传》,载此事尤详,曰:“法师子昉,吴兴人,早依净觉。嵩明教据禅经作《定祖图》,以《付法藏传》为可焚,师作《祖说》以救之;又三年,嵩知禅经有不通,辄云传写有误,师复作《止讹》以折之,曰:契嵩立二十八祖,妄据禅经,荧惑天下,斥《付法藏传》为谬书。此由唐智炬作《宝林传》,因禅经有九人,第八名达摩多罗,第九名般若密多罗,智炬见‘达摩’两字,语音相近,遂改为‘达磨’,而增‘菩提’二字,移居般若多罗之後,又取他处二名,婆舍期
  多、不如密多,以继二十四人,总之为二十八。炬妄陈於前,嵩缪附於後,渎乱正教,瑕玷禅宗,余尝面折之,而嵩莫知愧。又据僧佑《三藏记》,传律祖承五十三人,最後名达摩多罗,智炬取为梁朝达磨。殊不知僧佑所记,乃小乘弘律之人,炬、嵩既尊禅为大乘,何得反用小乘律人为之祖耶?况禅经无二十八祖之名,炬、嵩既无教眼,才见禅字,认为己宗,厚诬先圣,其过非小”云。
  嵩在禅宗,撰《正宗记》,负当时天下盛名,岂意台宗人斥之如此,考史者所以不能偏听一面之词,只读一家之书也。同时有神智从义者,亦攻击二十八祖之说,《释门正统》五《从义传辨祖承》云:“今家承用二十三祖,岂有误哉。若二十八祖,未见经论所出。近见刻石镂板,图状七佛二十八祖,各以一偈传授相付。乌乎!假托何其甚欤。识者有力,宜革斯弊,使无量人咸遵正教”云云。同是西土二十四祖,而台宗与禅宗《宝林传》之说不同。台宗专据《付法藏传》,以龙树为十三祖,师子为二十三祖,并计末田地,则祖有二十四,而世次仍二十三也。《宝林传》则移婆须密於前,为第七祖,故龙树为十四祖,师子为二十四祖。《传法正宗记》攻《付法藏传》,而台宗则拥护之,《正宗记》攻《唐僧传》,而台宗又护之,并玫其七佛偈及拈花微笑。慧可立雪断臂等事,务舆禅宗相反。《韩非子•显学》曰:“孔子、墨子俱道尧舜,而取舍不同,自谓真尧舜,尧舜不复生,将谁使定儒、墨之诚乎!”台、禅二宗之於七佛二十八祖,亦犹儒、墨之於尧舜也。

  山家山外之争
  《释门正统》五《庆昭传》云:“智者大师撰《金光明经玄义》,有广、略二本行世。晤恩撰《发挥记》,解释略本,谓广本为後人擅增,以四失评之。弟子奉先源清。灵光洪敏,共背难词,辅成师说。法智乃撰《扶宗释难》,力救广本,而庆昭与孤山智圆,既预清门,亦撰《辨讹》,驳《释难》之非,救《发挥》之得。如是反覆,各至於五,绵历七年。永嘉忠纂结前後十番之文,号《四明十义书》。自兹二家观法不同;各开户牖,枝派永异,山家遂号清、昭之学为山外宗。”此犹儒家今古文之争也。晤恩,《宋僧传》七有传。山外之名,起於法智统一以後,凡持论舆法智异者,均可目之为山外,故又有前山外、後山外之名,前山外者大抵与法智同时,後山外则法智子孙而持论舆法智异者也。
  《佛祖统纪》二十二《净觉仁岳传》论曰:“天台宗谓学《华严》、《唯识》者为他宗。净觉初为山家之学甚厉,一旦师资小不合,遽为异说,至於十谏雪谤,抗辩不已。前辅之而後畔之,其为过也舆学他宗者何异。父作之,子述之,既曰背宗,何必嗣法,故置之杂传”云。今影印续藏经有四明仁岳《异说丛书》,此犹向、歆父子之异论也,然山家必欲黜之,遂使仁岳为孽子。
  仁岳之外,前文所引之从义,亦台宗健将被斥为山外者。《统纪》二十二《神智从义传》论曰:“神智之从扶宗,视四明为曾祖,而於有所立义,极力诋排之,破坏祖业,不肖为其,非同当时孤山、净觉一抑一扬之比也。旧系扶宗,今故
  黜之,置之杂传,以示家法之所在”云。
  然《统纪》本书於卷十《玄觉世家》及卷三十《华严慈恩诸师传》後,皆引从义之言为重,抑又何耶,此与攻击《宝林传》、《正宗记》引子昉之言为重,同一矛盾也。窃尝譬之武夫,当国家承平时则抑之,虑其骄蹇而难制,一旦大敌当前,则不得不倚以为干城之寄矣。
  法智之中兴,净觉本为功臣,自有山外之谗,遂至不得庙食,同时诸佐命能世其家者,只南屏、广智、神照三家耳,而神照之後亦不昌也。乌尽弓藏之叹,虽佛门亦有之。
  《统纪》八《知礼纪》赞曰:“唐之末造,天下丧乱,台宗典籍,流散海东。当是时为其学者,至有兼讲《华严》,以资说饰,暨我宋龙兴,此道尚晦。螺溪宝云之际,遗文复还,虽讲演稍闻,而曲见之士,气习未移,故恩、清兼业於前,昭、圆异议於後,齐、润以他党而外侮,净觉以吾子而内畔,皆足以溷乱法门,壅塞祖道。四明法智以上圣之才,当中兴之运,东征西伐,再清教海,功业之盛,可得而思”云。
  然《释门正统》对山外态度,与《统纪》稍异,《统纪》于前山外诸师,列之高论旁出世家,於後山外诸师,则贬之为杂传。《正统》则特立《荷负扶持传》以处前山外,曰:“楚狄敝中国而齐桓霸,叔带危宗周而晋文兴。会昌籍没,五代分崩,不有大士起而救之,则中兴正派不可待而授也。障狂澜,弭酷焰,功岂浅哉!”
  又立《扣击宗途传》以处後山外,曰:“陶唐於变,巢、许不臣;周武会朝,夷、齐异议。反经合道,盖有激扬,既非隘路叛出之比,必其用心有所在矣。”
  故《正统》对前後山外,多有恕词,此二书不同之点也。所谓隘路叛出者,指华严澄观,澄观曾禀受荆溪教观,後被推为华严四祖,台宗以为叛人。《金刚錍》之作,即对澄观而发,华严宗亦出《评金刚錍》以报之,犹儒家之有《箴膏》、《起废》也。

