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这句话是破法相的,所以在《金刚经》“非说所说分第二十一品”中,因为“说法者无法可说”,以真性无法可说,并非是言语可道。而佛陀四十九年的讲法,不过是遇缘即布施,缘散即寂静,并没有这一时、一字、一言的相,所以佛陀就告诫须菩提,我们这些众生,不可以起心动念,以为如来有所说之法。
为什么呢?因为佛陀所说的法,无非是对症与药,本来就没有定相,不过是袪除众生执着的毛病,所以佛陀并没有起心动念的说法之相,因此佛陀随缘说法,而不执着于法相。所以在《金刚经》第六品,佛陀就要我们“知我说法,如筏喻者。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”,而空去了法、非法相。现在就要我们更上一层楼,要我们对于佛陀有说法的念头都不可以生起执着。
佛陀在临入涅槃的时候,文殊菩萨就请佛住世,阿难尊者都不知道,但文殊菩萨知道请佛住世,请佛陀再转法轮。佛陀呵斥了文殊菩萨一句,说我四十九年住世不曾有一字与人,你请我再转法轮,就是生心动念我转法轮之相。而《金刚经》的第十七品佛陀也说,菩萨应该远离我、人、众生、寿者等事相,而通达无我的法门,这样才为真实菩萨。
既然菩萨都有无我法之相,那么佛陀又哪里会执着于有所说法呢?因此佛陀才会说“若人言,如来有所说法,即为谤佛,不能解我所说意”,也就是不能胜解如来说法的旨趣。
来源:成都文殊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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