  二书之板本
  《统纪》,明南藏及嘉兴藏、频伽藏皆有之,又有宁波刻本,《正统》则影印续藏经有之。续藏经《统纪》五十五卷,卷十九、二十有目无书,诸本皆然,惟续藏经本卷二十一,空一卷,其卷二十二即明藏本之卷二十一,以次下推,故明藏本五十四卷,续藏本五十五卷,其实一也。《四库提要》《统纪》附存目,作五十四卷,盖即嘉兴藏本。今嘉兴藏目录作四十五卷者,循明藏目录之误,偶倒其字耳。《统纪》作於宋咸淳间,而续藏经本卷十九目录後有元末一传,《法运通塞志》之末,又有元代至明初记事,皆後人增益,犹《史记•司马相如传》末之有扬雄语也。
  《法藏碎金录》十卷 宋晁迥撰
  《道院集要》三卷 宋王古编
  《晁氏三书》本,《四库》著录释家类。迥为公武五世祖,所谓文元公也。明道元年,年八十二矣,自言未尝以针艾攻肌肤,以几杖扶坐起,其学道有得可知也。
  《法藏碎金》者,盖杂录儒,释、道三家之言,以为修身养性之助。其卷二有曰:“今有文士目《庄子》曰碎金,多采先生之语以资应用章句耳。予亦耽味其言,求理缀文,以为助道之品,入此《法藏碎金录》中,名同而实异者也。。然则此书应入杂家类,《四库》入之释家类者,依陈振孙《书录解题》也。
  先是迥著书曰《道院别集》、曰《法藏碎金》、曰《耄智余书》、曰《昭德新编》等,晁氏《读书志》汇载入别集类中。《四库提要》以为:“公武既不敢削其祖宗之书不录,又不肯列之释氏贻论者口实,故姑以附载回护之。”此非知人论世之言也。晁、陈二氏,见解不同,陈氏颇不喜佛,晁氏则以佛为其家学,其志《金刚般若经》也,曰:“予弟公塑,日诵三过,予靳之曰:汝亦颇知其义乎??”其志《会解楞严经》也,曰:“皇朝井度集古今十二家解,去取之成书,予尝为之序。”井度者,即以蜀中所得书五十箧与公武,公武据以著《读书志》者也,公武何尝以学佛为讳。其志《华严经清凉疏》也,曰:“文元公有言,明法身之体者,莫辩於《楞严》;明法身之用者,莫辩於《华严》,学佛者以为不刊之论”云。则公武又何尝有为其祖回护,恐贻论者口实之事。
  且《提要》既知此书嘉靖间迥裔孙瑮曾改名《迦谈》重刊之矣,则晁氏子孙不特不以学佛为讳,且明著为《迦谈》,惟恐人不知其为释迦之说也。则所谓不肯列之释氏者,岂非《提要》以己之心度古人之心乎,此论古者之大病也。
  《提要》又言:“自阮孝绪《七录》以後,释氏之书久已自为一类。”其说亦非。盖自齐王俭《七志》以来,释氏即已自为一类,不自孝绪始也。
  《道院集要》者,盖即《道院别集》之节本,故《晁志》仍入别集类,陈氏改入释氏类。《文献通考》二二七采陈氏,既入之释氏,二三四采晁氏,又入之别集。《提要》以《通考》列别集中为不类,改隶释家,不知《通考》本隶释氏,别集盖重出耳。
  王古字敏仲,旦之曾孙,喜佛学,曾撰《法宝标目》十卷,今在藏中,陈氏著录目录类,《通考》著录释氏类。然今殿本《书录解题》,於两书之王古,均误作“王右”,与《宋史•.艺文志》《法宝标目》误同,校者盖不审“好古敏求”之义。藏本《法宝标目》,又作元王古编,则并不知其为北宋人矣。
  古人元佑党籍,但元佑党籍碑有两王古,一曾任待制以上官,一为余官。编《道院集要》及《法宝标目》者,曾任待制以上官者也。陆心源撰《元佑党人传》卷三,王古敏仲有详传,然未及其编《法宝标目》及此书也,岂亦为之讳哉,偶略之耳。

  中国佛教史籍概论卷六

  《禅林僧宝传》三十卷 宋释惠洪撰
  简称《僧宝传》。《晁志》衢本著录传记类,袁本及陈氏、《通考》均著录释氏类。清《四库》著录惠洪书,此书及《林间录》入释氏,《冷斋夜话》入杂家,《石门文字禅》入别集,又有《天厨禁臠》,附诗文评存目。

  惠洪生平
  惠洪又名德洪,字觉范,自号寂音尊者,事迹见《文字禅》二十四寂音自序,及祖绣撰《僧宝正续传》卷二。江西人,与黄山谷善,又习其乡欧阳.王、曾诸公之绪,故虽出家,而才名籍甚。惟性粗率,往往轻於立论,故生平毁誉参半。王明清《玉照新志》卷三云:“洪本筠州高安人,尝为县小吏,黄山谷喜其聪慧,教令读书为浮屠,其後海内推为名僧。韩驹作《寂音尊者塔铭》,即其人也。”
  此外如叶梦得《避暑录话》,胡仔《渔隐丛话》,吴曾《能改斋漫绿》、陈善《捫虫新话》,俞文豹《吹剑外录》等,对之均有微词,胡、吴二家斥其缪妄,尤不止一次。然惠洪要为伉爽有才气,聪明绝世,同时僧中无两也。其居平评诗之语最多,以非本题,不具论,论其评史,为举一例,亦足见其立论之大略。
  《宋僧传》十八《唐泗州僧伽传》云:“葱岭北何国人也,自言俗姓何氏,亦犹僧会本康居国人,便命为康僧会也。详何国在碎叶东北,是碎叶附庸耳。”洪撰《冷斋夜话》九,乃力斥其说,谓:“僧伽龙朔中游江淮间,其迹甚异,有间之曰:‘汝何姓?’答曰:‘姓何。’又问:‘何国人?’答曰:‘何国人。’李邕作碑,不晓其言,乃书传曰:‘大师姓何,何国人。’此正所谓对痴人说梦,李邕遂以梦为真,真痴绝也。赞宁以其传编入僧史,又从而解之,此又梦中说梦,可掩卷一笑。”
  夫洪去僧伽五百年,何由知僧伽之“何国”非国名,不过偶尔触机,觉何为代名耳。羌无故实,以理想为故实,作一假设,未为不可,乃过甚其词,至诋前贤为梦中说梦,既自暴其不学,复自暴其寡养,其憎兹多口固宜。《东坡志林》二尝注意及此,曰:“泗州大圣《僧伽传》云:‘和尚何国人也。’又世云莫知其所从来,故云不知何国人。近读隋史《西域传》,乃有何国”云云。岂特隋史,《通典》并载其武德.贞观中皆曾遣使来贡也。则僧伽之为何国人,有何可笑乎?惜东坡知之,而洪未之知也。
  《晁志》别集类著录洪《筠溪集》,云:“洪著书数万言,如《林间录》、《僧宝传》、《冷斋夜话》之类,皆行於世,然多夸诞,人莫之信。”夫评诗,人不之信,其害小,作史人不之信,则可信者亦将为不可信者所累,岂不与作史初心相背哉!
  祖琇为洪乡人,对洪时致不满,然其为洪传赞,独深恕之,曰:“觉范少归释氏,长而博极群书。观其发挥经论,光
  辅丛林,孜孜焉手不停缀,而言满天下。及陷於难,著缝掖,出九死而仅生,垂二十年,重削发,无一辞叛佛而改图,此其为贤者也。”是真平情之论矣。
  洪卒於建炎二年,年五十八。《冷斋夜话》九有绍兴初曾子宣在西府纪事,曾布卒於大观元年,此绍兴当是绍圣,《四库》本《夜话》未加订正也。

  《僧宝传》之体制及得失
  《僧宝传》为传记体,然舆以前僧传不同,以前僧传,统括十科,此则专详禅者。又与《灯录》不同,《灯录》详载语言,此则兼载行事。然同载行事,其文体又有不同,一则类聚众文,裁剪而成传,其作用为物理的;一则熔化众说,陶铸以成文,其作用为化学的。二者优劣,诚未易言,然洪则主张後说者也。
  《文字禅》二十五有《题修僧史》一首云:“僧史自惠皎、道宣、赞宁而下,皆与《史记》、《两汉》、《南北史》、《唐传》大异,其文杂烦重,如尸婚斗讼按检,昔尝憎之,欲整齐使成一体之文,依仿史传,立以赞词,使学者临传致赞词,见古人妙处,不亦佳乎!於是仍其所科,促十四卷为十二卷。”
  所谓僧史,未指何书,以卷数推之,当为《皎传》。十四卷促为十二卷,所促几何,何必多此一举。且一代有一代之文体,若以宋人之文,施之六朝,是犹饰古人以今服,岂非滑稽之甚。幸而其书不传,即传亦未必足观也。惟撰近代僧传则不然,尽可以近代文体行之,《僧宝传》其尝试成功者也。
  《文字禅》二十六有《僧宝传》题词十二首,皆洪书成时,诸禅人抄写诵读,请洪题记者也。其第一首有曰:“禅者精於道,身世两忘,未尝从事翰墨,故唐、宋僧史,皆出於讲师之手。道宣精於律,而文词非其所长,作禅者传,如户婚按检;赞宁博於学,然其识暗,又聚众碣之文为传,故其书非一体,予甚悼惜之。”
  所谓一体者,即熔众说以成文,此文家之法也;所谓聚众碣之文为传者,此史家之法也。二者不同道,洪既以文家之法成书,故其书琅琅可诵。
  其第三首有曰:“予初游吴,读赞宁僧史,怪不作云门传,有耆年曰:尝闻吴中老师言,尚及见宁,以云门非讲学,故删之。又游曹山拜澄源塔,得断碣,曰‘耽章号本寂禅师’。於是喟然念云门不得作传,曹山名亦失真,始有撰叙之意。”
  今《僧宝传》既托始於曹山、云门,运用其崭新史料,凡得八十一人。然曹山名耽章,前此未闻,後亦无人信用,此与皇甫谧谓漠高父名执嘉,王符谓汉高父名煸、同其不易取信也。至《宋僧传》之不立云门传,自是采访未周,舆讲学不讲学何涉。且《宋僧传》六百余人,讲学者有几,此真不值一驳者,而洪公然著之书,无怪识者之讥评矣。
  祖琇《僧宝正续传》末,附代古塔主《舆洪觉范书》,有曰:“尝闻足下有撰次僧史之志,某喜为之折屐。及足下成书,获阅之,方一过目,烂然华丽,及再三伸卷,考覈事实,则知足下树志浅矣。夫文所以纪实也,苟忽事实,而高下其心,唯骋歆艳之文,此杨子所谓从而綉其击蜕,君子所不
  取也。”
  淳熙末,者庵惠彬撰《丛林公论》,亦数攻击此书,以为“传多浮夸,赞多臆说。”《渔隐丛话》後集三七亦云:“《僧宝传》,洪觉范所撰,但欲驰骋其文,往往多失事实。至於作赞,又杂以诗句,此岂史法示褒贬之意乎。”当时缁素对《僧宝传》之批评如此,其书之内容可知。
  明初恕中无愠撰《山庵杂录》上云:“觉范《僧宝传》,始名《百禅师传》,大意初见读之,为剔出一十九人焚之。厥後觉范致书黄檗知和尚云:‘宗杲窃见吾《百禅师传》,辄焚去一十九人,不知何意。’觉范虽一时不悦,彼十九人者,终不以预卷”云。
  杲少洪十八岁,於法系视洪为从祖,竟贸然焚其初成之史稿,不知师子儿果有是事否,又不知其何所见而为此也。今此八十一人中,除未详所属者数人外,属青原者十一人,曹洞十人,临济十七人,云门、黄龙各十五人,法眼五人,沩仰一人,杨歧四人,足见当日云门、临济之盛。洪黄龙下二世,杲杨歧下四世也。惟《晁志》衢本、袁本均作八十七人,《通考》引《晁志》亦然,知是晁氏原稿错误,非後人传写之譌矣。

  《僧宝传》板本
  《僧宝传》最初刊本有宣和六年侯延庆序,今存。《文字禅》卷二十三有《僧宝传》序,今刊本俱无之。宝庆三年,杭州刻本有张宏敬序,洪武六年,明州刻本有戴良序。
  今通行者有嘉兴续藏本、影印续藏经本、南京刻本,皆三十卷。《四库》著录者三十二卷,盖末有舟峰庵僧庆老补传三人,作一卷,又附《临济宗旨》,亦作一卷也。《晁志》衢本及《通考>>件三十二卷,袁本及陈氏作三十卷。
  《四库》所据者,即明州刻本,卷首应有戴良序。《提要》只见宝庆三年张宏敬序,称钱塘风篁山僧广遇镘梓,而卷末题明州大慈山比丘宝定刊,疑为四明重锓本,是也;特因未见戴序,故不能定为何时重刻,不知戴序见《九灵山房集》二十一。洪武初,戴良游鄞,故为宝定作序,或书估去之,欲以洪武本充宋本耳。
  舟峰庵在泉州,晓莹撰《云卧纪谈》上云:“泉州北山之顶,有横石如舟,世以舟峰名之。大比丘讳庆老,字龟年,结茅山麓,号舟峰庵主。大慧迁径山,舟峰为掌记室,词章华瞻,殊增丛林光润,绍兴十三年癸亥委顺”云云,即此书卷末撰补传之人也。《提要》以为北宋人,尚未大误。《宋诗纪事》庆老传乃不著一字,可以此补之。

  《林间录》二卷、《後录》一卷 宋释惠洪撰
  大观元年谢逸为之序。《晁志》著录,衢本四卷,袁本二卷,分卷不同,其实一也。《通考》採衢本,《四库提要》疑为误字,非也。嘉兴续藏本有万历十二年甲申冯梦祯跋。今通行者有影印续藏经本。此书为笔记体,所记皆僧家故事,文笔流畅,故人喜读之。《後录》—卷,所载皆《石门文字禅》卷十七至二十之文,盖後人附入,非《晁志》本所有也。
  《提要》谓其书多订赞宁《高僧传》诸书之譌,是也。然所订多不中,或为禅者一家之说,他宗不谓然也。且其语气之间,抑扬太过,如谓:“赞宁作《大宋高僧传》,用十科为品流,以义学冠之,已可笑’云云,夫赞宁特循慧皎、道宣之旧耳,有何可笑!又谓:“欧阳文忠游嵩山,闻老僧说定慧力,大惊,不自知其膝之屈也。”此皆夸诞之词,不能令人起信。
  “十分春瘦缘何事,一掬归心未到家”,为惠洪得意之句,既载之《文字禅》十,又载之《冷斋夜话》五。《提要》引《能改斋漫录》十一,谓王荆公女读至此曰:“浪子和尚耳。”此语传播,颇足损尊者威严,然亦洪有以取之也。
  《渔隐丛话》前集五十六云:“忘情绝爱,瞿云氏之所训。惠洪身为衲子,词句有‘一枕思归泪’及‘十分春瘦’之语,岂所当然。又自载之诗话,矜衒其言,何无识之甚耶。”此洪自取之证也。
  《文字禅》九又有赠尼昧上人诗云:“未肯题红叶,终期老翠微,余今倦行役,投杖梦烟扉。”《瀛奎律髓》四七评之曰:“红叶句似侮之,末句有欲炙之色,女人出家何益哉。”此洪所以不理於众口也。既犯绮语之戒,又好为妄语,《晁志》谓:“《林间录》多寓言,如谓杜祁公、张安道皆致仕居睢阳之类,疏阔殊可笑。”袁本述之尤详,曰:“祁公庆历六年致仕,冶平中薨,安道元丰末始请老,盖相去二十年矣。”
  试尝考之,杜祁公衍以庆历六年告老,七年致仕,嘉佑二年卒,年八十。《宋史》三一O及《五朝名臣言行录》七、《欧阳文忠集》三十一墓志皆同。张安道方平,元丰末请老,元祐初致仕,元佑六年卒,年八十五。二人致政,相去凡四十年,不止如《晁志》袁本所云也。
  胡应麟《少室山房笔丛》四八言:“《林间录》,《五灯会元》多采之,然其中率不可信,如谓杜祁公、张文定同居睢阳之类,前人辨驳已明。又载杜公呼文定字为安道,安道乃方平字,非文定也,则此事之诬灼然,然亦非无因,盖本《扪虱新话》而润饰之”云云。
  又尝考之,张方子字安道,溢文定,《宋史》三一八、《东坡後集》十七墓志铭、《三朝名臣言行录》三,所载无异词。胡氏谓安道非文定,不知胡氏心目中之文定果何人也。,
  宋张文定本有两人,安道之前,张齐贤字师亮,亦谥文定,大中祥符七年卒,年七十二,见《宋史》二六五及《琬琰集删存》三,又《五朝名臣言行录》一。两文定相距凡七十余年,师亮下距杜祁公,亦三十余年,且好佛,淳化中曾刻僧肇等注《维摩诘经》,见袁本《晁志》。
  胡氏心目中之文定,指师亮耶?然《林间录》以安道为文定,本不误,其误在谓安道与杜祁公致政同居睢阳耳。胡氏以不误为误,又谓其说本之《捫虱新话》,不知《林间录》撰自大观元年丁亥,《新话》撰自绍兴十九年己巳,後出四十余年,《林间录》何由本之,其疏阔又可笑也。
  《提要》引晁氏说批评《林间录》,又引胡氏说,以不误为误,又自添一误,以文定为张咏,其疏阔尤可笑。咏字复之,号乖崖,谥忠定,大中祥符八年卒,年七十,见《宋史》二九三及《五朝名臣言行录》三,《宋景文集》六二有张尚书行状,韩琦《安阳集》五十有神道碑。其与杜祁公相去亦三十余年。然张咏自是忠定,今乃谓文定为张咏,盖据《宋文监》—三五
  张咏行状标题之偶误,以此攻《林间录》,几何不为浪子和尚所窃笑耶!
  《提要》此段,文仅三行,乃有四误:
  一、《林间录》之误,谓杜祁公衍、张文定方平,致仕同居睢阳。
  二、《晁志》之误,谓杜祁公、张安道致仕,相去二十年。
  三、胡氏《笔丛》之误,谓杜公呼文定字为安道,安道乃方平,非文定。又谓其说本之《捫虱新话》。
  四、《提要》之误,又以文定为张咏。
  四者之中以《晁志》之误为最轻,余皆不易为之解释也。《提要》又谓《五灯会元》多采此书,其说亦本之胡氏。然《会元》全部,采此书者,仅卷四湼盘和尚一条,曹山名耽章,惠洪以为得之断碣,特以冠《僧宝传》之首,此书耽章之名亦屡见,然《会元》並未采之也。《僧宝传》三十一《石霜圆传》,有康定戊寅纪事,戊寅非康定,当作宝元。以本朝人记本朝年号,石霜又为洪之曾祖,竟至误其卒年,《会元》十二且讥其失於考证,曷尝多采其书哉。《诗》曰:“无信人之言,人实迋汝。”可为《提要》咏矣。

  《罗湖野录》二卷 宋释晓莹撰
  嘉兴藏本及影印续藏经本,均二卷,《宝颜堂秘笈续集》本,分为四卷,《四库》著录者四卷,盖即宝颜堂本。嘉兴藏目录续藏第六十四函有《罗湖禅师语录》,即此书,书作“野录”,目作“语录”,误也。
  晓莹,江西人,字仲温,大慧宗杲弟子。晚居丰城感山云卧庵,著《云卧纪谈》,亦号云卧庵主。是书与《纪谈》,皆笔记体,虽绮丽不及《林间录》,而徵实过之,南宋以来,修僧史者鲜不利用其书也。
  绍兴十一年,秦桧将议和,罢韩世忠等军,下岳飞於狱。时宗杲正主径山,建千僧合成,徒众二千,侍郎张九成恒与往来。桧恐其议己,谪九成南安军,宗杲编置衡州,二十年移梅州,二十五年十月桧卒,十二月复九成等官,宗杲亦听令自便,二十六年正月离梅州,二十八年复住径山,隆兴元年卒。计在衡十年,在梅六年,患难相随者甚众,莹即其中之一人。今《纪谈》末附有与逊庵宗演书,力正祖咏撰《大慧年谱》之失,故宗演重订《大慧年谱》多据之,亦以其从大慧久,见闻较切也。
  是书前有绍兴二十五年自叙,云:“归憩罗湖时作,故名曰《罗湖野录》。”末有绍兴三十年,无着道人妙总跋,妙总,尼也,与莹同学,至契。跋云:“妙总穷居村落,不闻丛林胜事久矣。比者江西莹仲温远自双径来访山舍,娓娓谈前言往行,殊慰此怀。徐探囊得《罗湖野录》—编,所载皆命世宗师与贤士大夫言行之粹美,详览熟思,不忍释手,亦足见仲温为道为学之要,其操心贤於人远矣,当与天下好事者共之。”
  《四库》著录本,此跋适阙题名,故《提要》云:“末有绍兴庚辰跋,不署姓名,而跋中自称曰妙总,则亦僧作也。”按藏本跋尾年月下原有“毗陵无着道人妙总谨书”十字,而《宝颜
  堂秘笈》本无之,知《四库》所据者与《秘笈》本同;又藏本均作二卷,《四库》著录四卷,知所据即《秘笈》本也。
  妙总为丞相苏颂孙女,与莹均见《大慧年谱》绍兴八年条,《嘉泰普灯录》十八及《五灯会元》二十有传。晚主平江资寿,开堂说法,道誉甚著。其语录有“茫茫宇宙人无数,几个男儿是丈夫”之句,慨当时国势之不振也。
  莹撰《大慧正续传》,特附《无着传》,曰:“正续所嗣法,止於洋屿小溪及前住径山受记荆者,其衡梅与再住径山,并无与焉,至於收无着者,盖仿《达磨传》载尼总持,在无着则不忝耳。”其推重之如此。
  莹在梅州,得大慧所用竹篦,妙总尝为之铭,亲写赠莹。引曰:“大慧老师以竹篦揭示佛祖不传之妙,几四十年,遂使临济正派勃兴焉。至於居患难中,亦不倦提击,所以梅州报恩有竹篦在堂司也。江西莹仲温尝掌其职,得之而归,岂特为丛林干载之荣观耶,无着妙总谨稽首为之铭”云。语见莹与逐庵宗演书。
  《佛祖通载》卅一言妙总乾道六年卒,年七十六。果尔,则绍兴三十年为莹跋《罗湖野录》时,年六十六矣,二人盖老同学也。《提要》以为僧,故特详之。

  《佛祖通载》二十二卷 元释念常撰
  此书全名《佛祖历代通载》。清《四库》著录。明北藏分为三十六卷,以目录为卷一,以卷一为卷二,卷十一以下,每卷分为二卷,卷二十二分为三卷。嘉兴藏、清藏、频伽藏及续藏经、砖桥各本皆因之,以是三十六卷遂通行於二十二卷。

  念常略历
  念常号梅屋,华亭人,事迹见本书觉岸序。至元十九年壬午生,至治三年癸亥赴京,缮写金字佛经,曾礼帝师,闻密乘之要。所谓帝师,当为公哥罗或旺出儿,《元史•释老传》谓公哥罗至治三年卒,旺出儿嗣。《通载》谓公哥罗泰定四年卒,则其所值者必公哥罗也。
  八思巴,《释老传》谓其至元十六年卒,《通载》谓其十七年卒,皆在念常未生之前。《四库提要》谓其受法於八思巴,殊误。撰《提要》者仅知有帝师八思巴,而不知八思巴卒後,终元之世,嗣为帝师,名见《释老传》者,尚十余代。至治三年,念常至京时,八思巴卒後四十余年矣,何由向之受法,此不得不谓为疏陋者也。

  本书之体制及内容
  本书为编年体。先是有隆兴府石室沙门祖璘撰《僧宝正续传》,又撰《隆兴佛教编年通论》廿八卷,附一卷。始自汉明帝,终於五代。曰隆兴者,作书之时地;曰佛教者,书之内容;曰编年者,书之体制;曰通论者,每条之後,多附以论断也。其书采摭佛教碑碣及诸大家之文颇备。编纂有法,叙论娴雅,不类俗僧所为,然不甚见称於世,遂为《佛祖通载》所掩袭。
  今《通载》前数卷,二十八祖悉抄《景德传灯录》,自汉明帝至五代十余卷,悉抄《隆兴通论》,其所自纂者,仅宋、元二代耳。其抄《通论》,不独史料抄之,即叙论亦抄之;计所抄叙论三十八段,明著为石室论者,仅藏本卷五及卷十一等三段,其中有有立论主体者,如《五代叙》云:“予尝以唐新旧本纪参校,粗见文忠师仰《春秋》纪事褒贬之妙,因采数十端著《新唐史本纪略例》一篇。及得《五代史》,阅其自发述作之意,舆予亦颇合。”
  此所谓予,祖琇自谓也,今抄之於《通载》,而不明著为琇叙,则所谓予者,念常自谓乎?念常亦尝著《新唐史本纪略例》乎?“作奏虽工,宜去葛龚”,此《笑林》之所以为笑也。而卷首凡例,并未明言本书叙论悉采《通论》。又五代以後,汉明帝以前,不复见一叙论,不啻表暴其除抄袭外,不能自撰一论也。
  至其自纂一部份,体例亦多可议。《通论》编年,悉依“正史”本纪之法,《通载》则改之,只以甲子二字标题,而不尽著年号及年数,每条起始,多以“某月”或“是岁”等字冠之。欲知其事在何年,辄翻数叶或十数叶而未得其确数,此本书之大病也。
  又《通论》所采诸家之文,如《牟子理惑》三十七篇,采二十篇,已觉繁冗。《通载》於卷首载八思巴《彰所知论》,於金代载李屏山《鸣道集》,於元代载《至元辨伪录》,连篇累牍,不知所裁。凡此诸书,在当时皆有单行本也。
  又如《元遗山集•紫微观记》,撰於金亡以後,时遣山年四十七八,今乃系於泰和四年,时遗山年才十五。又瀛国公学佛法於土番,在至元廿五年,见《元史》十四《世祖纪》,时瀛国年十八,今乃系於至元十四年,时瀛国才七岁,此失之移前者也。
  又天竺三藏吽哈罗悉利,卒於金大定五年,无着妙总卒於宋乾道六年,今亦统系於嘉泰四年之末,此则失之移後者也。又元至大三年庚戌条,有元太祖、木华黎及耶律楚材纪事,移後且八九十年,瞀乱至此。卷首虞集序乃谓其“参考讹正,二十余年,始克成编”,不知二十余年中,其所考正者何事也。 •
  虞集序为《道园学古录》所未载,抑《佛祖统纪》而扬《通载》。吾尝见崇祯七年董其昌撰《佛祖纲目序》则反之,曰:“宋僧志磐撰《佛祖统纪》,以天台为统.元僧念常复作《通载》,名依《统纪》,而立例则殊。始用史家编年之法,以宗为主,以教为辅,凡净行神足,性相义观,无所不备,而识者摘其漏误,至不可实辨,盖史之难如此”云云。则《通载》之缪误,明人已先有言之者。
  清初费隐容撰《五灯严统辨惑编》,乃极力推崇之,谓:“《通载》梵本,计卷三十有六,久入北京皇藏我字函中,元朝华亭念常禅师所集,历今几四百年”云。则以其载丘玄素伪碑,信有两天王道悟,谓云门、法眼二宗,皆出马祖,与费隐臭味相同,意有所偏,则好而知其恶者鲜矣。
  惟此书撰自元代,时有佚闻,如瀛国公之死,《宋、元史》皆阙载,此书於卷末至治三年条,载是年四月赐瀛国公台尊死於河西,与洪武初无愠撰《山庵杂录》同,此释典之有补世典者。
  《杂录》言:“瀛国公为僧後,至英宗朝,适兴吟诗云:‘寄语林和靖,梅开几度花,黄金台上客,无复得还家。’谍者以其意在讽动江南人心,闻之於上,收斩之。既而上悔,出内帑黄金,诏江南善书僧儒,集燕京书大藏经”云。
  《宋稗类抄》二亦载此诗,然未载其死。《元史》廿八《英宗纪》虽未载其死,然载:“至治三年四月朔,敕天下诸司,命僧诵经十万部,同月又敕京师万安、庆寿、圣安,普庆四寺,扬子江金山寺,五台万圣佑国寺,作水陆佛事七昼夜。”皆似与此事有关。特恐瀛国公之死,在四月以前,念常以是年五月入燕,其入燕即为缮写金字大藏,故载瀛国公之死为四月,然则瀛国公之不得其死,殆可信也。

  《四库提要》正误
  《提要》谓念常所见之帝师为八思巴,误已见前。又夸其能自弥罅漏,如论唐宪宗.懿宗之迎佛,为崇奉太过,不知此祖琇《通论》廿七之言也。又谓其论王缙、杜鸿渐,但言福业报应,故人事置而不修,不知此《通论》十八引《新唐史》之言,非念常之论也。又谓韩愈为一代伟人,乃引西蜀龙氏之言,诋其言行悖戾,不知此《通论》廿一所引,非念常自引也。
  江南释教总统杨琏真加,发掘有宋诸陵,事载《元史•释老传》及《世祖纪》至元二十一年九月条,而《通载》不载。惟至元廿五年杨琏真加集江南禅教朝觐登对事,《通载》载之,凡二千余言。此径山长老云峰妙高与教家在元世祖面前辩论禅宗之旨,与杨琏真加无涉。杨固不知禅,亦未随同至京。盖其时释道之争甫完,又有教家谗毁禅宗之事,故令杨传集禅教诸僧,到京庭辩。妙高年已七十,不惜跋涉一行,禅宗赖以安堵,此禅宗史一重要公案也。
  《提要》徒见卷端有“杨辇真加”四字,遂谓“杨琏真加穷凶极恶,《通载》乃没其事迹,但详述其谈禅之语,俨然古德宗风”云云。此误认云峰妙高之言为杨琏真加之言,自是撰《提要》者阅书疏忽之咎,以此讥《通载》,《通载》惟有敬谢而已。

  《释氏稽古略》四卷 元释觉岸撰
  书极通行,《四库》著录。有砖桥本、杭州本、影印续藏经本。
  觉岸字宝洲,乌程人,即为《佛祖通载》作序者。《五十万卷楼书目》谓念常亦为《稽古略》作序,疑误记也。
  书亦编年体,後出於《通载》十余年,其中且有引《通载》者,如卷三贞元九年条是。《四库》以此书列《通载》前,因此书止於南宋,而《通载》则止於元元统元年也。
  先是宋咸淳间有括山僧一庵本觉撰《释氏通鑑》,止於五代,此书多本之。於历代有名诸僧,及僧家通常掌故,搜采略备,颇便观览。惟不免有兔园习气,一知半解之说亦多,如卷二谓陈年祯明,宋《资治通鑑》避仁宗庙讳作祥明,又卷四云宋太祖讳玄朗等,皆似是而非,未经深考。
  书中所注出典,亦粗率可笑,如《高僧传》、《弘明集》撰
  於萧梁,今卷三记唐初事,乃数云出於《高僧传》、《弘明集》。又《续高僧传》、《佛道论衡》、《法苑珠林》,均撰於唐初,今记开元中不空三藏事,乃云出於《续高僧传》;记大历九年及太和七年事,乃云出於《佛道论衡》;记南唐事,乃云出於《法苑珠林》,皆可以常识判断而知为谬者也。又撰《欧阳文忠外传》及《华阳宫记》者,北宋末蜀僧祖秀,字紫芝;撰《隆兴佛运统纪》及《隆兴佛教编年通论》者,南宋初江西僧祖琇,号石室,今卷四元丰八年及重和元年条,均误《佛运统纪》为紫芝撰,可见其多不足据。
  惟此书本为释子之欲稍通世史者而作,故於列朝兴废盛衰,无关释氏者,亦复条分摘列,参杂成文,《提要》讥其伤於枝赘,未中此书之失。此书前有中山李桓序,桓见《元诗选》癸之丙,《提要》误作李恒;此书於唐代前後均载有濮王钏天寿年号,《提要》误作天焘,均应改正。

  《神僧传》九卷 明成祖撰
  明北藏、嘉兴藏、清藏、《明史•艺文志》,皆著录。今有频伽藏本、常州本。《四库》附存目,以为元人撰,误。
  卷首有永乐十五年御制序,《四库》所据本盖阙之。是书专采僧传中之有神迹者,辑以为传,不注出典,所采皆习见之书。自汉摩腾,至元胆巴,凡二百八人。胆巴见《元史•释老传》,大德七年卒,《提要》误为八思巴,八思巴乾隆时改译为帕克巴,卒於至元十六年,《佛祖通载》作十七年,《提要》混为一人。
  《潜研堂金石文跋尾》十九,有延佑三年《敕赐龙兴寺大觉普慈广照无上帝师碑》,赵孟頫书,此胆巴碑也。《元史•艺文志》三著录《神僧传》,注云:“起摩腾、法兰,终八思巴,不著撰人。”颇疑竹汀先生未见原书,仅据《提要》录之,故既误为元人撰,又误胆巴为八思巴也。

  《大藏一览》十卷 明陈实撰
  此书为类书体,分八门,六十品,凡千一百八十一则,每则以七言二句标题,有如歌诀,而杂引经典以释之。
  《明史•艺文志》著录。嘉兴续藏本题“宁德陈实原编,秀水姚舜温重辑”,原编者,对重辑而言,《提要》误以“实原”二字为名。而天一阁、八千卷楼等目录,均循其误矣,故特正之。

  《法喜志》四卷 明夏树芳撰
  《四库提要》作三卷,今有影印续藏经本。树芳字茂卿,江阴人,万历十三年乙酉举人。
  此书为传记体,自汉东方朔至元杨维祯,凡二百有八人,取其言行有合於禅者录之,不注出典。前有顾宪成序,云:“茂卿以儒用禅者也,非以儒为禅用者也。以儒为禅用,
  即儒亦化而禅,以儒用禅,即禅亦化而儒矣。”
  序缺年月,《提要》以为万历六年序,不知何据。其首句称树芳为夏孝廉,万历六年,何能有夏孝廉之称。据《顾端文年谱》此序作於万历三十四年三月,《提要》误也。
  《提要》又谓:“宪成所见,必不如是,序殆树芳嫁名。”今此序明见《泾皋藏稿》十五,名《法喜志题词》,稿为宪成手自编次,以万历三十九年十二月刻之,四十年五月宪成始卒。《提要》谓为树芳嫁名,殊属武断。

  《长松茹退》二卷 明释真可撰
  有《宝颜堂秘笈续集》本。真可字达观,号紫柏,行迹具《紫柏全集》卷首憨山德清撰《达观大师塔铭》。《四库提要》误作可真,《八千卷楼书目》等因之。明《艺文志》则作德清撰,盖循《千顷堂书目》之误。缘此书卷首题“紫柏憨头陀真可著”,而书中自称憨憨子,德清号憨山,与真可同时,二人并有大名,而憨山较後,误认憨憨子为憨山,故题德清撰也。
  书为笔记体。长松者馆名,在浔阳城中高处,去庐岳不远,《紫柏全集》十四有《长松馆记》。万历二十一、二年间,江州孝廉邢懋颙、懋学兄弟,馆紫柏於此,而问道焉,紫柏遂为草此篇。凡百十有九章,出入释、老、庄、列之间,自以为无当,目曰《茹退》。茹退出《楞严经》注,牛粪也。王志坚《表异录》九,谓“《楞严经》注以牛粪为茹退,二字新”,其义盖取於此,《提要》以为出李日华《六研斋笔记》,不检原书,不知其误也。

  《吴都法乘》三十卷 明周永年撰
  一九三六年上海石印抄本。书为志乘体,辑录法门文献之有涉於吴者。分三十篇,篇冠以韵语小序,所引多注出典,间附己作,卷帙厚者复分子卷,故名为三十卷,实有四十二卷,诚吴门法典之大观也。《四库》释家类附存目作十二卷,分十二篇,盖仅得前半部耳。
  永年吴江人,字安期,与四库馆纂修历城周永年字书昌者同姓名,同好佛。钱谦益《有学集》三十一有周安期墓志铭,曰:“故太宰吴江周恭肃公用有曾孙二人,曰永年字安明,宗建字季侯,舆余俱壬午生。余与季侯相继中甲科,季侯入西台,忤奄拷死,赐谥忠毅。而安期为老生自如,家世奉佛,安期禀承父叔,刻藏饭僧,誓终紫柏付嘱,穷老尽气,若营其私。晚年撰《吴都法乘》余百卷。弘光南渡,诒余书数万言,条列东南战守中兴建置事宜,余将疏蔫而未遑也。乱後移家西山,与余执手嘘戏,酒半脱帽,垂顶童然,顾影长叹,以谓老可贱而死可贳也,丁亥八月卒”云云。则永年固明末义士也。
  是书传本甚少,吾友李印泉采虎阜金石,得抄本於怡亲王祠,乃假抄一部,叶遐庵为影印叙而行之,始知《四库》附存目者为不全本。书中颇有後人附益,如《弘通篇》有毛奇
  龄语,《普慈篇》有康熙十二年癸丑事,皆在永年卒後。又知归子彭际清撰《居士传》,成於乾隆四十年,《善女人传》尤在其後,是书《弘通》、《礼诵》、《憩寂》、《普慈》、《清信》、《提策》等篇,皆引及之,《清信篇》所引尤众。幸悉低一格缮写,尚易识别。
  又书中颇有错简,如《袭灯篇》三之前三叶,应在《袭灯篇》一之前;又《坛宇篇》有卷下之上,无卷下之下;永年所自撰之《吴江接待寺殿堂修造记》,亦有目无书,似有脱漏;又《清信篇》後半,曾引《法苑珠林•敬佛篇》一则,书口遂以《敬佛篇》标题,故总目多出一篇,皆缮校时偶有疏忽,不足为本书病也。

  《南宋元明僧宝传》十五卷
  清释自融、释性磊同撰
  《四库》释家类附存目,有影印续藏经本。自融字巨灵,一字幻[舟*聿],木陈忞弟子,康熙三十年卒,年七十七,潘耒为撰塔铭,见《遂初堂别集》二。
  此书志在续惠洪《僧宝传》。融自序称九十七人,今本实得九十四人,然性磊後序言融所集者五十三人,磊所补者四十一人,则融序字之误也。九十四人中,目录明标为补辑者仅二十七人,又与磊序不合,则目有漏标,不复知谁为融集,谁为磊补矣。
  惠洪书之後,本有石室祖琇撰《僧宝正续传》,止於南宋初,凡二十八人,曹洞、临济各一人,黄龙、杨岐各十三人,为六卷,另寓言二人,为第七卷。顾祖琇之名不甚显,其所著《佛运统纪》,为莹仲温所讥,今不传;其所著《佛教编年通论》,为《佛祖通载》所盗袭,《释氏稽古略》又误认为紫芝祖秀之书;其所著《僧宝正续传》,今虽传,然自来罕见,故融书卷一之竹庵珪,卷二之此庵元、文殊道,卷三之大慧杲,卷五之白杨顺,皆与《正续传》重出,知融师弟撰此传时,尚未见祖琇之书也。
  此传九十四人外,卷末有拾遗一人,曰吹万广真。真,蜀人,即著《释教三字经》者,亦大慧之裔,与破山明同时,而早卒,两雄不并立,破山曾著《佛道声价》以非之,破山弟子丈雪醉辑《锦江禅灯》,摈吹万派於锦江之外。此书《吹万传》赞曰:“真师既出世於万历之间,我禅门正当肇兴之时,至天、崇间,诸方有大名称者,俱有书问往来,未见一言表出大慧宗系之名,何也?无乃各阐己宗为急务,未暇轻重之耶!康熙丙寅冬,余为天童封翕事经四明,过寿昌禅林访旧,遇师之玄孙统公别庵禅师,始悉真师三代全录,不得不为之补传,否则阙典之责,其在余乎!”
  所谓余者,应为性磊,然康熙二十五年丙寅,自融尚未卒也。统公者普陀性统,吹万三传,康熙三十年撰《续灯正统》四十卷,附嘉兴藏以行,吹万之名始著。当天童派披靡一时之际,吹万派乃异军苍头特起,与之并驱中原,平揖不让,亦宗门豪杰之士矣。自融师弟为补传,有以哉!

  《现果随录》四卷 清释戒显撰
  《四库》附存目,一卷,云九十一则,今续藏经本四卷,百三则。所录皆明末清初因果报应之事,亲自闻见,故曰《现果随录》。
  戒显俗名王瀚,字原达,太仓人。崇祯甲申国变後,恸哭别文庙,弃诸生为僧,改今名。字愿云,号晦山,得法於汉月藏弟子具德礼,为密云悟三传。少与陆桴亭、陈确庵、吴梅村为友,故各家诗集,皆有与愿云和尚诗。阎尔梅《白耷山人集》,钱澄之《田间集》,有与晦山大师诗,亦此人。《提要》作字晦堂,盖循《清诗别裁集》小传之误。
  康熙六年具德卒,戒显继住灵隐,此书题灵隐罢翁晦山樵笔记,记事至康熙十年止,当是住灵隐时撰。《提要》谓其顺治间居灵隐,亦不确也。

  後 记
  此稿为余十数年前讲课旧稿,继“史学要籍解题”之後辄讲授此课,以介绍同学研究历史时如何掌握及运用有关材料。稿成於抗日战争时期,时北京沦陷,故其中论断,多有为而发,看法舆今不尽同。因曾费过一番功夫,其内容或尚有足资参考之处,特印出以为研究历史及佛教史者之助,并藉此就正识者,以便将来之修改也。
  陈 垣
  一九五五年十月
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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